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海览胜: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的文化分组

2024-03-24 可可诗词网-音乐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我国少数民族音乐不仅体裁多样,品种纷繁,而且每个民族的音乐文化都有其独特的风格。但除“独创性”和“特殊性”外,各民族音乐文化之间,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和汉族音乐文化之间通常还有“共同性”的一面。也就是说,在每个民族的音乐文化中,既包括着与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不同的因素,又包含着与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相同的因素。正是这些“相同的因素”,将各民族音乐结合成一些网络状的体系,并由于这些因素“相同”的范围大小不一,从而形成了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的音乐文化体系。所谓“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既可以看成是一个统一的音乐文化体系,也可以看做是由五十六个民族音乐文化单位由若干低层次和小范围的音乐文化体系所构成的综合体。
        音乐文化作为各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受到地理环境、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族源、语言、社会形态、民族交往、宗教信仰和民间习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果某些民族在上述这些方面有相同或相近似之处,加之在历史上它们各自的音乐文化之间又长期相互影响、交流、融合,在客观上就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音乐文化组。
        音乐文化组是由若干民族共同体组成的、在民间音乐方面有着相似特质的群体。属于同一音乐文化组的诸民族或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使用相同的音乐体系;民间音乐中有相同或相近的音乐体裁。有相同或相近的音乐观。他们有共同地域或从事相同的经济生产活动,语言同为一个语系或虽非亲属语言,但组内各民族人民可操某种共同语言进行交流;有共同的族源或先民在历史上有过融合。在某些音乐文化组中,还可以划分出音乐文化小组。
        根据上述标准,可将我国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的五十一个民族划为北方草原、黄土高原、中亚绿洲、西藏高原、云贵高原、中南丘陵、东南山地和台湾山地八个音乐文化组。俄罗斯、塔塔尔、朝鲜、京四个民族是近两三百年从国外迁居我国的少数民族,它们各自构成一个独立的音乐文化,不属于上述任何一个音乐文化组。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常被人称为“音乐的海洋”,这海洋深处蕴藏着许多珍宝。由于篇幅所限,这里我们只能对八个音乐文化组作一简介。
        北方草原组包括达斡尔、裕固、土、鄂伦春、鄂温克、赫哲、锡伯、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满等民族。属本组的民族都采用中国音乐体系,其中哈萨克、柯尔克孜两个民族除采用中国体系之外还广泛采用欧洲音乐体系,故可构成阿尔泰-天山音乐文化小组。
        北方草原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草原辽阔,水草丰美,森林茂密,河湖甚多,适于放牧和渔猎,本组民族因在历史上多从事游牧而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从体质上看,他们属于蒙古人种北支,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中一些人属于与欧洲人混杂而形成的南西伯利亚类型。他们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各民族在历史上都信仰过萨满教。
        北方组各族大都把音乐理解为人与人之间交流情感和沟通信息的行为方式。如哈萨克族有许多用冬不拉弹奏的“叙事诗”——“冬不拉达斯坦”,差不多每首乐曲都有相应的故事。蒙古人古代用歌曲来传递战报和其他信息。另一方面,尽管每个民族都有为牲畜唱的催奶歌,却因为这种歌曲不是人与人之间交流情感的工具,故传统观念不认为这些歌曲是音乐。同样,萨满跳神和喇嘛教仪式中用的歌曲、舞曲、器乐作品以及为死者演唱的悼歌,因其沟通的是人与神,人与超人之间的情感,故也不被看成是音乐。
        北方组的各民族都有民歌、歌舞和器乐三类民间音乐体裁。其中有些民族有用本民族语言演唱的说唱形式,另一些民族则有近似说唱形式的叙事歌。锡伯族和满族有本民族的戏曲形式。按照传统的分类概念,民歌的体裁一般用节奏、节拍划分类别。民族乐器以便于马上携带的、轻便的抱弹乐器、吹奏乐器和拉奏乐器为主,器乐曲多为独奏形式,合奏不甚发达。民间歌舞以跳乐和踏歌为主,舞蹈动作多模拟动物或再现人骑在马上的姿态,鼓舞则常在宗教活动中运用。
        黄土高原组包括居住在西北的回族、东乡族、保安族和撒拉族。这四个民族都采用中国音乐体系。除五声音阶之外,都采用一种第三级和第七级为四分之三音的特殊音阶,如前所述,它是中国音乐体系和波斯-阿位伯体系相互结合的产物。
        黄土高原组民族居住的地区,地势大多平坦,适于耕种和灌溉,平川上沟渠如网,稻田密布,素有“塞外江南”之称。居民多从事畜耕灌溉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也是很重要的经济活动。
        这一地区少数民族的语言虽分属阿尔泰语系和汉藏语系,但各族人民都能流利地讲汉语,民歌也基本上用汉语演唱。他们都信仰伊斯兰教,先民中的一部分后代是从波斯、阿拉伯、中亚一带移居黄河中上游和西北其他地区的。本组民族在体质上属蒙古人种,但同时显示出伊朗地域性人种多胡须、眼窝深、鼻子狭而高的特征。
        黄土高原组的民族民间音乐的主要体裁是用汉语演唱的民歌,器乐、歌舞都不发达,没有本民族固有的说唱和戏曲形式。民歌依据其演唱的场合为在山野间唱的“野曲”和农村庄里演唱的“家曲”两大类。“野曲”中的主要体裁是广泛流传在甘、宁、青、新各族人民中间的一种山歌——“少年”(亦称“花儿”)。“家曲”中的主要体裁是在婚礼喜筵上演唱的“宴席曲”。
        黄土高原组的诸民族都有一定数量的伊斯兰教的宗教歌曲,但这些歌曲,群众一般认为不能被包括在文学艺术的范畴之内,当然也不能在世俗日常生活中演唱。从总的方面来看,黄土高原组的音乐文化是一种很特殊的、分别和汉族文化及伊斯兰教文化相联系的文化。
        中亚绿洲组包括生活在新疆的维吾尔、乌孜别克和塔吉克三个民族。他们都是复合体系民族,同时采用中国、欧洲和波斯——阿拉伯三个不同的音乐体系。
        这一地区少数民族的居住地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陆上交通的要道,繁荣的文化经济中心和农业园艺基地,在盆地边缘的沙漠和戈壁滩上开发绿洲,依靠雪水灌溉,是这里农业的特色。这三个民族都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在经济上亦占重要地位。他们的族源都与历史上在西域生活的操印欧语系伊朗族语言的民族有关,在体质上具有突厥地域性人种的特点。
        中亚绿洲组的民族都有民歌、器乐、歌舞、木卡姆四种体裁形式,维吾尔族还有本民族的说唱形式和由木卡姆发展而成的本民族戏曲形式——维吾尔歌剧。民歌一般可按演唱的形式分类,如维吾尔族按有无伴奏分为“相和歌”和“徒歌”,塔吉克分独唱和一领众和的“接唱”,乌孜别克族分为齐唱“也勒来”和独唱“大艾修来”。乐器的种类繁多,丰富多彩,吹、拉、弹、击四类俱全,有许多独奏乐曲,民间合奏形式亦很发达。歌舞主要以踏歌形式为主,多采用联缀式音乐结构,形式完整,篇幅长大。木卡姆是本组有代表性的体裁,虽然三个民族的木卡姆结构有所不同,但都是综合有歌舞、器乐、歌曲三种因素在内的大型套曲。
        该地区各民族的传统音乐可分为古典音乐、民间音乐和宗教音乐三大类。古典音乐主要指木卡姆,民间音乐包括民歌、歌舞、说唱、器乐等,宗教音乐则包括了伊斯兰教的唱经调、诵经调、劝封斋歌曲及带有巫术色彩的“巴合夏”和在为人们治病驱魔时演唱的歌曲等。虽然这三类音乐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在本民族的音乐观念上,它们的界限却相当清晰。宗教音乐一般不被看作是文艺形式,也不能用于世俗的日常生活,而是宗教仪式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的民间音乐不可和古典音乐木卡姆相提并论,古典音乐不仅被看作是音乐艺术的最高表现形式而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同时把它和人的道德、文化修养相联系,看成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和本民族文化传统的核心。
        西藏高原组包括藏族、门巴族和珞巴族,他们都采用中国音乐体系,居住在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高原上。西藏高原北部有绵亘千里的草原,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多从事牧业生产。高原南部和东部在极高极陡的山峰下有许多谷地,生活在这里的居民则主要从事畜耕灌溉农业。
        该地区民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其先民主要是古代青藏高原上的土著,人种属蒙古人种南支,为身躯细长、鼻型中等的西藏地域性人种。藏族和门巴族信仰藏传佛教,珞巴族则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
        西藏高原组的民族,民间音乐的主要体裁有民歌、歌舞、说唱、器乐等,藏族和门巴族有本民族的戏曲。歌舞多为踏歌,故民歌和歌舞在习惯上并为一类,不能分开。在传统观念上,民歌以歌词的样式分类,如藏族的“鲁”体、“谐”体、自由体及门巴族的“酒歌”、“情歌”都以歌词样式为分类标准,虽然它们的题材内容,表演形式和音乐形态也有不同。
        这一地区民族的传统音乐虽可按表现的题材内容和应用场合分为民间音乐和宗教音乐两部分,但在民间音乐中,宗教的影响无处不在。如藏族民间流行的“果谐”是一种场面大、参加人数多,围成圆圈边唱边跳的歌舞形式,这种“圆圈”体现了藏传佛教的因果轮回观念。又如藏戏演出时多有演员围绕藏戏始祖唐东杰波的画像转圈旋转的动作,与功德圆满及因果轮回的哲学观念不无关系。
        云贵高原组包括彝、傈僳、纳西、哈尼、拉祜、基诺、白、景颇、独龙、怒、阿昌、羌、普米、佤、布朗、德昂等十六个民族。这些民族都采用中国音乐体系。
        云贵高原组民族大多居住在云贵高原西部,从事农业,分原始的刀耕火种、锄耕和畜耕灌溉农业三种类型。该地区民族的文化常被称为阔叶林文化,所谓阔叶林文化即是在亚热带湿润的自然地理带以刀耕火种农业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文化。从族源上看,本组的民族有许多是古代从北方沿着青藏高原东缘逐渐南下陆续迁到这里的所谓“氐羌”部落的后裔。人种属蒙古人种南支,在历史上都信仰过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
        本组民族的民间音乐都包括民歌、歌舞、器乐三种体裁形式,有的民族还有本民族说唱和戏曲形式。民歌大都按题材分类,叙事歌和仪式歌曲两类体裁特别发达。
        云贵高原组诸民族文化表现出阔叶林文化的特征,即在整体认同前提下的若干群落区的差别。由于居住在高山深谷之中,来往不便,加之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每个群落都形成较封闭的系统,出现相互差异的现象,但又可看出这些差异是源于同一文化体的各种变体。如在民俗上,诸民族多以大米为主食,辅以糯米,并用曲子酿酒。都举行相似的农耕祭祀活动。有内容相似的神话史诗歌(如洪水的神话、兄妹成婚的神话等),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歌节,青年男女在一起歌舞,并通过对歌来促成婚姻。从音乐形态上看,各民族民间音乐中都普遍存在前短后长的节奏型,如××·、××·等。都主要采用以四度——五度为骨干框架的全音五声音阶和半音五声音阶。上述民俗特征和民间音乐形态上的特点,不仅出现在本组,而且出现在中南半岛的一些国家及日本列岛的中部和南部,说明阔叶林文化可能有共同的祖源。
        中南丘陵组包括苗、瑶、土家、仡佬五个民族,他们的语言都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民间音乐也都采用中国音乐体系。
        早在二千年前的秦汉时代,苗瑶语诸民族的祖先聚居在湘西和黔东一带,后来,他们陆续向南、向东、向西迁徙,才逐渐形成现在的分布局面,一般都以农业为主,林业为辅,人种属蒙古人种南支,都信仰多神,崇拜祖先。
        本组诸民族民间音乐主要包括民歌、器乐、歌舞三类体裁形式,器乐和舞蹈结合的跳乐是主要的歌舞形式。民歌一般按题材内容分类,如“古歌”、“理歌”、“情歌”等,其中以讲述祖先创业及迁徙历史的“古歌”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常在民族传统节日和婚礼喜庆时演唱。
        这一地区诸民族男女青年在婚前有比较自由的恋爱活动,多在节日或农闲时举行。一般在村寨附近有固定地点,由本村寨的姑娘与外寨男青年在此对歌,双方有意后则互赠礼品,作为定情的信物。这种传统的青年男女之间的社交活动,苗族叫“游方”、“坐妹”,瑶族叫“坐歌堂”、“摆歌堂”。这种活动增进了男女之间的交往,也使本组诸民族都出现了成套的对唱情歌。
        本组诸民族虽然居住相当分散,在地域上不能连成一片,但他们的民间音乐不仅在体裁上、题材上和应用场合方面却有明显的同源性,在音调方面也是如此。如苗、瑶、畲三个民族的民歌中都有相当数量的曲调以do,mi,sol三个音为核心音调,便是明显的同源标志。
        东南山地组包括壮、布依、傣、侗、仫佬、水、毛南、黎等八个民族。他们的民间音乐都采用中国音乐体系。在人种上,都属海洋蒙古利亚科。他们以农业为主,主要作物是水稻。旧时,信仰多神及祖先。
        该组民族的语言都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支,是古代越人的后裔。越人因为支系繁多,故称“百越”,早在先秦时期就有着十分发达的音乐文化。本组诸民族的音乐文化则是百越音乐文化长期继承发展的结果。
        本组诸民族的民间音乐大都包括民歌、器乐、歌舞、说唱和戏曲五种体裁。前三种体裁历史悠久,后两种体裁多是近百年才逐渐发展起来的,民歌中的多声部民歌、乐器中的铜鼓和歌舞中的鼓舞是本组诸民族民间音乐中的共同因素。
        此组诸民族除傣族之外,都有丰富的多声部民歌,有的民族(如仫佬族)只有多声部民歌而无单声部民歌。各民族的多声部民歌虽然形式各异,但在音乐形态上都把大二度作为协和音程来运用,说明有共同的谐和观念。
        演唱多声部民歌与集体性的寻求配偶的歌唱活动有关。在本组民族中这种歌唱活动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歌唱节日“歌墟”,二是一伙同寨子的青年结伴成群到别的寨子“游乡”。这两种歌唱形式说明,多声部民歌最早源于原始的对偶婚生活,发端于氏族间男女的婚姻往来。
        铜鼓是本组诸民族共有的一种乐器,在民族传统的节日里,庆祝丰收之时,村村寨寨击铜鼓,声震数里,彻夜不绝。铜鼓已有两千年的历史,它在古代不仅是乐器也是权力的象征。
        鼓舞是本组诸民族歌舞的主要形式,如壮族的“铜鼓舞”、“扁担舞”,黎族的“打柴舞”,布依族的“铜鼓刷把舞”等。
        东南山地组诸民族中有五个民族有本民族戏曲,产生的年代虽不很久远,但都有本民族的特色,因而受到人们的喜爱。
        台湾山地组只包括高山族,由于居住地区和语言的不同,高山族内部分泰雅、阿美、赛夏、布农、雅美、邵、邹、鲁凯、排湾和卑南等十个支系。高山族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内部语言差别较大,但都属于多音节没有声调的胶着语。
        高山族的族源和古代越人有关,早在石器时代迁去台湾的百越人和以后在不同时期来自不同地区的人们融合,形成了高山族。高山族人民一般迷信鬼神,相信灵魂不灭,崇拜祖先。
        高山族虽然只有四十万人,其音乐文化却非常丰富,并在我国少数民族音乐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山族民间音乐包括民歌、歌舞和器乐三类,其中仅民歌一类,从题材上便可分为一百三十三种,从演唱形式上又可分为单音唱法、复音唱法、和音唱法、异音唱法四大类,包括了人类最简单到最复杂的歌唱形式。高山族代表性的乐器为口弦、弓琴、笛子等,歌舞以踏歌为主要形式。
        民间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被高山族同胞看作是生活习俗的一部分,而不能看成仅为审美而进行的“艺术活动”。如雅美人的“Road”只有在祭祀和老人联欢时唱,用于跟祖先或祖灵沟通,继承祖规和生活方式;“Vaci”只能在捕鱼丰收时唱,如捕到的鱼不多则不能演唱,因为这种歌的唱词有感谢鱼灵,祈求来年再赐丰收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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