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的形式

2019-05-26 可可诗词网-书法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中国的书法艺术是一种很特殊的艺术。这种特殊性既表现在它的形式上,也表现在它的内容上。因为特殊,所以便不大容易理解。然而理解书法艺术的形式和内容,对于充分认识这一独特的艺术来说,却是极为必要的。因此虽然不容易,也要试作一些探索。现在先来谈谈书法艺术的形式问题。
        各种艺术在形式上是有共同性的,如果用一句最概括的话来说,那就是任何一种艺术都有表现在特定形式中的艺术形象。
        在这句话中,“特定形式”四个字是很要紧的。有人谈论艺术,往往只说形象性,把形象性视为艺术的主要特征,这是不够准确的。因为有形象性的东西太多了。我们走到大街上,看到红男绿女、黄童白叟、绿化树等等,无不具有形象性,但却不能说这些就是艺术。
        艺术的形象必须表现在特定的艺术形式之中,如音乐的形象表现在音乐所特有的形式之中,绘画的形象则表现在绘画所特有的形式之中。音乐可以表现高山流水,绘画也可以表现高山流水,但两种高山流水的形象是全然不同的。最明显的不同之点,即音乐作用于人的听觉而给人以听觉之美的感受,绘画作用于人的视觉而给人以视觉之美的感受。可见任何艺术形象都离不开特定的表现形式,离开了就不成其为艺术。
        现在具体说到中国的书法艺术。它当然有形象性,这是显而易见的,白纸黑字,大家都可以看到。但若把它作为一种艺术来看,那就要强调这不是一般的形象,而是表现在特定形式中的形象。那么它的特定形式是什么呢?概括起来说,最主要的一点,即中国书法的艺术形象是以汉字为素材,对汉字进行了艺术想象、艺术加工而创造出来的。
        除此之外,在书法艺术的形式方面,当然还可以指出其他的特点,例如说它是用笔墨写在纸上的;但这类特点是非根本的,不足以把书法艺术同其他艺术完全区别开来,例如画一幅墨竹,那也是用笔墨写在纸上的。只有以汉字为材料加工而成的艺术形象,这才是中国书法艺术与其他艺术都不相同的形式特点。
        由于中国书法以汉字为素材,所以作为一种艺术来说,它在形式上的特点就非常突出。因为汉字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文字符号,而运用这种文字符号竟能加工出精深的艺术形象来,这样的艺术就不能不使人感到是极为特殊的。
        但是,正因为中国书法与汉字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它也受到很大的限制。首先表现为选材范围的狭窄,只有汉字可用来作为加工的材料。其次又表现为素材对形象的制约很大,无论进行怎样的想象与加工,直接创造出来的仍然只是汉字的艺术形象,而不可能是别的形象。然而事情还有另一个方面,即书法艺术正因为是以汉字为素材的,是受到很大限制的,所以特别能显示作者的想象力,也特别能引起观众的惊奇感。
        其实,世界上任何一种艺术,因为要表现为特定的形式,所以都是受到限制的。比如音乐只能表现为声音,却不能表现为视觉的形象;绘画是空间艺术,不能表现时间的延续与变化: 语言艺术用的是高度抽象的语言文字符号,却要刻划活生生的形象;戏曲演员要穿了长袍大靠来做种种舞蹈,说话也要表现为有板有眼的唱腔。这些都是限制。唯其有限制而又能突破限制,把限制变成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这才叫做艺术,才能显示艺术家的创造能力。所以,限制与创造实在是一对矛盾,存在着相反相成的关系。我们对书法艺术所受的汉字的限制,从根本上说,也应作如是观。
        汉字对书法艺术造成了巨大的限制,同时也为书法家提供了发挥其艺术想象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的广阔天地。就想象和创造而言,书法家之运用 “点、横、竖、撇”等笔画,就犹如音乐家在创作中运用“嘟咪发”等乐音。不过音乐家运用乐音组成旋律和乐曲比较自由一点,除了服从音乐创作的规律之外,不再需要遵循什么固定的模式。书法运用 “点、横、竖、撇”却必须组成公认的汉字,而不能想怎么组合就怎么组合。然而由于书法家大力发挥艺术想象的结果,却能使书法创作几乎和音乐一样变化无穷。完整的书法创作绝大多数由或多或少的若干个字所组成。因此字与字之间的分布与联系(布局),又会有疏密、涨缩、大小、奇正等变化,这同样可以发挥巨大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所以整个书法创作的天地极为广阔,是一种很有表现力的特殊的艺术。
        书法创作以汉字为素材,在观赏上还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特点,那就是汉字为观赏者提供了印象深刻的参照系。因为凡是有兴趣观赏书法的人,都是认识汉字的。汉字在他心中有个标准的形象,或者叫标准模式。例如秦代人心中的标准模式是小篆,汉代是隶书和八分,现代是楷书或宋体。这是从小在读书识字时就形成深刻印象的。现在他去参观书法展览或观赏历代法书,面对千姿百态的书法艺术创作,就会深感这些作品的新奇或精美。他万万没有想到标准模式的汉字竟会被书法家想象加工到这种样子:它们是如此雄健或如此秀美,如此奔放或如此工整,如此朴厚或如此飘逸!因而感到惊奇不已。这种惊奇实际上就是对人的创造力量即人的本质力量的欣赏与赞美,也就是对书法艺术之美的深刻感受与认同。
        反过来说,中国书法如果不以汉字为素材,那么书法家也就无从发挥其高超的艺术想象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就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同时欣赏者也就无从把书法的艺术形象同他心目中原有的模式汉字进行参照对比,难以充分认识书法家的创造力量并获得丰富的美感。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书法艺术又是特别巧妙,特别能借助富有群众性的参照系 (汉字) 而使广大群众感知其美的。
        唐代孙过庭在其名著《书谱》中对书法艺术作了这样的描述:
        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姿),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高)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一画之间,变起伏于峰(锋)杪; 一点之内,殊衄挫于豪 (毫)芒。
        他这里引用的物象可谓丰富多变,但都是基于联想和想象而作的比喻。这种联想与想象之所以会在心中产生,则完全是由不同寻常的笔画与结构引起的;而所谓“不同寻常”,则又是同模式汉字的“寻常”印象在心里作了比较的结果(这种比较也许是不自觉、无意识的;但如果根本未进行比较,那就无所谓“寻常”与“不寻常”)。所以孙过庭大力描述书法的“异”、“奇”、“姿”、“态”“、“势”、“形”、“重”、“轻”等等,都说是由文字点画之富于 “起伏”、“衄挫”的变化,使之不同寻常,才收到种种惊人的效果。
        大抵说来,欣赏书法艺术是总要在一定程度上借助于联想和想象的;而联想与想象之所以会产生,主要就因为欣赏者通过书法艺术与模式汉字的比较,而切实感受到前者在线条结构上具有某种美的特征,这种特征对欣赏者的联想与想象是很有诱发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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