篝火燃处动地情:篝火音乐文化

2019-05-28 可可诗词网-音乐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篝火音乐,是指兴安岭狩猎民族的一种传统歌舞形式,其歌舞的称谓、特征及功能作用各民族大体相同。鄂温克人称“鲁克该勒”[];鄂伦春人称“吕日格仁”[];达斡尔人称“鲁日格勒”[lurgəl],以上各族对歌舞的称谓,其词根均相同,属同源词,是“点燃”、“使之燃起”之意。赫哲族对自己的歌舞称谓虽不同于前者(他们称其为“天鹅舞”),但其表演形式及特征与以上三个民族的歌舞相似。
        这种篝火歌舞形式在兴安岭狩猎民族的社区中普遍流行,时逢生产淡季或喜庆日,人们便相约聚到一起进行歌舞,抒发群体的情感。表演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户外进行;另一种是在室内进行。户外进行,是指歌舞在森林中或村内的广场进行。这种形式主要存在于那些不定居或定居时间不长的部分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中。傍晚,在点燃的篝火周围,人们手拉手围成一圈,随着歌唱的节奏在原地或绕篝火由左向右转动,歌声是齐唱或一领众和的形式。无伴奏乐器,音乐、舞蹈的节奏随着人们情绪的高涨由慢渐快,直到高潮方告一段落,休息片刻,人们又重复同样的歌和舞,情绪愈加激昂、热烈,直至深夜方才散去。歌舞时,表演者不停地模仿各种动物的姿态和吼叫。内蒙古雅库特的鄂温克族,有一部分人至今仍生活在兴安岭的原始森林中,过着不定居的狩猎生活,其生产、生活仍具有原始社会末期文化家族公社阶段的特点(《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其传统歌舞是:傍晚,在“撮罗子”(雅库特人的活动式简易帐棚)旁的原始森林中点燃篝火,饮酒高歌。之后,雅库特人簇拥着燃烧的篝火,手拉手随歌唱的节奏前后摆动,并按逆时针方向绕篝火跳动。当歌舞进入高潮时,歌声停止,取而代之为力度、节奏较强的“好、好、好日代”等各种呼号……。户内进行,是指在房屋较为宽敞的家中进行的歌舞。这种形式主要存在于达斡尔及部分赫哲人之中。这种原本是在户外表演的歌舞,自从转入室内进行之后,其歌舞的风格也随表演环境的改变而有所变化,但歌舞仍旧保留着大量狩猎文化的痕迹。笔者曾经去过达斡尔族社区进行调查,对其传统歌舞进行了仔细地观察。达斡尔族歌舞(鲁日格勒)的表演程序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歌唱为主,舞蹈为辅。表演者两人一组相对而舞。音乐节奏平缓,旋律委婉、抒情性强。演唱曲目的选择由表演者事先协商而定。这一阶段的歌舞具有赛歌的性质,人们尽情高歌,互相比试,看谁的演唱时间持续更长。表演时,一首民歌不尽兴,还可以接唱另一首民歌,直到一方表示该终止了,这一阶段才算结束。第二阶段以舞蹈为主,歌唱为辅。此部分演唱的歌曲,音乐结构短小,两个乐句组成的方整性乐段居多,节奏跳跃。第三阶段称为“郎吐”,即“拳斗”之意。舞者一手叉腰,另一只手握成拳举于头顶有节奏地摆动,左右手不停交替,好似两人对拳,互不相让。此阶段歌唱停止,表演者不停地模仿各种禽兽的呼叫声,情绪十分热烈。一次活动要反复多次,直至深夜尽兴方散。达斡尔族鲁日格勒具有相对稳定的音乐舞蹈风格,这些风格特征是达斡尔人在传衍过程中,经过长期的艺术积累而形成的。歌舞中不仅反映了达斡尔人原始狩猎生活的特征,也存贮了达斡尔民族发展的历史印记,一方面具有狩猎文化的痕迹;另一方面也体现出达斡尔人后来进入定居生活的特点。(参阅吴鹏飞《达斡尔族鲁日格勒音乐结构及文化阐释》,《中国音乐学》1993年第2期)
        在以狩猎、采集为主业的年代里,每逢人们狩猎归来,族人便围在点燃的篝火旁一起分享劳动果实。为了表达劳动丰收的喜悦心情和美好的祝愿,族人们手舞足蹈,围绕篝火,你呼我喊,模拟禽兽的动作和呼叫,再现捕猎时猎人心中的快感,以此来增强同自然界斗争的信心。“感情性的呼号,伴以手舞足蹈的节奏,有或高或低或长或短的呼号,是原始人类群体之间交流愿望与情感,表达要求和意志,协同进行劳动或战斗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中国北方民族关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在生产力十分低下的条件下,兴安岭狩猎民族的先民对自己的劳动对象和生产活动有着十分迫切的需要,因此,劳动对象和过程常常成为歌舞的注意中心。艺术生产是“一定社会形态下的精神生产”(《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历史上,一定时期的文化,总是那个时代的经济发展所决定并为之服务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分册)。兴安岭狩猎民族的先民,将自己最熟悉的狩猎生产劳动、生活内容和体验,用歌舞形式动态地表现出来。随着自然、文化环境的变迁,生产、生活内容的发展变化,为这种古老的歌舞形式注入了新的内容,使之表现内容的包容量大大拓宽。今日所见的篝火歌舞已不可能是最初的原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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