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与速

2024-07-24 可可诗词网-书法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书法既是线条的运动艺术,必讲究艺术地使线条运动。书法中有“迟”与 “速”的法则,专门从速度这一视角窥探书法线条的艺术秘密。
        迟,或称为 “缓”,或连称为 “迟涩”等;速,或称为 “急”、“疾”,或连称为 “捷速”等。运笔而迟,取其稳重、沉着、端庄有力;然而一味迟重,专务迟涩,则会失却神气、风采,故必欲与速相辅而行。运笔而速,取其劲利、飞动、风神显耀;然而一味捷速,专务急疾,则会失势、失态,故必欲与迟相互辅行。但是迟速的辩证处理,不是平分秋色、半斤八两式的机械配合,而是有深一层的丰富内涵。
        书圣王羲之《书论》提出了迟与速辩证法的总原则:“每书欲十迟五急。”他十分明确地指出,当以迟为主,而以急为辅。王羲之云: “凡书贵乎沉静,令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仍下笔不用急,故须迟,何也?笔是将军,故须迟重。心欲急不宜迟,何也?心是箭锋,箭不欲迟,迟则中物不入。”从另一方面看,还有迟速之间的“疾势涩笔”的辩证法,蔡邕有论,而康有为认为“最精”。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说:“行笔之法,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起,十起五伏,此已曲尽其妙。然以中郎为最精,其论:贵疾势涩笔。”如果能辩证地把握运笔中的疾势和涩笔的关系,那就真正得迟急之中的奥妙了。但是这并不容易,正如沈尹默所说,行笔不但有缓和疾,而且有涩和滑之分。一般地说来,缓和滑容易上手,而疾和涩较不易做到,要经过一番练习才会使用。(《沈尹默论书丛稿》)即会使用到艺术地把握两者的关系,若能再前行一段路程,必能参悟神明。
        在迟与速的行笔关系上,历代书家还透视到小至一笔一画、一字一形,大至某种书体中两者的辩证关系。
        从构字细部一笔一画言,如磔,又称波,俗称捺,开始一折稍短,行笔宜快些,中间一折较长,要渐缓行笔,末了一折,又要快行笔,近出锋处,一按即收,和一样也用了疾势。
        从一字构成言,也有迟有急。王羲之说过: “夫字有缓急,一字之中,何者有缓急?至如 ‘乌’字,下手一点,点须急,横直即须迟,欲 ‘乌’ 之脚急,斯乃取势也。”(《书论》)
        从书体论之,这方面内容更为丰富。姚孟起《字学忆参》中说: “用笔之法,有言篆宜缓,隶宜疾;有言隶宜缓,楷宜疾。”若再排比下去,行书宜比楷书疾,而草书又比行书疾。但是也有书艺家提出,楷书宜写得快些,行书宜写得慢些。表面上似乎很矛盾,其实很有道理,楷书较行草写得慢,但太迟缓则失精神; 行草较楷书写得捷速,但太急躁则失法度。书艺家还研究一幅书法作品在创作时的迟速问题,比如一幅行草书的创作,先是沉思默想,酝酿熟虑,一旦契机来临,便挥洒之,往往缓前急后,越至后面越有奔逸驰骋之势。王羲之说过:“若欲作草书,又有别法。须缓前急后,字体形势,状如龙蛇,钩连不断。”(王羲之 《题卫夫人 〈笔阵图〉 后》)
        饶有趣味的是,已完成的书法作品表现出来的速度效果,往往与创作时的情况不相一致,若不是亲眼见到创作者挥毫,每每易误会。沙孟海记叙过:吴昌硕晚年行草,转多藏锋,坚挺凝练,不涩不疾,亦涩亦疾,更得“锥划沙”、“屋漏痕”的妙趣。当沙孟海未见其秉笔之前,意谓行笔必迅忽,后来亲眼见到吴昌硕秉笔,却并不如前时所想象,而是正锋运转,八面周到,势疾而意徐,笔致如万岁枯藤,与早年所作风格迥殊。(沙孟海《吴昌硕先生的书法》)李可染曾讲到齐白石画大写意,不知者以为他信笔挥洒,实则行笔很慢。在他的画上常常题字“白石老人一挥”。但李可染在他身边看他作画作书,严肃认真,沉着缓慢,从来就没有 “一挥”过。(王琢辑录 《李可染画论》)如果我们能从 “十迟五急”、“疾势涩笔”的辩证法则去反思这两例,亦可得到印证,受到许多启发的。
        与 “迟”与 “速”相关相联的尚有 “行”与 “留”、“动”与“静”等书艺辩证法则,名目或异,其法则相通。
        行笔讲究“行”与“留”的艺术处理。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的一段话很典型:“余见六朝碑拓,行处皆留,留处皆行。凡横、直平过之处,行处也;古人必逐步顿挫,不使率然径去,是行处皆留也。转折、挑剔之处,留处也;古人必提锋暗转, 不肯��笔使墨旁出, 是留处皆行也。”“行”与 “留”相反相成,辩证统一,六朝碑拓中可以省悟书艺家的造诣,其他法书也可观悟。
        书艺又讲究 “动”与 “静”的艺术处理。清刘熙载《艺概》中曾云:“正书居静以治动,草书居动以治静。”这是说楷书与草书分别以静、以动为主,然而都是辩证的统一。楷书以静为主,但静中须显露动,正如姜白石在《续书谱》中指出,真书以平正为善,此世俗之论,唐人失之。古今真书之神妙,无出钟元常、王逸少,皆潇洒纵横,何拘平正?此则静中应有动。草书则当动中宜有静,也如姜白石指出,古人作草,如今人作真,何尝苟且,虽复变化多端,而未尝乱其法度。“居动以治静”,此之谓也。姚孟起又说过,用笔之法,“实则 ‘顿之则山安,导之则泉注’,不论篆、隶、真、草,皆当如是”( 《字学忆参》)。此则笔法之 “动”与 “静” 的密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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