羸弱雅调
明代的宫廷音乐主要用来配合当时宫中的各种活动,尤其是政治活动。明太祖朱元璋定都金陵(今江苏南京)后,立典乐官,并置雅乐,以供郊社之祭,还设置太常、教坊等机构负责雅乐制度制定、乐器制造、乐曲创作等。
各种郊庙祭祀音乐,主要是统治者用于祭天地、先农、日月、太岁、风雷、周天星辰、历代帝王等。何种场合演奏何种乐曲有一定的规定,如洪武元年,朝廷制定圜丘祭天时奏《中和之曲》、《肃和之曲》、《凝和之曲》、《寿和之曲》、《豫和之曲》、《熙和之曲》、《雍和之曲、《安和之曲》、《时和之曲》等。祭先农时奏《永和之曲》、《雍和之曲》、《寿和之曲》、《太和之曲》等。洪武六年(1373 ),制定祭孔时奏《咸和之曲》、《宁和之曲》、《安和之曲》、《景和之曲》等。嘉靖九年(1530),规定祭先蚕时奏《贞和之曲》、《寿和之曲》、《顺和之曲》、《宁和之曲》、《安和之曲》、《恒和之曲》等乐章。
郊庙祭祀音乐所用乐器及乐舞也有一定的制度,《明史·乐志》载,其乐器之制,洪武元年规定,共有乐工六十二人,乐器用有编钟、编磬各十六,琴十,瑟四,搏拊四,柷、敔各一,埙四,篪四,箫八,笙八,笛四,应鼓一。洪武七年,乐工人数又增至七十二人,乐器也有所增加。所用乐舞有文、武之分,各用舞生六十二人,加入引舞之人,共有一百三十人。
朝贺音乐主要用于宫廷圣节、正旦、冬至、千秋节等节日朝贺活动。洪武三年,曾制有朝贺乐章:“陛殿,奏《飞龙引之曲》。百官行礼,奏《风云会之曲》。丞相致词,奏《庆皇都之曲》。复位,百官行礼,奏《喜升平之曲》。还宫,奏《贺圣朝之曲》。”(《明史·乐志》)后对此又有所更定:陛殿,奏《圣安之曲》;还宫,奏《定安之曲》;公卿入门,奏《治安之曲》。
朝贺之乐所用乐器很多,有箫、笙、箜篌、方响、头管、龙笛、琵琶、、杖鼓、大鼓、板、排箫、瑟、琴、编钟、编磬、应鼓、埙、柷、敔等。洪武二十六年(1393 ),规定殿中韶乐所用乐器有箫十二,笙十二,排箫四,横笛十二,埙四,篪四,琴十,瑟四,编钟二、编磬二,应鼓二,柷一,敔一,搏拊二。可见其乐队规模还是比较大的。
宴飨之乐主要用于宫廷内各种宴飨活动之中。明洪武、永乐、嘉靖年间都曾制定过宴飨之乐,洪武三年制定的宴乐,要演奏《临濠之曲》、《开太平之曲》、《安建业之曲》、《削群雄之曲》、《平幽都之曲》、《抚四夷之曲》、《定封赏之曲》、《大一统之曲》、《守承平之曲》九曲。洪武十五年,对此又有更定,所奏九曲为《炎精开运之曲》、《皇风之曲》、《眷皇明之曲》、《天道传之曲》、《振皇纲之曲》、《金陵之曲》、《长扬之曲》、《芳醴之曲》、《驾六龙之曲》。同年又建立了宫廷宴飨舞蹈制度,规定大祀庆成大宴,用《万国来朝队舞》、《缨鞭得胜队舞》;万寿圣节(皇帝生日)大宴,用《九夷进宝队舞》、《寿星队舞》;冬至大宴,用《赞圣喜队舞》、《百花圣朝队舞》;正旦大宴,用《百戏莲花盆队舞》、《胜鼓采莲队舞》。
宫廷宴乐所用乐器,主要有箫、笙、琵琶、箜篌、、方响、头管、龙笛、杖鼓、大鼓、板、腰鼓、胡琴、埙、篪、排箫、钟、磬、应鼓等,不同场合所用乐器的多少和种类都有一定规定。
明代宫廷雅乐无论是用于郊庙祭祀,还是用于朝贺、宴飨,从其名称和歌词来看,大多是为统治者歌功颂德、祈福延年或宣扬国泰民安、夸耀国势强盛,目的是为了密切配合皇权政治活动。它的演出虽有一定的规模,但也只是徒有其表、摆摆样子。在宫廷内部,“杂戏诸陈”才是主要娱乐项目。在这些演出中,除有大量的戏曲表演外,还有一些民间歌舞、百戏。《宪宗行乐图》就生动逼真地表现了明宫廷中民间技艺的精彩演出场面,有盘上立人、飞跃钻圈、蹬竿、爬竿、蹬人、蹬伞状圆盘以及跑竹马、舞钟馗、舞大头和尚等。民间音乐的进入,使明代宫廷音乐的俗乐色彩十分鲜明,甚至一些宫廷雅乐也用杂剧的曲调填词。如以《飞龙引》奏《起临壕》、以《风云会》奏《开太平》、以《庆皇都》奏《安建业》、以《喜升平》奏《抚四夷》等,可见民间音乐对明宫廷雅乐的影响之大。
明宫廷音乐中还有部分少数民族和外国的音乐,即“四夷乐”。《续文献通考》记载,明永乐年间制定宴乐制度时,在《抚安四夷之舞》后,要表演《高丽舞》、《北番舞》、《回回舞》等乐舞。对这些四夷之乐在所用乐器上也有规定,洪武元年制定宴乐时,有关四夷舞乐的乐器有:腰鼓二,琵琶二,胡琴二,箜篌二,头管二,羌笛二,二,水盏一,板一。(《参阅明史·乐志》)这些少数民族及外国乐舞在宫中的一些宴会上经常演出,颇受人们喜爱。嘉靖十一年在为陈侃使琉球的宴会上,就有“四夷童歌夷曲、为夷舞,以侑觞,伛偻曲折亦足以观”。四夷之乐在宫廷内的演出,一方面是由于统治者夸耀其功、笼络人心,另一方面主要是外国及外族音乐文化和华夏音乐文化交流融合的结果。中国古代音乐文化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吸收、交流中不断发展的。
各种郊庙祭祀音乐,主要是统治者用于祭天地、先农、日月、太岁、风雷、周天星辰、历代帝王等。何种场合演奏何种乐曲有一定的规定,如洪武元年,朝廷制定圜丘祭天时奏《中和之曲》、《肃和之曲》、《凝和之曲》、《寿和之曲》、《豫和之曲》、《熙和之曲》、《雍和之曲、《安和之曲》、《时和之曲》等。祭先农时奏《永和之曲》、《雍和之曲》、《寿和之曲》、《太和之曲》等。洪武六年(1373 ),制定祭孔时奏《咸和之曲》、《宁和之曲》、《安和之曲》、《景和之曲》等。嘉靖九年(1530),规定祭先蚕时奏《贞和之曲》、《寿和之曲》、《顺和之曲》、《宁和之曲》、《安和之曲》、《恒和之曲》等乐章。
郊庙祭祀音乐所用乐器及乐舞也有一定的制度,《明史·乐志》载,其乐器之制,洪武元年规定,共有乐工六十二人,乐器用有编钟、编磬各十六,琴十,瑟四,搏拊四,柷、敔各一,埙四,篪四,箫八,笙八,笛四,应鼓一。洪武七年,乐工人数又增至七十二人,乐器也有所增加。所用乐舞有文、武之分,各用舞生六十二人,加入引舞之人,共有一百三十人。
朝贺音乐主要用于宫廷圣节、正旦、冬至、千秋节等节日朝贺活动。洪武三年,曾制有朝贺乐章:“陛殿,奏《飞龙引之曲》。百官行礼,奏《风云会之曲》。丞相致词,奏《庆皇都之曲》。复位,百官行礼,奏《喜升平之曲》。还宫,奏《贺圣朝之曲》。”(《明史·乐志》)后对此又有所更定:陛殿,奏《圣安之曲》;还宫,奏《定安之曲》;公卿入门,奏《治安之曲》。
朝贺之乐所用乐器很多,有箫、笙、箜篌、方响、头管、龙笛、琵琶、、杖鼓、大鼓、板、排箫、瑟、琴、编钟、编磬、应鼓、埙、柷、敔等。洪武二十六年(1393 ),规定殿中韶乐所用乐器有箫十二,笙十二,排箫四,横笛十二,埙四,篪四,琴十,瑟四,编钟二、编磬二,应鼓二,柷一,敔一,搏拊二。可见其乐队规模还是比较大的。
宴飨之乐主要用于宫廷内各种宴飨活动之中。明洪武、永乐、嘉靖年间都曾制定过宴飨之乐,洪武三年制定的宴乐,要演奏《临濠之曲》、《开太平之曲》、《安建业之曲》、《削群雄之曲》、《平幽都之曲》、《抚四夷之曲》、《定封赏之曲》、《大一统之曲》、《守承平之曲》九曲。洪武十五年,对此又有更定,所奏九曲为《炎精开运之曲》、《皇风之曲》、《眷皇明之曲》、《天道传之曲》、《振皇纲之曲》、《金陵之曲》、《长扬之曲》、《芳醴之曲》、《驾六龙之曲》。同年又建立了宫廷宴飨舞蹈制度,规定大祀庆成大宴,用《万国来朝队舞》、《缨鞭得胜队舞》;万寿圣节(皇帝生日)大宴,用《九夷进宝队舞》、《寿星队舞》;冬至大宴,用《赞圣喜队舞》、《百花圣朝队舞》;正旦大宴,用《百戏莲花盆队舞》、《胜鼓采莲队舞》。
宫廷宴乐所用乐器,主要有箫、笙、琵琶、箜篌、、方响、头管、龙笛、杖鼓、大鼓、板、腰鼓、胡琴、埙、篪、排箫、钟、磬、应鼓等,不同场合所用乐器的多少和种类都有一定规定。
明代宫廷雅乐无论是用于郊庙祭祀,还是用于朝贺、宴飨,从其名称和歌词来看,大多是为统治者歌功颂德、祈福延年或宣扬国泰民安、夸耀国势强盛,目的是为了密切配合皇权政治活动。它的演出虽有一定的规模,但也只是徒有其表、摆摆样子。在宫廷内部,“杂戏诸陈”才是主要娱乐项目。在这些演出中,除有大量的戏曲表演外,还有一些民间歌舞、百戏。《宪宗行乐图》就生动逼真地表现了明宫廷中民间技艺的精彩演出场面,有盘上立人、飞跃钻圈、蹬竿、爬竿、蹬人、蹬伞状圆盘以及跑竹马、舞钟馗、舞大头和尚等。民间音乐的进入,使明代宫廷音乐的俗乐色彩十分鲜明,甚至一些宫廷雅乐也用杂剧的曲调填词。如以《飞龙引》奏《起临壕》、以《风云会》奏《开太平》、以《庆皇都》奏《安建业》、以《喜升平》奏《抚四夷》等,可见民间音乐对明宫廷雅乐的影响之大。
明宫廷音乐中还有部分少数民族和外国的音乐,即“四夷乐”。《续文献通考》记载,明永乐年间制定宴乐制度时,在《抚安四夷之舞》后,要表演《高丽舞》、《北番舞》、《回回舞》等乐舞。对这些四夷之乐在所用乐器上也有规定,洪武元年制定宴乐时,有关四夷舞乐的乐器有:腰鼓二,琵琶二,胡琴二,箜篌二,头管二,羌笛二,二,水盏一,板一。(《参阅明史·乐志》)这些少数民族及外国乐舞在宫中的一些宴会上经常演出,颇受人们喜爱。嘉靖十一年在为陈侃使琉球的宴会上,就有“四夷童歌夷曲、为夷舞,以侑觞,伛偻曲折亦足以观”。四夷之乐在宫廷内的演出,一方面是由于统治者夸耀其功、笼络人心,另一方面主要是外国及外族音乐文化和华夏音乐文化交流融合的结果。中国古代音乐文化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吸收、交流中不断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