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同盟被迫解散
蒋介石和国民党政府,一方面在“改革”和“民主”的旗号下,筹备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准备行宪,所谓“还政于民”;而一方面又在“戡乱”总动员令之下,压迫中间派的第三大党——中国民主同盟解散。这一严重的政治压迫,使蒋介石和国民党在国大尚未召开之时,就给自己筹备中的“民主政治”打上了一个大大的疑问号。
自从5月间学潮爆发之后,国民党方面就对民盟的疑忌更为加深。“戡乱”总动员令发布后,民盟仍坚持反对内战、反对总动员的政治立场。延至10月间,国民党决心排除民盟这一异己的政治派系。10月1日,新闻局长董显光发表谈话,指责民盟“殊非独立政党,实为中共之附庸”[1]。为此,黄炎培起草了一个经民盟同人商定的书面谈话,予以反驳:“炎培所愿向各方坦白说明者,民盟一切行动,只以民盟中央纲领所大书特书的民主、和平、统一为目的。为了主张统一,所以反对分裂;为了主张和平,所以反对战争。为什么反对分裂?分裂将不成为国家。为什么反对战争?战争给予老百姓痛苦实在受不了。这都是双方的,不可片面的。民盟同人,不能帮助国民党去打共产党,那能帮助共产党来打国民党?同人亦知是两方不讨好的事,但宁使不讨好两方,不愿违反自己一颗良心。”[2]对当局的攻击,常驻南京民盟总部的民盟主要领导人之一的罗隆基,也在报上公开进行了答辩。
国民党方面一步步地强化对民盟施加的压力,它已容不得民盟以不同的政治观点进行自由答辩。10月3日,董显光就黄、罗的答辩,进一步攻击民盟:“自参加政协以来,无独立之政治主张,有之,唯追随共党,亦步亦趋,为世人所共见。”[3]10月7日,西安警备司令部公然枪杀了在押的民盟中常委兼西北总支部主任委员杜斌丞。10月13日,中国文化界戡乱救国总动员会声称,民盟在“戡乱”总动员令宣布后,“尚认定共匪为友党,即无异于附敌,无异参加叛乱,应与共匪同在讨伐之列”,要求当局“明令解散”[4]。10月23日,南京梅园新村、高楼门两处民盟总部办事处均为警察围困,出入须检查。罗隆基和民盟成员的活动遭到跟踪和监视,失去了行动的自由。民盟作为一个从事合法活动的政党,面临的形势陡然紧张起来。
上海民盟方面接到南京方面的报告后,张澜、黄炎培、沈钧儒、章伯钧、史良、叶笃义等在张澜处商谈对策。同时,上海警方对民盟事务的干预也强化起来。至10月27日,为了缓解国民党对民盟的压迫,上海民盟领导成员决定请与国民党上层人士关系较密切的黄炎培到南京同国民党当局进行谈判。黄炎培即与上述民盟领导成员商定最后主张:“如政府不下令解散,即声明现状,通告盟员停止政治活动。”[5]当日,叶笃义和黄炎培即先后前往南京。同一天,内政部发言人指控民盟“勾结共匪,参加叛乱”,内政部“已将该‘民主同盟’宣布为非法团体,今后各地治安机关,对于该盟及其分子一切活动自应依据《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处置暂行条例》及《后方共产党处置办法》,严加取缔,以遏乱萌,而维治安”[6]。10月28日,黄炎培乘车到南京后,看到了报纸上登出的内政部发言人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的谈话;翌日,又看到了报上登出的所谓民盟参加叛乱真相文件。鉴于国民党当局的严重压迫,民盟作为一个合法政党,在事实上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可能性,他必须为民盟的结束方式和民盟成员的人身安全同当局谈判。
黄炎培到达南京的当天,即先访问邵力子,旋至司徒雷登大使官邸,同傅泾波、罗隆基、叶笃义一起商谈两小时,随后到参政会借邵力子办公室再和罗隆基、叶笃义商量两小时。翌日,司徒雷登向国务卿报告说:“民盟的共产倾向仍令人怀疑,很少希望它能具有自由运动的核心作用。我目前主要担心的是,政府在对民盟的鲁莽迫害中,将进一步使自己声名狼藉。而民盟则获得主张开明宪政的人士的同情,这使民盟更加左倾,并从事地下活动。”[7]
黄炎培探明了民盟的处境后,第二天即前往拜访行政院长张群,就民盟的结束方式和民盟成员的人身安全问题与当局谈判。根据《黄炎培日记》的记载,谈判的要点大体为:一、民盟解散由政府宣布还是由民盟自行宣布;二、民盟要求必须公告其成员免除登记;三、罗隆基个人的自由保障。民盟方面,黄炎培向张群、吴铁城(国民党秘书长)要求政府宣布解散,而国民党方面既要迫使民盟解散,又不愿背解散民盟的反民主的政治包袱,因而逼迫民盟自行宣布。黄炎培提出的基本条件是:“一、撤退监视,恢复自由;二、各地盟员一律无庸登记;三、代管(指为中共代管——引者)或拨给房屋交还政府。”[8]在谈判中,和黄炎培个人友谊良好的张群,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态度,而在幕后的人则立场严峻。据《黄炎培日记》记载:“(11月3日)夜九时,岳军(张群——引者)又招往谈,乃大变:(一)取消换函,(二)不允努生(罗隆基——引者)明日同赴沪,皆以某方为梗。余议将来往函叙入总部解散内,准明晨八时半脱稿送到,努生事明日偕努生来面商。即夜起草完了,大能(黄炎培之子黄大能——引者)录副。……(11月4日)七时到参政会共努生等公阅昨夜稿。八时半至官邸挟努生、笃义往。岳军接稿,约定十二时顷电话复努生去沪事,恳商结果亦待十二时复。十二时得岳军电话,昨稿略修正认可,努生见允去沪,此事乃始圆满解决。”[9]谈判的结果,民盟以自行宣布解散的严重代价,换取了暂时免遭大规模镇压的危险,为民盟成员转入地下赢得了时间。
11月4日下午3时3刻,谈判结束之后,黄炎培即同罗隆基、叶笃义一起在特务监视下回沪。翌日,民盟中央不得不作出最后的抉择。据《黄炎培日记》记载:“九时半,到集益里,表方、衡山、努生、笃义、史良、张云川(陈新桂列席)共商大计。余报告在京商洽经过,努生继之。衡、史、云各就携归之稿仔细商榷,发表异议。终以大局被迫至此(至门外特务为努生云集),已无否认之余地,乃决照原稿付公表。”[10]沈钧儒、史良、张云川等虽曾义愤填膺,表示反对解散,但因缺乏具体办法未能通过。民盟本是一个松散的进行合法活动的团体,并没有武装斗争和转为地下斗争的充分准备,在国民党压迫来临之际,民盟中央并没有力量采取强有力的应变措施。在国共两党眼里,民盟都只是历史机遇的产物,在国共大决战的时候,民盟作为一个并无强大社会基础的政党,其被迫解散,也是无可奈何的历史命运。
1947年11月6日,民盟主席张澜不得不签署了民盟解散的公告,这份由当局审定的公告宣布:“合将洽商经过情形公布周知,并通知盟员自即日起一律停止政治活动,本盟总部同人即日起总辞职,总部亦即日解散。”[11]翌日,张澜发表个人声明:“余迫不得已,忍痛于十一月六日通告全体民主同盟盟员,停止政治活动,并宣布民盟总部解散。但我个人对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之信念,及为此而努力之决心,绝不变更。”[12]
黄炎培在南京谈判期间,心力交瘁。11月2日,在谈判间隙游玄武湖时,赋《玄武湖秋感三绝》[13]以明志:
黄花心事有谁知,傲尽风霜两鬓丝;争羡湖园秋色好,万千凉叶正辞枝。
红黄设色补寒苔,点缀秋光枉费才;毕竟冰霜谁耐得,青松圆角后雕材。
那有秋纨怨弃遗,金风尽尔鼓寒漪;谁从草际怜生意,百万虫儿绝命时。
民盟公告发表后,他又发表了《我与民盟》一文表明心迹:“经过无数沧桑,到今年——三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政府认民盟为非法团体,禁止活动,民盟同人亦已不能活动,而我于其间被推自沪赴京,与政府当局商善后办法。七日之间,会商七次,民盟主席乃于十一月六日宣布洽商善后经过,同时正式公告……一部大历史,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者,不知凡几。民盟已矣,自我发之,自我收之,知我罪我,其唯春秋。我只平心静气地问一句话:请大家公正检讨民盟从创始到结束,前前后后所有文件,曾有一字一句,足以构成危害国家颠覆政府的罪行者否?”[14]他忧劳过度,旧病复发。
从1940年底黄炎培动议创立民盟起,作为一个独立、中立、进行合法活动的介于国共两党之间的中间派系(或称第三方面)的政党组织,至此宣布结束。中共方面,周恩来也指出:“自民盟在蒋管区被迫并由其一部分领导人接受国民党的命令自行宣布解散后,全国性的第三大党运动已经失败,第三条道路的想法已经破产。”[15]从此,民盟的基层组织开始转入地下活动,民盟总部的恢复和政治路线的确定,转移到香港进行。
自从5月间学潮爆发之后,国民党方面就对民盟的疑忌更为加深。“戡乱”总动员令发布后,民盟仍坚持反对内战、反对总动员的政治立场。延至10月间,国民党决心排除民盟这一异己的政治派系。10月1日,新闻局长董显光发表谈话,指责民盟“殊非独立政党,实为中共之附庸”[1]。为此,黄炎培起草了一个经民盟同人商定的书面谈话,予以反驳:“炎培所愿向各方坦白说明者,民盟一切行动,只以民盟中央纲领所大书特书的民主、和平、统一为目的。为了主张统一,所以反对分裂;为了主张和平,所以反对战争。为什么反对分裂?分裂将不成为国家。为什么反对战争?战争给予老百姓痛苦实在受不了。这都是双方的,不可片面的。民盟同人,不能帮助国民党去打共产党,那能帮助共产党来打国民党?同人亦知是两方不讨好的事,但宁使不讨好两方,不愿违反自己一颗良心。”[2]对当局的攻击,常驻南京民盟总部的民盟主要领导人之一的罗隆基,也在报上公开进行了答辩。
国民党方面一步步地强化对民盟施加的压力,它已容不得民盟以不同的政治观点进行自由答辩。10月3日,董显光就黄、罗的答辩,进一步攻击民盟:“自参加政协以来,无独立之政治主张,有之,唯追随共党,亦步亦趋,为世人所共见。”[3]10月7日,西安警备司令部公然枪杀了在押的民盟中常委兼西北总支部主任委员杜斌丞。10月13日,中国文化界戡乱救国总动员会声称,民盟在“戡乱”总动员令宣布后,“尚认定共匪为友党,即无异于附敌,无异参加叛乱,应与共匪同在讨伐之列”,要求当局“明令解散”[4]。10月23日,南京梅园新村、高楼门两处民盟总部办事处均为警察围困,出入须检查。罗隆基和民盟成员的活动遭到跟踪和监视,失去了行动的自由。民盟作为一个从事合法活动的政党,面临的形势陡然紧张起来。
上海民盟方面接到南京方面的报告后,张澜、黄炎培、沈钧儒、章伯钧、史良、叶笃义等在张澜处商谈对策。同时,上海警方对民盟事务的干预也强化起来。至10月27日,为了缓解国民党对民盟的压迫,上海民盟领导成员决定请与国民党上层人士关系较密切的黄炎培到南京同国民党当局进行谈判。黄炎培即与上述民盟领导成员商定最后主张:“如政府不下令解散,即声明现状,通告盟员停止政治活动。”[5]当日,叶笃义和黄炎培即先后前往南京。同一天,内政部发言人指控民盟“勾结共匪,参加叛乱”,内政部“已将该‘民主同盟’宣布为非法团体,今后各地治安机关,对于该盟及其分子一切活动自应依据《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处置暂行条例》及《后方共产党处置办法》,严加取缔,以遏乱萌,而维治安”[6]。10月28日,黄炎培乘车到南京后,看到了报纸上登出的内政部发言人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的谈话;翌日,又看到了报上登出的所谓民盟参加叛乱真相文件。鉴于国民党当局的严重压迫,民盟作为一个合法政党,在事实上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可能性,他必须为民盟的结束方式和民盟成员的人身安全同当局谈判。
黄炎培到达南京的当天,即先访问邵力子,旋至司徒雷登大使官邸,同傅泾波、罗隆基、叶笃义一起商谈两小时,随后到参政会借邵力子办公室再和罗隆基、叶笃义商量两小时。翌日,司徒雷登向国务卿报告说:“民盟的共产倾向仍令人怀疑,很少希望它能具有自由运动的核心作用。我目前主要担心的是,政府在对民盟的鲁莽迫害中,将进一步使自己声名狼藉。而民盟则获得主张开明宪政的人士的同情,这使民盟更加左倾,并从事地下活动。”[7]
黄炎培探明了民盟的处境后,第二天即前往拜访行政院长张群,就民盟的结束方式和民盟成员的人身安全问题与当局谈判。根据《黄炎培日记》的记载,谈判的要点大体为:一、民盟解散由政府宣布还是由民盟自行宣布;二、民盟要求必须公告其成员免除登记;三、罗隆基个人的自由保障。民盟方面,黄炎培向张群、吴铁城(国民党秘书长)要求政府宣布解散,而国民党方面既要迫使民盟解散,又不愿背解散民盟的反民主的政治包袱,因而逼迫民盟自行宣布。黄炎培提出的基本条件是:“一、撤退监视,恢复自由;二、各地盟员一律无庸登记;三、代管(指为中共代管——引者)或拨给房屋交还政府。”[8]在谈判中,和黄炎培个人友谊良好的张群,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态度,而在幕后的人则立场严峻。据《黄炎培日记》记载:“(11月3日)夜九时,岳军(张群——引者)又招往谈,乃大变:(一)取消换函,(二)不允努生(罗隆基——引者)明日同赴沪,皆以某方为梗。余议将来往函叙入总部解散内,准明晨八时半脱稿送到,努生事明日偕努生来面商。即夜起草完了,大能(黄炎培之子黄大能——引者)录副。……(11月4日)七时到参政会共努生等公阅昨夜稿。八时半至官邸挟努生、笃义往。岳军接稿,约定十二时顷电话复努生去沪事,恳商结果亦待十二时复。十二时得岳军电话,昨稿略修正认可,努生见允去沪,此事乃始圆满解决。”[9]谈判的结果,民盟以自行宣布解散的严重代价,换取了暂时免遭大规模镇压的危险,为民盟成员转入地下赢得了时间。
11月4日下午3时3刻,谈判结束之后,黄炎培即同罗隆基、叶笃义一起在特务监视下回沪。翌日,民盟中央不得不作出最后的抉择。据《黄炎培日记》记载:“九时半,到集益里,表方、衡山、努生、笃义、史良、张云川(陈新桂列席)共商大计。余报告在京商洽经过,努生继之。衡、史、云各就携归之稿仔细商榷,发表异议。终以大局被迫至此(至门外特务为努生云集),已无否认之余地,乃决照原稿付公表。”[10]沈钧儒、史良、张云川等虽曾义愤填膺,表示反对解散,但因缺乏具体办法未能通过。民盟本是一个松散的进行合法活动的团体,并没有武装斗争和转为地下斗争的充分准备,在国民党压迫来临之际,民盟中央并没有力量采取强有力的应变措施。在国共两党眼里,民盟都只是历史机遇的产物,在国共大决战的时候,民盟作为一个并无强大社会基础的政党,其被迫解散,也是无可奈何的历史命运。
1947年11月6日,民盟主席张澜不得不签署了民盟解散的公告,这份由当局审定的公告宣布:“合将洽商经过情形公布周知,并通知盟员自即日起一律停止政治活动,本盟总部同人即日起总辞职,总部亦即日解散。”[11]翌日,张澜发表个人声明:“余迫不得已,忍痛于十一月六日通告全体民主同盟盟员,停止政治活动,并宣布民盟总部解散。但我个人对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之信念,及为此而努力之决心,绝不变更。”[12]
黄炎培在南京谈判期间,心力交瘁。11月2日,在谈判间隙游玄武湖时,赋《玄武湖秋感三绝》[13]以明志:
黄花心事有谁知,傲尽风霜两鬓丝;争羡湖园秋色好,万千凉叶正辞枝。
红黄设色补寒苔,点缀秋光枉费才;毕竟冰霜谁耐得,青松圆角后雕材。
那有秋纨怨弃遗,金风尽尔鼓寒漪;谁从草际怜生意,百万虫儿绝命时。
民盟公告发表后,他又发表了《我与民盟》一文表明心迹:“经过无数沧桑,到今年——三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政府认民盟为非法团体,禁止活动,民盟同人亦已不能活动,而我于其间被推自沪赴京,与政府当局商善后办法。七日之间,会商七次,民盟主席乃于十一月六日宣布洽商善后经过,同时正式公告……一部大历史,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者,不知凡几。民盟已矣,自我发之,自我收之,知我罪我,其唯春秋。我只平心静气地问一句话:请大家公正检讨民盟从创始到结束,前前后后所有文件,曾有一字一句,足以构成危害国家颠覆政府的罪行者否?”[14]他忧劳过度,旧病复发。
从1940年底黄炎培动议创立民盟起,作为一个独立、中立、进行合法活动的介于国共两党之间的中间派系(或称第三方面)的政党组织,至此宣布结束。中共方面,周恩来也指出:“自民盟在蒋管区被迫并由其一部分领导人接受国民党的命令自行宣布解散后,全国性的第三大党运动已经失败,第三条道路的想法已经破产。”[15]从此,民盟的基层组织开始转入地下活动,民盟总部的恢复和政治路线的确定,转移到香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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