国家资本的膨胀
战后中国经济的突出现象是国家(官僚)资本的急速膨胀,其直接原因,是接收敌伪产业庞大数量中的相当一部分以或自营,或转让,或标售等方式,转移到国家手中,使中国的国家资本发展到其最高峰。据估计,按1936年币值计,战后中国资本总值为142亿元,其中国家(官僚)资本占54%(战前为32%),民族资本占38%(战前为33%)。按分类计,产业资本总值为65.5亿元,其中国家(官僚)资本占64%(战前为22%),民族资本占25%(战前为21%);金融资本总值为38.7亿元,其中国家(官僚)资本占89%(战前为59%),民族资本占5%(战前为22%)。从1936年到1947年,无论是外国资本还是民族资本,数量均有下降,只有国家资本保持增长,产业资本年均增长6.72%,占到工业总资本的43%,交通运输总资本的91%[1]。国家(官僚)资本已经占到中国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反映出国民党历经二十余年的经营,已经建立了一整套由国家政权掌控的、集中在少数官僚经营下的国营经济体系[2]。
国民党政权控制下的国家资本,有多种实现形式。经济学家王亚南将其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官僚所有资本,即由官僚自己参股或经营的企业;其二是官僚使用或运用资本,即名为国营企业但由官僚处置;其三是官僚支配资本,即既非自己经营,也非通过国营形式运用,但却因种种原因在多方面受官僚支配的私人资本[3]。在这三种形式中,第三种形式牵涉较广,概念有欠严密,姑可不论。第一种形式属于官僚个人资本,亦即纯粹意义上的官僚资本,如宋氏家族的孚中公司,孔氏家族的扬子公司等。而通常所说的国家资本大多以第二种形式出现,企业的运作基本处于政府控制之下,并打上了企业负责人即官僚个人的印记。
由于国家资本企业有种种特权,因此其战后发展也快于民营企业。1947年,全国工业指数为1945年的7.86倍,其中国营工业为21.37倍,而民营工业只有5.36倍。但由于国家资本企业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管理混乱,使得生产效率不如民营企业。以产值为例,国家资本占全部产业资本的64%,但1947年,国营企业产值只占总产值的42%。国家资本中经营情况最好的电力工业,设备容量占全国的74%,但发电量只占61%,水泥工业中的国家资本工厂生产能力占全国的72%,产量则只占57%[4]。
战后国家资本的膨胀,一方面是原有单位规模的扩大,如四行二局、资源委员会等,另一方面是新建的若干垄断性公司,其中以中国纺织建设公司最为引人注意。战后接收敌伪产业以棉纺织业最成规模,当时民营呼声很高,然政府以“一时难以确定价格标准,无法标售,益以鉴于当时商人方面,对于原有之商营纱厂,尚难继续经营,自无余力再行承购”为理由,1945年12月决定成立中纺公司,“暂由政府独资经营,以二年为期,今后当依原定期限或提前逐步售予民营”[5]。中纺公司董事长由经济部部长兼任,总经理由宋子文的亲信束云章担任,总公司设于上海,另在天津、青岛和东北有三处分公司。据1947年的统计,中纺公司下属85家企业,囊括了棉纺、毛纺、麻纺、绢纺、印染、针织、轧花、打包等几乎纺织业的所有部门,员工7.5万人,拥有纱锭176万锭,线锭35万锭,布机3.6万台,纱线锭占全国总数的44%,布机占55%,棉纱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0%,棉布产量占70%,居于垄断地位。中纺公司享有种种特权,如低息贷款、官价外汇、低价美棉和煤炭,还可利用其特殊地位,免受限额收购,垄断棉纺业进出口贸易,以低吸高抛方式谋利,对于民营纺织业具有特殊优势地位[6]。
战后发展最快的原有国家资本单位首推资源委员会。1946年5月,资源委员会由原隶属于经济部改为直属行政院,规格提高为部级单位。由钱昌照任委员长,孙越琦任副委员长。根据资委会组织法,其任务是:创办开发及管理经营国营基本重工业,办理政府指定之其他国营工矿事业。对于战时创办和战后接收的庞大产业,资委会决定,对于后方战时事业,纯为战时需要者停办,适应地方需要者转让地方,有价值者酌量紧缩,属于基本工业者继续维持;对于接收的敌伪产业,化零为整,集中力量全力经营,力求企业化。1947年,资源委员会下属有重工业的电力、煤炭、石油、有色金属、钢铁、机械、电器、化学、水泥九个部门,轻工业的制糖、造纸两个部门,共96个单位,附属厂矿291个,职员3.3万人,工人19万人[7]。生产量占全国产量的百分比为,电力50%以上,煤炭33%,石油100%,钢铁80%,有色金属的绝大部分,其他工业也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可以说基本上控制了中国的重工业生产[8]。产业分布于全国各地,重工业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和京沪地区,轻工业主要集中在台湾。资源委员会1946年收入2731亿元,支出2366亿元,盈余365亿元;1947年收入51,497亿元,支出50,180亿元,盈余1317亿元。盈余率(盈余占总收入的比例)由1946年的13.4%急剧下降到1947年的2.56%,显示经济效益在战乱影响下已无法得到保证[9]。有研究者分析认为,“抗战胜利后,国家垄断资本虽然因接收了巨额的敌伪产业和美国的援助而高度膨胀,但并没有发挥生产力的作用,而是处于瘫痪状态。它像一个充气的巨人,貌似强大,内部却是孱弱的”[10]。
战后国家资本的膨胀,有其主客观因素。客观上是接收的大量敌伪产业为国家资本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主观上是国民党企图以此为其统治建立有力的经济基础,而国家资本企业对于国民党政权确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中纺公司为例,1947年账面纯利润5932亿元,其中上缴国库4087亿元,每年无偿供应军用布匹300余万匹,价值超过1000亿元[11]。因此,国家资本对于国民党的意义不仅仅是个人或团体的利益(如宋子文、孔祥熙或CC系),它对于维系整个国民党统治的作用不可低估,这也是国民党在各界反对的情况下坚持国营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不可否认的是,确有一批官僚豪门,利用权势,以国家的经济资源为自己谋私利,从而成为社会众矢之的。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所有国家资本,无论其运作形式如何,有无官僚豪门的插手,均被社会舆论指为官僚资本,遭致社会各界的猛烈攻击。傅斯年认为,中国的国家资本“糟的很多,效能两字谈不到的更多。推其原因,各种恶势力支配着(自然不以孔宋为限),豪门把持着,于是乎大体上在紊乱着、荒唐着、僵冻着、腐败着。恶势力支配,便更滋养恶势力,豪门把持,便是发展豪门”[12]。曾有国民参政员提出议案,痛斥“官僚资本往往假借发达国家资本,提高民生福利等似是而非之理论为掩护,欺骗社会。社会虽加攻击,彼等似亦有恃无恐。盖官与资本家已结成既得利益集团,声势浩大,肆无忌惮也”。议案要求,公务员及公营事业人员,应宣誓不兼营工商业,如有兼营者应在两者间作一选择,否则任何人得告发之;如有利用职权经商图利者,应依法加重处罚;公营事业机关之收支,应受审计机关之审核[13]。
对于官僚资本问题,不仅是社会反应强烈,国民党党内因为内部矛盾,CC系亦借此对当政的宋子文等发起攻击。CC系文宣系统的核心《中央日报》多次发表社论,认为,“官僚资本操纵整个的经济命脉,且官僚资本更可利用其特殊权力,垄断一切,以妨碍新兴企业的进展。所以代表官僚利益的官僚资本,如果不从此清算,非仅人民的利益,备受损害,抑且工业化的前途,也将受严重的影响”。社论提出,“我们应该查一查,党内的官僚资本家究竟有若干?他们的财产从何而来?是国难财的累积,还是胜利财的结晶?是化公为私的赃物,还是榨取于民间的民脂民膏?并且应该追究一下,这些年中间把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一切政策和方案搁在一旁的,究竟是谁?把财政经济弄到今日不可收拾的田地的又是谁?然后实行一次大扫荡的运动,从党里逐出官僚资本的渠魁,并没收其全部的财产,正式宣告官僚资本的死刑”[14]。
在1946年3月召开的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以CC系代表为主,对官僚资本大加抨击。萧铮认为,战后经济失败的原因是忽视民生主义,培养官僚资本,而对民营工业,则听其自生自灭,不加注意;赖琏认为,战后种种经济措施,均与民生主义背道而驰,要求官商分离,登记官吏资产;吴铸人认为,经济问题,最严重而最难解决者,为官僚资本,经济部应宣布官僚资本之姓名,列为革命之对象;吴铁城认为,经济事业官营者多失败,且有官僚资本之讥,何不将民生必须之工业,交由民营。吴绍澍、潘公展在发言中更是直指宋子文控制的中纺公司带头涨价,且有特殊待遇,要求行政院如无办法,应即辞职。二中全会《对于政治报告之决议案》提出,“肃清官僚主义、官僚资本,为修明吏治之前提”,要求清查战时暴利者之财富,课以重税,并进行征借巨富之资财及外汇,并严格推行适度合理的累进所得税制[15]。上述言论固然不乏国民党党内斗争的因素,CC系因对宋子文把持权力不满,借此问题发难。但这一问题能够公开见之于国民党党报,并引起各界广泛共鸣,显见又不单是国民党党内矛盾问题,它已成为国民党官方也无法讳言的不争事实。
国民党政权控制下的国家资本,有多种实现形式。经济学家王亚南将其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官僚所有资本,即由官僚自己参股或经营的企业;其二是官僚使用或运用资本,即名为国营企业但由官僚处置;其三是官僚支配资本,即既非自己经营,也非通过国营形式运用,但却因种种原因在多方面受官僚支配的私人资本[3]。在这三种形式中,第三种形式牵涉较广,概念有欠严密,姑可不论。第一种形式属于官僚个人资本,亦即纯粹意义上的官僚资本,如宋氏家族的孚中公司,孔氏家族的扬子公司等。而通常所说的国家资本大多以第二种形式出现,企业的运作基本处于政府控制之下,并打上了企业负责人即官僚个人的印记。
由于国家资本企业有种种特权,因此其战后发展也快于民营企业。1947年,全国工业指数为1945年的7.86倍,其中国营工业为21.37倍,而民营工业只有5.36倍。但由于国家资本企业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管理混乱,使得生产效率不如民营企业。以产值为例,国家资本占全部产业资本的64%,但1947年,国营企业产值只占总产值的42%。国家资本中经营情况最好的电力工业,设备容量占全国的74%,但发电量只占61%,水泥工业中的国家资本工厂生产能力占全国的72%,产量则只占57%[4]。
战后国家资本的膨胀,一方面是原有单位规模的扩大,如四行二局、资源委员会等,另一方面是新建的若干垄断性公司,其中以中国纺织建设公司最为引人注意。战后接收敌伪产业以棉纺织业最成规模,当时民营呼声很高,然政府以“一时难以确定价格标准,无法标售,益以鉴于当时商人方面,对于原有之商营纱厂,尚难继续经营,自无余力再行承购”为理由,1945年12月决定成立中纺公司,“暂由政府独资经营,以二年为期,今后当依原定期限或提前逐步售予民营”[5]。中纺公司董事长由经济部部长兼任,总经理由宋子文的亲信束云章担任,总公司设于上海,另在天津、青岛和东北有三处分公司。据1947年的统计,中纺公司下属85家企业,囊括了棉纺、毛纺、麻纺、绢纺、印染、针织、轧花、打包等几乎纺织业的所有部门,员工7.5万人,拥有纱锭176万锭,线锭35万锭,布机3.6万台,纱线锭占全国总数的44%,布机占55%,棉纱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0%,棉布产量占70%,居于垄断地位。中纺公司享有种种特权,如低息贷款、官价外汇、低价美棉和煤炭,还可利用其特殊地位,免受限额收购,垄断棉纺业进出口贸易,以低吸高抛方式谋利,对于民营纺织业具有特殊优势地位[6]。
战后发展最快的原有国家资本单位首推资源委员会。1946年5月,资源委员会由原隶属于经济部改为直属行政院,规格提高为部级单位。由钱昌照任委员长,孙越琦任副委员长。根据资委会组织法,其任务是:创办开发及管理经营国营基本重工业,办理政府指定之其他国营工矿事业。对于战时创办和战后接收的庞大产业,资委会决定,对于后方战时事业,纯为战时需要者停办,适应地方需要者转让地方,有价值者酌量紧缩,属于基本工业者继续维持;对于接收的敌伪产业,化零为整,集中力量全力经营,力求企业化。1947年,资源委员会下属有重工业的电力、煤炭、石油、有色金属、钢铁、机械、电器、化学、水泥九个部门,轻工业的制糖、造纸两个部门,共96个单位,附属厂矿291个,职员3.3万人,工人19万人[7]。生产量占全国产量的百分比为,电力50%以上,煤炭33%,石油100%,钢铁80%,有色金属的绝大部分,其他工业也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可以说基本上控制了中国的重工业生产[8]。产业分布于全国各地,重工业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和京沪地区,轻工业主要集中在台湾。资源委员会1946年收入2731亿元,支出2366亿元,盈余365亿元;1947年收入51,497亿元,支出50,180亿元,盈余1317亿元。盈余率(盈余占总收入的比例)由1946年的13.4%急剧下降到1947年的2.56%,显示经济效益在战乱影响下已无法得到保证[9]。有研究者分析认为,“抗战胜利后,国家垄断资本虽然因接收了巨额的敌伪产业和美国的援助而高度膨胀,但并没有发挥生产力的作用,而是处于瘫痪状态。它像一个充气的巨人,貌似强大,内部却是孱弱的”[10]。
战后国家资本的膨胀,有其主客观因素。客观上是接收的大量敌伪产业为国家资本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主观上是国民党企图以此为其统治建立有力的经济基础,而国家资本企业对于国民党政权确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中纺公司为例,1947年账面纯利润5932亿元,其中上缴国库4087亿元,每年无偿供应军用布匹300余万匹,价值超过1000亿元[11]。因此,国家资本对于国民党的意义不仅仅是个人或团体的利益(如宋子文、孔祥熙或CC系),它对于维系整个国民党统治的作用不可低估,这也是国民党在各界反对的情况下坚持国营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不可否认的是,确有一批官僚豪门,利用权势,以国家的经济资源为自己谋私利,从而成为社会众矢之的。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所有国家资本,无论其运作形式如何,有无官僚豪门的插手,均被社会舆论指为官僚资本,遭致社会各界的猛烈攻击。傅斯年认为,中国的国家资本“糟的很多,效能两字谈不到的更多。推其原因,各种恶势力支配着(自然不以孔宋为限),豪门把持着,于是乎大体上在紊乱着、荒唐着、僵冻着、腐败着。恶势力支配,便更滋养恶势力,豪门把持,便是发展豪门”[12]。曾有国民参政员提出议案,痛斥“官僚资本往往假借发达国家资本,提高民生福利等似是而非之理论为掩护,欺骗社会。社会虽加攻击,彼等似亦有恃无恐。盖官与资本家已结成既得利益集团,声势浩大,肆无忌惮也”。议案要求,公务员及公营事业人员,应宣誓不兼营工商业,如有兼营者应在两者间作一选择,否则任何人得告发之;如有利用职权经商图利者,应依法加重处罚;公营事业机关之收支,应受审计机关之审核[13]。
对于官僚资本问题,不仅是社会反应强烈,国民党党内因为内部矛盾,CC系亦借此对当政的宋子文等发起攻击。CC系文宣系统的核心《中央日报》多次发表社论,认为,“官僚资本操纵整个的经济命脉,且官僚资本更可利用其特殊权力,垄断一切,以妨碍新兴企业的进展。所以代表官僚利益的官僚资本,如果不从此清算,非仅人民的利益,备受损害,抑且工业化的前途,也将受严重的影响”。社论提出,“我们应该查一查,党内的官僚资本家究竟有若干?他们的财产从何而来?是国难财的累积,还是胜利财的结晶?是化公为私的赃物,还是榨取于民间的民脂民膏?并且应该追究一下,这些年中间把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一切政策和方案搁在一旁的,究竟是谁?把财政经济弄到今日不可收拾的田地的又是谁?然后实行一次大扫荡的运动,从党里逐出官僚资本的渠魁,并没收其全部的财产,正式宣告官僚资本的死刑”[14]。
在1946年3月召开的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以CC系代表为主,对官僚资本大加抨击。萧铮认为,战后经济失败的原因是忽视民生主义,培养官僚资本,而对民营工业,则听其自生自灭,不加注意;赖琏认为,战后种种经济措施,均与民生主义背道而驰,要求官商分离,登记官吏资产;吴铸人认为,经济问题,最严重而最难解决者,为官僚资本,经济部应宣布官僚资本之姓名,列为革命之对象;吴铁城认为,经济事业官营者多失败,且有官僚资本之讥,何不将民生必须之工业,交由民营。吴绍澍、潘公展在发言中更是直指宋子文控制的中纺公司带头涨价,且有特殊待遇,要求行政院如无办法,应即辞职。二中全会《对于政治报告之决议案》提出,“肃清官僚主义、官僚资本,为修明吏治之前提”,要求清查战时暴利者之财富,课以重税,并进行征借巨富之资财及外汇,并严格推行适度合理的累进所得税制[15]。上述言论固然不乏国民党党内斗争的因素,CC系因对宋子文把持权力不满,借此问题发难。但这一问题能够公开见之于国民党党报,并引起各界广泛共鸣,显见又不单是国民党党内矛盾问题,它已成为国民党官方也无法讳言的不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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