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举办“三大”

2023-12-15 可可诗词网-民国史纪事 https://www.kekeshici.com

        1928年2月二届四中全会后的国民党,开始形成以蒋介石集团为主流派的中央,至1929年3月“三全大会”召开之前,有了形式上的全国统一,但全党仍然处在四分五裂状态中,蒋介石在胡汉民的支持下,强制性地召开了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以达到巩固其统治的目的。
        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在四中全会后所作的几件大事是:
        一、二次北伐与“统一”。1928年2月9日,蒋介石在徐州举行了“二次北伐誓师大会”,提出“打倒张作霖,统一全中国”的口号。“二次北伐”军编成蒋、冯、阎、桂四个集团军。蒋介石的第一集团军沿津浦路北上,遭遇日本的武装干涉,发生“济南惨案”,妥协后蒋军退回徐州。冯、阎与桂系兵力逼进京津,奉系张作霖退回沈阳时被日军暗害,京津换旗。子继父业的张学良统率奉系东北军,经过周旋,于1928年12月29日通电“改旗易帜”,服从南京国民政府,这就是全国的“统一”。
        二、胡蒋合作召开“五中全会”。胡汉民未参加四中全会,而是去土耳其考察党政关系。6月3日胡从巴黎电南京中央,提出“结束军政,实行训政”的《训政纲领》案,以设立五院作实施五权制度的机关,期待召开五中全会解决①。6月25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五中全会”案,接受了胡汉民建议。8月8日至15日,二届五中全会在南京召开,出席中执、监委员35人,胡、汪均未到会。全会通过议案25项,主要是国民政府设五院和军令政令“绝对统一”等问题。国民党“以党统政”、“以党治军”的模式初步确定。胡汉民于9月回国后即参加国民党中常会,又起草了《训政纲领》,经10月3日第172次中常会通过。此纲领基本原则是国民党总揽政权,以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执行之”;又由国民党独揽治权,五项治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行之”②。这些,为“三全大会”作了准备。
        三、财政与裁兵。民国以来,兵祸连年,生灵涂炭。1928年6至7月间,宋子文先后主持召开经济会议与财政会议,指出财政入不敷出,军费必须削减。蒋介石事先准备了裁军方案,但受到冯、阎、桂系的反对,原因是他以中央名义扩充自己,只裁地方实力派,几经周折,开过几次编遣会议,裁兵不成,反而引起战火。蒋欲利用党代大会的政治压力,压服反对派。
        四、压制改组派。四中全会排挤了汪精卫系,汪派陈公博、顾孟余分别主办《革命评论》(1928年5月7日出刊)、《建设》(1928年6月1日出刊)两个杂志,揭露南京国民党中央独裁、腐败,提出改组国民党的纲领和办法。9月两刊虽被蒋介石查封,但为改组派的形成打下了思想基础。年底,陈公博、顾孟余、王法勤、王乐平、白云梯、朱霁青、潘云超、郭春涛等国民党二届中执监委开会决定成立“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设总部于上海,奉汪精卫为领袖。改组派提出“恢复十三年改组精神、改组国民党”的口号,实际并非恢复1924年孙中山改组国民党的精神和三大政策。他们指责“代表封建残余势力的蒋介石”,是“党皇帝、党诸侯、党大夫”集团,比历史上任何军阀“更狡黠、毒辣、凶狠”③。掀起反蒋声浪,在全国尤其沿江沿海一带造成相当影响。
        改组派的出现,为蒋介石通过全国代表大会全面控制国民党设置了障碍。为了扫除阻力,他依靠CC派,通过组织手段,实行“整理党务”,通过对党员“总登记”、“总考查”,“彻底改组各级党部”④。“总登记”仅限于登记同盟会至1924年国民党改组以前的党员,以后的大批党员不得登记。这样,一切非蒋系党员都受到排斥,登记工作难以推行,原计划三个月登完(1928年4至6月),直到12月仍未完成,其间地方党部与中央党部,下级党部与上级党部之间,发生了尖锐的冲突。
        10月25日,国民党中常会179次会议通过“三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此办法规定代表“由省市选出全额之半,中央指定全额之半”⑤。这就等于削夺了党员的一半选举权,也充分暴露了蒋介石急于包办“三大”,独揽党权的野心。11月1日,南京市党务指导委员会首先发难,反对“指派”代表,指责“中央剥夺党员之选举权,违背中山遗教”⑥。南京将此文件公之于报端,引起强烈反响。何香凝发表通电,认为“指派”“无异于将本党民主制度完全摧毁”。并谓:“总理十三年改组本党,其意谓中国有治人,无治法,欲求治法,先从本党做起,改组后将党归全体党员,即欲党完全采取民主制度。”她声明:“本人此次绝不在第三次代表大会希望当选,并先行辞去中央委员,以明本身不能匡救中央之责。”⑦上海、江、浙、皖等省市党部也对“指派”提出抗议。丁惟汾在北京、天津及整个华北掀起抗议风潮,并指名驱逐胡汉民、戴季陶、陈果夫三人出中央。
        为缓和矛盾,11月16日国民党第183次中常会决定,“三大”延期至1929年3月召开,代表产生办法另定之。17日,蒋介石在徐州发表谈话,强调下级党部服从上级党部,如对上级党部有意见,“亦应服从,断不能因此诋毁中委个人”⑧。20日,胡汉民、戴季陶等召集到南京请愿的苏、浙、皖、沪、宁等省市代表训话,解释第179次中常会决议,希望“谅解”。12月7日,中常会临时会议对代表产生办法作了修改:(1)凡省或等于省之党部,于1929年2月15日以前正式成立,经中央审查认为组织健全者,其代表得完全由党员选举产生;(2) 1929年2月1日以前,省或等于省之党部未正式成立者,其代表由省依中央规定之选举法,选出加倍人数,由中央圈定或由中央指定加派人数,由省代表大会选举之;(3)县市以下之下级党部,组织尚未健全之省(或等于省),其代表由中央指定之⑨。189次中常会又规定了各县市代表比例名额:党员200人以上者选代表2名,600人以上选代表5名,以5名为限。据统计,至“三全大会”召开时,已登记持有党证的党员为26万人。至1929年10月扩大登记,党员总数为63万,其中1926年入党者40%,1927年入党者40%,数字表明,蒋系为把持“三大”,会前绝大多数党员未予登记。修正的选举法增加了有条件的省市可以选举代表,而条件是结束登记,建立党部,中央核准。实际上“三大”前符合这种条件的省市很少。已结束登记者只有六个特别市(宁、沪、穗、汉、平、津)、六省(苏、浙、粤、桂、晋、豫)、四路(平绥、沪宁、沪杭、津浦),还有十九个省市未完成登记或完成登记者未正式建立党部,这样能够选举代表的省市为数无几。据199次中常会决定,仅有宁、沪、穗、粤三市一省选举代表,选出加倍人数由中央圈定的有苏、浙等八省市,河北、四川、平津等十九省市以及特别党部代表均为圈定和指派。为了拉拢改组派,1929年2月3日,蒋介石发表“党务宣言”,提出必须具备对本党主义有真切的认识,在本党有相当历史,有奋斗成绩三项为代表条件。并说汪精卫即将被推为中央委员,“我敢保旧日同志,是一定推重他的”⑩。同时,对某些省市党务指导委员实行大调动,特别是平津、河北省党部被蒋系接管后,丁维汾的北方派与蒋妥协了。改组派不罢休,3月11日,汪精卫、陈公博、顾孟余等发表《关于最近党务政治宣言》,指斥南京中央与北洋军阀无异, “党已不能代表民众”,“百分之八十的代表为中央所圈定和指派”,“所谓代表者,已完全丧失其意义”(11)。3月14日,由改组派控制的南京市党部召开大会,通过《反对非法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案》,亲蒋分子捣乱会场,大打出手,多人受伤,军警包围会场,逮捕七人。同时,蒋又借“湘案”,对武汉桂系施以军事威胁,李济深也被诓到南京软禁起来,在一片政治恐怖、武力镇压下,召开了“三全大会”。
        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9年3月15日至3月27日在南京召开。代表459人(包括列席者60人),其中中央委员54人为当然代表,指派210人,圈定122人,选举73人。指派、圈定者占代表总数80%。有123名代表从未到会,开幕时出席正式代表210人,中委20人,列席者38人。不到会者除汪系、桂系的代表外,还有冯玉祥、于右任、林森、陈铭枢等军政要人,会议气氛十分紧张。
        胡汉民致开幕词,蒋介石、谭延闿、何应钦、陈果夫分别作党务、政治、军事、监察报告。大会通过决议案25起,主要内容是:
        (1)“确定总理主要遗教”为“训政时期最高根本法”。此案被称为各项议案“最重要者”。所谓“主要遗教”是指“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12)。决议案诬称“一大宣言”“为共产党之反动思想所搀混”,否定了孙中山对国民党的改组和重新解释的三民主义。本案主旨,原在于举孙中山旗帜以“统一党员之言论行为”,由于“遗教”为蒋介石个人集权所私用,实际上抛弃了孙中山的民主革命精神。
        (2)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大会通过了《训政纲领》“追认案”和《确定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大会认为,中国国民党乃中国国民(在政治的知识和经验的幼稚上,实等于初生之婴儿)之母,党员有“保养”、“教育”、“训练”成年之责,因此,训政时期,“以政权付托于中国国民党之最高权力机关”,“以治权付托于国民政府”,“此其以中国国民党独负全责,领导国民,扶植中华民国之政权治权”(13)。这样,172次中常会所提出的国民党一党专政体制,通过“三全大会”法定了下来。决议还规定:“于必要时,得就于人民之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制,”强调国民“须服从拥护中国国民党,誓行三民主义”。
        (3)严密党纪,修正《党章》。大会承认:“自清党以来,党员对于党纪,每多忽视。”中央派出的指导委员,“居然不服从中央决议”,下级党部“越级报告”,党员又“与党部不发生关系”。修正的《中国国民党总章》共12章87条,其中有6条纪律规定,如“党员不得有小组织”等。在上下级方面,删去了下级机关在执行上级决议有不同意见时“但得提出抗议一句”,规定下级必须绝对服从上级,“执行有困难时得用书面陈述意见,若上级机关仍令遵照执行时,应即服从执行”。《总章》赋予监委“惩处党员之权”。在宣传纪律方面,强调一切理论、政纲最高之解释权属中央,各级党部和党员不得妄出意见,一切出版物由中央核准。
        关于党员教育,决议对党员“必须予以党义党德之宣传与训练”。
        (4)在组织上打击一批,拉拢一批,组成了以蒋系为核心的中央党部。会议除追认四中全会开除二届中执监委中跨党共产党员的国民党籍,还开除改组派陈公博、甘乃光等人的党籍,对汪精卫书面警告,开除李宗仁、李济深、白崇禧的党籍。另一方面恢复西山会议派邹鲁、谢持、张继、林森、居正等人的党籍,形成蒋、胡与西山派合作的局面。会议选出中执委36人,候补中执委24人,中监委12人,候补监委8人。陈果夫、陈立夫、叶楚伧、吴铁城、王柏龄、邵元冲、刘峙、何成浚、朱家骅、曾养甫等都是新进中央的蒋系人物。三届一中全会又推蒋介石、胡汉民、谭延闿、孙科、戴季陶、于右任、丁惟汾、陈果夫、叶楚伧九人为常委。蒋兼组织部长,陈果夫为副部长,叶楚伧为宣传部长,戴季陶为训练部长,陈立夫为中央党部秘书长。会议还破例通过一项《奖慰蒋中正同志案》,造成一派拥蒋气氛,为树国民党新党魁作准备。
        大会还通过了军事、内政、外交等方面的决议。强调“军令”、“政令”权属中央,“务求军令绝对统一”,消除“割据相循”(14)。外交报告决议案中,侈言对外政策坚持平等互惠原则,就连“一全大会”提出的“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内容也只字不见。
        “三全大会”制定了一整套与一、二次大会相对立的路线政策,完全背叛了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外交上放弃了反帝旗帜;内政上假“训政”之名,实行一党专政,剥夺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将民生主义的“耕者有其田”和“节制资本”政策束之高阁,维护乡村封建剥削制度,打击民族工商业,发展官僚资本。“三全大会”没有给国民党带来任何生气,也没有给中国带来益处,相反,党内派系斗争更加尖锐,反蒋运动由“党争”形式的政治倒蒋走向战争形式的军事倒蒋。国民党政权依然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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