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林壑狩猎魂:狩猎民族音乐文化
在大兴安岭及四周广阔的草原、河谷地带繁衍生息着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等古老的狩猎民族,历史上曾被称为“森林里的人”。他们长期交错杂居在一起,关系往来甚为密切。
鄂温克[əwəηxi]。 历史上异地而住的鄂温克居民,曾被分别称为“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1957年,根据本民族的意愿,统一民族名称为鄂温克。“鄂温克”是民族自称,意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人口约有三万六千余人(1990年统计)。人口少而居住分散,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鄂温克自治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左旗等地。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北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鄂温克的先民,主要从事渔猎生产和饲养驯鹿。他们的族源与“北室韦”和“钵室韦”有关。现在,相当多的鄂温克人已走出原始森林,来到了山下的草原地带,一小部分仍在森林中过着不定居的原始游猎生活。
鄂伦春[]。 人口约有七千余人(1990年统计)。语言与鄂温克同属一个语系和语族,无文字。“鄂伦春”这一族称最早见于清初文献记载,其称谓的含义有两种:一为“使用驯鹿的人”;二为“山岭上的人”,这一族称的来源与其民族长期从事狩猎生活密切相关。鄂伦春人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逊克、爱辉等地。这种分布特点是在十七世纪中叶以后才逐渐形成的。以上这些地区均在大小兴安岭之中。
赫哲[ədʒə;]。 人口四千二百余人(1990年统计)。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无文字。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同江县、饶河县、抚远县等地。属于肃慎系统的挹娄、勿吉、黑水靺鞨、野人女真等古代民族,与赫哲族的祖先有渊源关系。
达斡尔[Dawur]。人口十二万一千。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无文字。史学家对达斡尔族族源众说纷纭,而依据更充分的是契丹后裔说。历史上,达斡尔人一直生活在兴安岭的北部,黑龙江沿岸的森林、河谷地带。三百年前,大部分人迁至大兴安岭的东部呼伦贝尔大草原及源于大兴安岭东麓的嫩江两岸等地。现在,达斡尔人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郊等地,从事着畜牧、农业、狩猎、渔猎等多种经济生产活动。
以上所述这些生存在兴安岭这同一自然环境中的民族,由于生存地理上的封闭性,使这些民族在相距较近的生活地域中有着频繁的接触和往来,生产、生活交往以及相互通婚,是他们关系密切的重要原因。自然环境能向人类提供的资源数量、种类有极大差异,资源的贮存量和贮存形式往往决定了人类生产活动的方式。兴安岭的自然生态,规定着人们的产食结构,同时也形成了他们特殊的生存样式和音乐文化行为。特定的地理区域联系和文化联系以及相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使兴安岭的这些民族具有相似的社会文化结构,其文化形态上也具有相似性特征,包括构成社会文化结构的诸元素如经济、婚姻、家庭、教育、艺术等基本内容,其音乐文化的生成、演变和发展,也受其整体社会文化的制约,并在其中表现出特殊的文化功能。
直到本世纪初,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赫哲等民族的社会制度仍是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父系氏族制度,他们称其氏族为“哈拉”。“哈拉”是由同一男性祖先的后裔组成的血缘集团,每个“哈拉”又可分化出儿女氏族。在决定和处理氏族内部重大事物时,由哈拉的头人集中一起商讨决定。哈拉还有组织集团狩猎活动、修缮氏族家谱等社会职能。上述这四个民族的每个家庭,多是几代同堂的父系大家庭,主管大家庭生活事务由家庭的男性长辈担任。家庭中强调按性别来分工劳动,因此常常伴有很多的约束力和禁忌违例的社会观念。男子掌握着社会的主导权,是摄取生活资料的主要角色。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没有享受平等权力的地位,如家谱上没有她们的名字;在经济生活上,她们对家庭财产没有支配和继承权等,严重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现象。近几十年,男女不平等现象在以上民族的社区中已有很大的改善。由于社会制度和家庭制度的原因,导致了不同性别的人拥有不同音乐种类现象的出现。
以上四个民族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不同哈拉和不同辈份的人禁止通婚。过去,婚姻均由父母包办。婚姻择良辰吉日,婚礼仪式时办酒筵,族人纷纷前来道贺。筵席后,人们尽情歌舞以助兴。由于婚姻由父母包办,因此酿成许多爱情悲剧,民歌中很多内容是反映不满婚姻的。
狩猎、渔业,是这四个民族最古老的生产活动,是他们早期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期的音乐文化必然伴随并且反映着这种原始渔猎生活。在这些民族的歌舞中,有大量的对野兽习性、动作和呼叫的模仿,如双臂一上一下摆动,模仿天鹅等飞禽的飞翔动作;民歌中大量的衬词模拟各种飞禽走兽的呼叫声等,都具有鲜明的以狩猎采集为主业的生活特征。除了传统经济狩猎采集外,还有畜牧业和农业。达斡尔和赫哲族及牧区的鄂温克人,以饲养牛、马等牲畜为主。牛不仅是劳动工具,还是人们的食物来源。马和马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山区的鄂温克则以畜养驯鹿为主,其用途为运输和食用,另外,驯鹿还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由于气候寒冷、生产力水平不高等原因,这些民族居住地区的农业产量不高,轮歇游耕、广种薄收是其过去农业生产的特点。在他们的民歌中,不仅积淀了传统音乐原始自然的特征,也存贮了现代经济生活的丰厚内涵。上述经济类型,是生活在兴安岭的这四个民族不断适应周围自然环境逐步形成的。
1696年,清政府设八旗学堂,个别的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赫哲族子弟入学堂学习满文。在以后的年月里,他们中涌现出一批懂满文的知识分子,在民间纷纷办起满文私塾。满族、汉族的文化,以满语为媒介大量传入这四个民族中。民国以后,汉语教学在社区中开始普及。尽管如此,能够进入学校接受正规教育的人毕竟是少数。特别是民国以前,这四个民族的文化知识,主要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授。于是,民歌、民间故事等就成为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从音乐文化角度分析,这四个民族的音乐的观念、审美、分类、特征及音乐传承、功能也大体上相似。
音乐观念上,均没有与汉语“音乐”概念对应的词。其音乐分类,这四个民族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四大类(后文将分别加以介绍)。从审美的角度看,他们均认为评价好歌手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声音宏亮。采用真声的发声方法,声音尖锐而刺耳,喜好高频率的演唱特色。音乐的传承主要是通过家族传承和社会传承两个途径来实现的。音乐在其社会文化结构中均有其独特的文化功能。在这些民族音乐文化中,乐器均不发达,或许这种现象是与他们的传统经济——狩猎有关,因为在狩猎时是忌讳发出声音的,否则会惊动追猎目标。惟一用来自娱的乐器就是“口簧”(口弦琴)。达斡尔称其为“木库莲”;赫哲族称“空康吉”;鄂伦春称“朋奴化”等。口弦的来源传说不一,赫哲族民间传说,口弦是一个失去双亲的孤女,为向人们诉说自己内心的悲苦而制作的,故又称悲琴。后来青年男女用其表达爱情。达斡尔族男子外出狩猎,妇女常弹奏木库莲以抒发思念之情。口弦由铁制成,一柄两股,中设簧,演奏时,左手执琴架,将有簧的一端含在齿间,簧尖在唇外,右手食指拔动簧尖发音。可以弹奏简单的曲调,音色细腻、独特。
地域文化上的联系,使这四个民族的民歌之间大量出现相互借用和改编的现象(包括其它音乐)。其结果是:出现具有同样音乐类别、称谓、形式及观念等现象,如有些歌曲在这四个民族中均流传,很难辨别清最早源于哪个民族了。“一种创新一旦出现并被某一民族付诸应用之后,那么,在文化变迁过程中,第二步就是向相邻的民族伸展或传播”([美]约翰·弗里德尔《社会与文化的变迁》,李彬译,载《民族学译文集》第三集,中国社会科学院民研所编),而兴安岭这四个民族的音乐文化正是具有这样的特点。下面分别描述和阐释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这四个民族共同拥有的四种音乐文化形式。
鄂温克[əwəηxi]。 历史上异地而住的鄂温克居民,曾被分别称为“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1957年,根据本民族的意愿,统一民族名称为鄂温克。“鄂温克”是民族自称,意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人口约有三万六千余人(1990年统计)。人口少而居住分散,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鄂温克自治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左旗等地。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北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鄂温克的先民,主要从事渔猎生产和饲养驯鹿。他们的族源与“北室韦”和“钵室韦”有关。现在,相当多的鄂温克人已走出原始森林,来到了山下的草原地带,一小部分仍在森林中过着不定居的原始游猎生活。
鄂伦春[]。 人口约有七千余人(1990年统计)。语言与鄂温克同属一个语系和语族,无文字。“鄂伦春”这一族称最早见于清初文献记载,其称谓的含义有两种:一为“使用驯鹿的人”;二为“山岭上的人”,这一族称的来源与其民族长期从事狩猎生活密切相关。鄂伦春人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逊克、爱辉等地。这种分布特点是在十七世纪中叶以后才逐渐形成的。以上这些地区均在大小兴安岭之中。
赫哲[ədʒə;]。 人口四千二百余人(1990年统计)。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无文字。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同江县、饶河县、抚远县等地。属于肃慎系统的挹娄、勿吉、黑水靺鞨、野人女真等古代民族,与赫哲族的祖先有渊源关系。
达斡尔[Dawur]。人口十二万一千。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无文字。史学家对达斡尔族族源众说纷纭,而依据更充分的是契丹后裔说。历史上,达斡尔人一直生活在兴安岭的北部,黑龙江沿岸的森林、河谷地带。三百年前,大部分人迁至大兴安岭的东部呼伦贝尔大草原及源于大兴安岭东麓的嫩江两岸等地。现在,达斡尔人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郊等地,从事着畜牧、农业、狩猎、渔猎等多种经济生产活动。
以上所述这些生存在兴安岭这同一自然环境中的民族,由于生存地理上的封闭性,使这些民族在相距较近的生活地域中有着频繁的接触和往来,生产、生活交往以及相互通婚,是他们关系密切的重要原因。自然环境能向人类提供的资源数量、种类有极大差异,资源的贮存量和贮存形式往往决定了人类生产活动的方式。兴安岭的自然生态,规定着人们的产食结构,同时也形成了他们特殊的生存样式和音乐文化行为。特定的地理区域联系和文化联系以及相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使兴安岭的这些民族具有相似的社会文化结构,其文化形态上也具有相似性特征,包括构成社会文化结构的诸元素如经济、婚姻、家庭、教育、艺术等基本内容,其音乐文化的生成、演变和发展,也受其整体社会文化的制约,并在其中表现出特殊的文化功能。
直到本世纪初,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赫哲等民族的社会制度仍是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父系氏族制度,他们称其氏族为“哈拉”。“哈拉”是由同一男性祖先的后裔组成的血缘集团,每个“哈拉”又可分化出儿女氏族。在决定和处理氏族内部重大事物时,由哈拉的头人集中一起商讨决定。哈拉还有组织集团狩猎活动、修缮氏族家谱等社会职能。上述这四个民族的每个家庭,多是几代同堂的父系大家庭,主管大家庭生活事务由家庭的男性长辈担任。家庭中强调按性别来分工劳动,因此常常伴有很多的约束力和禁忌违例的社会观念。男子掌握着社会的主导权,是摄取生活资料的主要角色。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没有享受平等权力的地位,如家谱上没有她们的名字;在经济生活上,她们对家庭财产没有支配和继承权等,严重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现象。近几十年,男女不平等现象在以上民族的社区中已有很大的改善。由于社会制度和家庭制度的原因,导致了不同性别的人拥有不同音乐种类现象的出现。
以上四个民族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不同哈拉和不同辈份的人禁止通婚。过去,婚姻均由父母包办。婚姻择良辰吉日,婚礼仪式时办酒筵,族人纷纷前来道贺。筵席后,人们尽情歌舞以助兴。由于婚姻由父母包办,因此酿成许多爱情悲剧,民歌中很多内容是反映不满婚姻的。
狩猎、渔业,是这四个民族最古老的生产活动,是他们早期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期的音乐文化必然伴随并且反映着这种原始渔猎生活。在这些民族的歌舞中,有大量的对野兽习性、动作和呼叫的模仿,如双臂一上一下摆动,模仿天鹅等飞禽的飞翔动作;民歌中大量的衬词模拟各种飞禽走兽的呼叫声等,都具有鲜明的以狩猎采集为主业的生活特征。除了传统经济狩猎采集外,还有畜牧业和农业。达斡尔和赫哲族及牧区的鄂温克人,以饲养牛、马等牲畜为主。牛不仅是劳动工具,还是人们的食物来源。马和马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山区的鄂温克则以畜养驯鹿为主,其用途为运输和食用,另外,驯鹿还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由于气候寒冷、生产力水平不高等原因,这些民族居住地区的农业产量不高,轮歇游耕、广种薄收是其过去农业生产的特点。在他们的民歌中,不仅积淀了传统音乐原始自然的特征,也存贮了现代经济生活的丰厚内涵。上述经济类型,是生活在兴安岭的这四个民族不断适应周围自然环境逐步形成的。
1696年,清政府设八旗学堂,个别的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赫哲族子弟入学堂学习满文。在以后的年月里,他们中涌现出一批懂满文的知识分子,在民间纷纷办起满文私塾。满族、汉族的文化,以满语为媒介大量传入这四个民族中。民国以后,汉语教学在社区中开始普及。尽管如此,能够进入学校接受正规教育的人毕竟是少数。特别是民国以前,这四个民族的文化知识,主要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授。于是,民歌、民间故事等就成为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从音乐文化角度分析,这四个民族的音乐的观念、审美、分类、特征及音乐传承、功能也大体上相似。
音乐观念上,均没有与汉语“音乐”概念对应的词。其音乐分类,这四个民族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四大类(后文将分别加以介绍)。从审美的角度看,他们均认为评价好歌手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声音宏亮。采用真声的发声方法,声音尖锐而刺耳,喜好高频率的演唱特色。音乐的传承主要是通过家族传承和社会传承两个途径来实现的。音乐在其社会文化结构中均有其独特的文化功能。在这些民族音乐文化中,乐器均不发达,或许这种现象是与他们的传统经济——狩猎有关,因为在狩猎时是忌讳发出声音的,否则会惊动追猎目标。惟一用来自娱的乐器就是“口簧”(口弦琴)。达斡尔称其为“木库莲”;赫哲族称“空康吉”;鄂伦春称“朋奴化”等。口弦的来源传说不一,赫哲族民间传说,口弦是一个失去双亲的孤女,为向人们诉说自己内心的悲苦而制作的,故又称悲琴。后来青年男女用其表达爱情。达斡尔族男子外出狩猎,妇女常弹奏木库莲以抒发思念之情。口弦由铁制成,一柄两股,中设簧,演奏时,左手执琴架,将有簧的一端含在齿间,簧尖在唇外,右手食指拔动簧尖发音。可以弹奏简单的曲调,音色细腻、独特。
地域文化上的联系,使这四个民族的民歌之间大量出现相互借用和改编的现象(包括其它音乐)。其结果是:出现具有同样音乐类别、称谓、形式及观念等现象,如有些歌曲在这四个民族中均流传,很难辨别清最早源于哪个民族了。“一种创新一旦出现并被某一民族付诸应用之后,那么,在文化变迁过程中,第二步就是向相邻的民族伸展或传播”([美]约翰·弗里德尔《社会与文化的变迁》,李彬译,载《民族学译文集》第三集,中国社会科学院民研所编),而兴安岭这四个民族的音乐文化正是具有这样的特点。下面分别描述和阐释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这四个民族共同拥有的四种音乐文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