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沈曾植之融合南北书派
沈曾植(1851—1922),字子培,别号乙,晚号寐叟,浙江嘉兴人,光绪进士,官至安徽 布政使,后掌两湖书院。辛亥革命后,寓居上海。沈氏学问精深,经史舆地之学无一不通,又工书,早精帖学,得笔于包世臣,壮年嗜张裕钊之书,其后由帖入碑,错综变化,晚年学黄道周、倪元璐,其书更以奇趣横生为士林所重。著有 《汉律辑补》、《晋书刑法志补》、《元朝秘史》、《蒙古源流笺证》、《岛夷志略广证》及《海日楼诗文集》、《曼陀曼呓词》等,其论书见解见于 《海日楼札丛》及 《海日楼题跋》之中。
沈氏既精于帖学又谙碑版,故其论书表现出融汇南北,兼重碑帖的旨趣,不同于其时明确提出尊碑抑帖的康有为等人之主张。沈氏论南派书云:
《校官碑》结字用笔,沈郁雄宕,北通 《夏承》,南开 《天发》。吴会书自有一种风气,略近中郎,而益畅土风。《谷朗》、《爨碑》,皆其遗韵。书家本有土断,金文中楚人书体甚奇逸于中原也。尝谓大令改右军简劲为纵逸,亦应江南风气而为之。所谓一群白项鸦者,王氏之同化于吴久矣。谢公不喜子敬书,殆亦以此。( 《海日楼札丛》 卷八 《校官碑》)
沈氏将南派书法溯源到《校官碑》,甚至到金文中的楚人书,《校官碑》在江苏溧水县孔庙,为东汉元和四年(181)刻,可见汉碑中已启南派端倪,故《谷朗碑》、《爨宝子》、《爨龙颜》等碑也并非无本之木,他将南派书法的独特风格归因于江南的地理环境,而不以某人为始祖,故于晋人中指出了王献之的特殊地位,因献之长于南方,与过江诸人由北入南者不同,故其书改右军简劲为纵逸,实由江南风气使然。这种说法就与阮元等人以为南渡王、谢诸公开启南派的说法不尽相同,而更强调了地理环境对艺术风格的影响。他以为王献之开创了唐人书风,是书史上一个十分关键的人物。其《海日楼札丛》卷八有“大令草势开率更”一条云:“草势之变,性在展蹙,展布纵放,大令改体,逸气自豪,蹙缩皴节,以收济放,则率更行草,实师大令而重变之。旭、素奇矫皆从此出,而杨景度为其嫡系。”他以为王献之的草书开率更(欧阳询)行草,张旭、怀素的奇变又都从欧而得,因而大令与率更更是十分重要的人物,沈氏以为“六代清华,沿于大令;三唐奇峻,胎自欧阳”,故将王、欧比之于佛家空有二宗,禅宗中慧能、神秀二派,其论可谓发前人所未发,而在清季碑学大盛之时能不受时风所限而有调和南北的倾向,其《海日楼札丛》卷二 《敬使君碑跋》云:
此碑运锋结字,剧有与《定武兰亭》可相证发者。东魏书人,始变隶风,渐传南法,风尚所趋,正与文家温、魏向任、沈集中作贼不异。世无以北集压南集者,独可以北刻压南刻乎?此碑不独可证《兰亭》,且可证《黄庭》。倦游翁楷法,胎源于是。门下诸公,乃竟无敢问津者。得非门庭峻绝,不可轻犯耶?
又其 《禅静寺刹前铭敬使君碑跋》:
北碑楷法,当以 《刁惠公志》、《张猛龙碑》及此铭为大宗。《刁志》近大王,《张碑》近小王,此铭则内外拓,藏锋抽颖,兼用而时出之,中有可证《兰亭》者,可证 《黄庭》者,可证淳化所刻山涛、庾亮诸人书者,有开欧法者,有开褚法者。盖南北会通,隶楷裁制,古今嬗变,胥在于此。而巅崖峻绝,无路可跻,惟安吴正楷,略能仿佛其波发。仪征而下,莫敢措手。每展此帖,辄为沉思数日。
可见他不满对南北二派畸轻畸重的看法,而以为两者之间是互相贯通的,北碑可以与南帖相印证,东魏之书即吸取了晋人笔意而下开欧褚,故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其列论六朝墓志,最后述及隋 《杨厉碑》曰: “书道至此,南北一家矣”。一语道出了他融汇南北的论书宗旨。
由于沈氏论南北书并不像阮元、康有为那样视南北两派为判若水火,故其对南北书法的评价也能更为客观而缜密。他论南派书云: “南朝书习,可分三体。写书为一体,碑碣为一体,简牍为一体。《乐毅》、《黄庭》、《洛神》、《曹娥》、《内景》,皆写书体也。传世墨迹,确然可信者,则有陈郑灼所书《仪礼疏》墨迹,绝与《内景》笔锋相近,已开唐人写经之先,而神隽非唐人所及。丁道护《启发寺碑》乃颇近之。据此以推 《真诰》论杨、许写经语,及隐居与梁武论书语,乃颇有证会处。碑碣南北大同,大较于楷法中犹时沿隶法。简牍为行草之宗,然行草用于写书与用于简牍者,亦自成两体。《急就》为写书体,行法整齐,永师 《千文》,实祖其式,率更稍纵,至颠、素大变矣。李怀琳之《绝交书》,孙虔礼《书谱》,皆写书之变体,其源出于 《屏风帖》。屏风之书,固不得与卷轴一体也。”(《南朝书分三体》)沈氏此论不同于阮元以简牍一体归诸南派,而是建立在全面考察南派之书的基础上所作的更为公允与客观的分析,他以为写书一体开唐人写经之风;碑碣则南北略同;就行草而论,也有用于简牍和用于写书的不同,故南书决不仅限帖学一途,这种以事实立论的分析方法体现了沈氏学问家、考据家的治学态度。其论北朝书则云:“大抵北朝书法,亦是因时变易,正光以前为一种,最古劲;天平以下为一种,稍平易;齐末为一种,风格视永徽相上下,古隶相传之法,无复存矣。关中书体独朴质,惜宇文一代,传石无多耳。”(《海日楼题跋》卷二《高湛墓志跋》)可见他对北碑的分析也极精审,颇能结合时代而揭示其特征。
沈曾植的书论体现出融合的倾向,他不仅以为南北二派相互贯通,而且强调各种书体之间的互相融合:“右军笔法点画简严,不若子敬之狼籍,盖心仪古隶章法。由此义而引申之,则欧、虞为楷法之古隶,褚、颜实楷法之八分。”(《海日楼札丛》卷八《右军笔法》)可见行、草、楷法与八分、古隶都不无联系,故其《海日楼札丛》中专立 “论行楷隶篆通变”条。其中曰: “楷之生动,多取于行。篆之生动,多取于隶。隶者,篆之行也。”“篆参隶势而姿生,隶参楷势而姿生,此通乎今以为变也。篆参楷势而质古,隶参篆势而质古,此通乎古以为变也。故夫物相杂而文生,物相兼而数赜。”这里沈氏明确地提出了兼通各体的主张,他发展了古人复古通变的理论,以为通乎古可以求变,通乎今也可以求变,融汇众体方可达书之妙境。如他称赞《张猛龙碑》: “北碑惟此骨韵俱高,分入篆。”评《汉校官碑》: “余最喜此碑书法,以为汉季隶篆沟通,《国山》、《天发》之前河也。”指出了此二碑能结合分篆、斟酌古今的特点。
总之,沈氏以学人论书,所论建立在精审的材料基础之上,往往能切中肯綮,而有独到之见解。
沈氏既精于帖学又谙碑版,故其论书表现出融汇南北,兼重碑帖的旨趣,不同于其时明确提出尊碑抑帖的康有为等人之主张。沈氏论南派书云:
《校官碑》结字用笔,沈郁雄宕,北通 《夏承》,南开 《天发》。吴会书自有一种风气,略近中郎,而益畅土风。《谷朗》、《爨碑》,皆其遗韵。书家本有土断,金文中楚人书体甚奇逸于中原也。尝谓大令改右军简劲为纵逸,亦应江南风气而为之。所谓一群白项鸦者,王氏之同化于吴久矣。谢公不喜子敬书,殆亦以此。( 《海日楼札丛》 卷八 《校官碑》)
沈氏将南派书法溯源到《校官碑》,甚至到金文中的楚人书,《校官碑》在江苏溧水县孔庙,为东汉元和四年(181)刻,可见汉碑中已启南派端倪,故《谷朗碑》、《爨宝子》、《爨龙颜》等碑也并非无本之木,他将南派书法的独特风格归因于江南的地理环境,而不以某人为始祖,故于晋人中指出了王献之的特殊地位,因献之长于南方,与过江诸人由北入南者不同,故其书改右军简劲为纵逸,实由江南风气使然。这种说法就与阮元等人以为南渡王、谢诸公开启南派的说法不尽相同,而更强调了地理环境对艺术风格的影响。他以为王献之开创了唐人书风,是书史上一个十分关键的人物。其《海日楼札丛》卷八有“大令草势开率更”一条云:“草势之变,性在展蹙,展布纵放,大令改体,逸气自豪,蹙缩皴节,以收济放,则率更行草,实师大令而重变之。旭、素奇矫皆从此出,而杨景度为其嫡系。”他以为王献之的草书开率更(欧阳询)行草,张旭、怀素的奇变又都从欧而得,因而大令与率更更是十分重要的人物,沈氏以为“六代清华,沿于大令;三唐奇峻,胎自欧阳”,故将王、欧比之于佛家空有二宗,禅宗中慧能、神秀二派,其论可谓发前人所未发,而在清季碑学大盛之时能不受时风所限而有调和南北的倾向,其《海日楼札丛》卷二 《敬使君碑跋》云:
此碑运锋结字,剧有与《定武兰亭》可相证发者。东魏书人,始变隶风,渐传南法,风尚所趋,正与文家温、魏向任、沈集中作贼不异。世无以北集压南集者,独可以北刻压南刻乎?此碑不独可证《兰亭》,且可证《黄庭》。倦游翁楷法,胎源于是。门下诸公,乃竟无敢问津者。得非门庭峻绝,不可轻犯耶?
又其 《禅静寺刹前铭敬使君碑跋》:
北碑楷法,当以 《刁惠公志》、《张猛龙碑》及此铭为大宗。《刁志》近大王,《张碑》近小王,此铭则内外拓,藏锋抽颖,兼用而时出之,中有可证《兰亭》者,可证 《黄庭》者,可证淳化所刻山涛、庾亮诸人书者,有开欧法者,有开褚法者。盖南北会通,隶楷裁制,古今嬗变,胥在于此。而巅崖峻绝,无路可跻,惟安吴正楷,略能仿佛其波发。仪征而下,莫敢措手。每展此帖,辄为沉思数日。
可见他不满对南北二派畸轻畸重的看法,而以为两者之间是互相贯通的,北碑可以与南帖相印证,东魏之书即吸取了晋人笔意而下开欧褚,故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其列论六朝墓志,最后述及隋 《杨厉碑》曰: “书道至此,南北一家矣”。一语道出了他融汇南北的论书宗旨。
由于沈氏论南北书并不像阮元、康有为那样视南北两派为判若水火,故其对南北书法的评价也能更为客观而缜密。他论南派书云: “南朝书习,可分三体。写书为一体,碑碣为一体,简牍为一体。《乐毅》、《黄庭》、《洛神》、《曹娥》、《内景》,皆写书体也。传世墨迹,确然可信者,则有陈郑灼所书《仪礼疏》墨迹,绝与《内景》笔锋相近,已开唐人写经之先,而神隽非唐人所及。丁道护《启发寺碑》乃颇近之。据此以推 《真诰》论杨、许写经语,及隐居与梁武论书语,乃颇有证会处。碑碣南北大同,大较于楷法中犹时沿隶法。简牍为行草之宗,然行草用于写书与用于简牍者,亦自成两体。《急就》为写书体,行法整齐,永师 《千文》,实祖其式,率更稍纵,至颠、素大变矣。李怀琳之《绝交书》,孙虔礼《书谱》,皆写书之变体,其源出于 《屏风帖》。屏风之书,固不得与卷轴一体也。”(《南朝书分三体》)沈氏此论不同于阮元以简牍一体归诸南派,而是建立在全面考察南派之书的基础上所作的更为公允与客观的分析,他以为写书一体开唐人写经之风;碑碣则南北略同;就行草而论,也有用于简牍和用于写书的不同,故南书决不仅限帖学一途,这种以事实立论的分析方法体现了沈氏学问家、考据家的治学态度。其论北朝书则云:“大抵北朝书法,亦是因时变易,正光以前为一种,最古劲;天平以下为一种,稍平易;齐末为一种,风格视永徽相上下,古隶相传之法,无复存矣。关中书体独朴质,惜宇文一代,传石无多耳。”(《海日楼题跋》卷二《高湛墓志跋》)可见他对北碑的分析也极精审,颇能结合时代而揭示其特征。
沈曾植的书论体现出融合的倾向,他不仅以为南北二派相互贯通,而且强调各种书体之间的互相融合:“右军笔法点画简严,不若子敬之狼籍,盖心仪古隶章法。由此义而引申之,则欧、虞为楷法之古隶,褚、颜实楷法之八分。”(《海日楼札丛》卷八《右军笔法》)可见行、草、楷法与八分、古隶都不无联系,故其《海日楼札丛》中专立 “论行楷隶篆通变”条。其中曰: “楷之生动,多取于行。篆之生动,多取于隶。隶者,篆之行也。”“篆参隶势而姿生,隶参楷势而姿生,此通乎今以为变也。篆参楷势而质古,隶参篆势而质古,此通乎古以为变也。故夫物相杂而文生,物相兼而数赜。”这里沈氏明确地提出了兼通各体的主张,他发展了古人复古通变的理论,以为通乎古可以求变,通乎今也可以求变,融汇众体方可达书之妙境。如他称赞《张猛龙碑》: “北碑惟此骨韵俱高,分入篆。”评《汉校官碑》: “余最喜此碑书法,以为汉季隶篆沟通,《国山》、《天发》之前河也。”指出了此二碑能结合分篆、斟酌古今的特点。
总之,沈氏以学人论书,所论建立在精审的材料基础之上,往往能切中肯綮,而有独到之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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