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宣布投降
希特勒德国投降后, 日本帝国主义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日本的统治层中向美国投降的主张也愈益有力了”①。1945年6月初,日本政府请求苏联斡旋,想对美英有条件投降。但遭到苏联的拒绝。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联合签署并发表了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公告——波茨坦公告。②
波茨坦公告传到日本后, 日本政府和军部都担心是否能保存天皇制,而不知所措。27日召开了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对公告进行了逐条研究。军部主张全面拒绝波茨坦公告;但东乡外相判断,苏联未在公告上签名,因此苏联对日本仍然保持着法律上的中立;另外,盟国对过去所提出的无条件投降的要求有所缓和(开罗宣言中使用的是“日本国无条件投降”;公告使用的是“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所以主张不从正面拒绝公告,而应当先看一看今后苏联的态度,然后再最后决定态度。会议同意了东乡的意见。
可是,铃木首相屈服于军部首脑的强烈要求,于次日(28日)发表声明说:波茨坦公告只不过是《开罗宣言》的“旧调重弹”,“政府不认为(公告)有何重大价值,只能不予理睬。吾等惟有誓将战争进行到底”③。
铃木首相的“不予理睬”的声明,通过新闻媒介传遍全世界。联合国认为,这就是拒绝波茨坦公告。
8月6日,美军B29重型轰炸机将一颗原子弹投向了广岛,杀伤市民20余万。9日零时,苏联参加对日战争,并加入波茨坦公告,致使“日本帝国”引以为“骄傲”的关东军全线败退,日本统治集团陷于绝望之中。清晨,美军又在长崎投下了第二颗原子弹,炸死炸伤日本市民12万余人。
严酷的事实,迫使日本政府重新考虑波茨坦公告。9日10时30分,日本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在防空洞里举行,铃木首相根据美国在广岛投掷原子弹、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等新形势发言说:从周围的形势来看, 日本已经到了不得不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地步。陆相阿南惟畿、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军令部总长丰田副武也不得不沉默而承认严峻的事实。正在会议争论期间,传来美军在长崎又投下了一颗原子弹的消息,阿南惟畿、梅津美治郎等更加主张有条件投降,当时海相米内光政说:在接受波茨坦公告前,盟国应考虑下列条件:(1) 保证维护国体;(2) 战犯由日本自行处理;(3) 自主地解除武装;(4) 避免盟军占领日本本土,如不可能,则让盟军只有在东京以外较少范围,以较少兵力和较短时间实施占领日本领土。外相东乡主张只提维护国体一个条件,否则将导致谈判破裂。两个方案对立,双方相持不下。为此,又把审议权移交给了内阁会议。但长达8个小时的内阁会议也未能作出结论。
10日零时,在宫中地下防空洞里召开御前会议。出席者首相、陆相、海相、外相、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以及特别参加之平沼枢密院议长;列席人员为内阁书记官长、陆海军省军务局长、内阁综合计划局长官四干事。会议由首相主持,他首先宣读波茨坦宣言,当时在天皇面前“诵读该宣言,悲感交集,内心痛苦,无以言宣。”④继之,由外相起立报告经过情形,“并明白表示此际为结束战争之绝好机会,认为在不变更日皇之地位——即国体的前提下,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宣言之外,别无他途之主张为正确。”⑤陆相阿南起而反对外相的意见,“并以激昂之语气,申述日本战力尚未完全消失,乘敌来犯本土之机会,予以痛击,极为可能,届时亦为结束战争之机会,故此际应以死中求活之决心,应付当前之环境”;然而,若能依照接受附带条件而结束战争“则亦赞成”。⑥米内海相则率直“表示同意外务大臣之主张。平沼枢密院议长,自请求陆海军大臣以及其他人员,就各方面详细说明后,亦表示赞同外务大臣之意见。参谋总长及军令部长之见解相同,即认为以日本之战力而作战,固不能期其必胜,然未必失败,宁为玉碎,毋为瓦全,理应毅然实行一切施策,于绝望中寻求生机。”⑦
天皇“细心倾听各方之陈述,虽时已深夜,毫无倦色,惟时露忧容,目睹此状,不禁泪下”。⑧会上,除首相外,形成三对三之僵局,无法解决。时已10日凌晨2时,首相说:“问题已讨论数小时,尚不能决定,事态又不容迁延,任其如此,至以为虑,余拟请陛下表示意见,以圣断作为本会议之决定。”⑨
10日凌晨2时30分,日本天皇“圣断”说:“余现表示个人之意见,余乃赞成外务大臣之主张。”他说:“试顾吾国现状与列国情势,如再继续战争,不仅使日本趋于灭亡,世界人类,将更陷于不幸,故此际惟有忍受一切,结束战争。”他说:“战争开始以来,陆海军所进行者,与计划相差至远,若继续战争,今后岂非同样乎!”⑩御前会议终于以日本天皇的决断作了结论。3时左右,日本临时内阁会议再次复会,通过了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决议。
上午7时15分, 日本外务省将接受波茨坦公告的照会电报,拍发给驻瑞士公使加濑和驻瑞典公使冈本,令其转达给中、美、英、苏四国,同时要求尽快得到对方答复。(11)
加濑公使立即拜请瑞士政府转达此照会。瑞士政府分别向美、英、苏、中四国政府转达日本的乞降通知。
18时(美国7时33分)中国收到瑞士广播的日本乞降通知。美国受各盟国委托由其国务卿贝尔纳斯起草复文,通过瑞士公使馆代办葛拉斯理托其转达日本政府:
自投降之时刻起, 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统治国家之权力,即须听从盟国最高统帅之命令。最高统帅将采取认为适当之权力,实施投降条款。日本天皇必须授权并保证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能签字于必须之投降条款,俾波茨坦公告之规定能获实施,且须对日本一切陆海空军当局以及彼等控制下之一切部队(不论其在何处)实施号令停止积极活动,交出武器,此外并须发布盟国最高统帅在实施投降条款所需之其他命令。日本政府在投降之后,应立即将战俘及所扣侨民运至指定之安全地点,俾能速登同盟国之运输船只。按照波茨坦公告, 日本政府之最后形式将依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愿确定之。同盟国之武装部队将留于日本,直到达波茨坦公告所规定之目的为止。国务卿贝尔纳斯。(12)
8月12日零时45分左右, 日本军政要员从美国广播中听到了中美英苏四国对日照会的答复。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和军令部总长丰田上奏天皇,表示坚决反对接受同盟国的公告。是日,日本内阁会议、皇族会议和最高战争指导会议,都未能作出结论。
其间,美国政府代表盟国又广播说:日本如此迟延决定,其诚意值得怀疑。而日本也与同盟通讯社商量,亦采取广播之方式,说明正式复文迄未到达以致迟延之理由,然而, 日本军部当局决定采取断然措施,阻止日本的这一广播。
13日晨,联合国的正式复文传到日本,外相、首相相继参谒日本天皇。1时,内阁会议召开,以此复文为中心开始讨论。除首相外,15个大臣中有12人“对此复文大致表示满足”(其中自有尚不明了原意者)。其他三大臣,则认为回答极为含糊,如即以此为满足,结束战争,维持国体上之困难事件,立刻有发生之虞,故宁为玉碎,于绝望中觅求生机。”(13)
11日、12日、13日,在这三天中,日本政府与军部几陷于极度紧张与混乱之中,宫中亦不断召见历任首相、皇族、元帅等,由天皇亲自“垂询其意见,并告以陛下之主张”(14)。
13日下午,美国方面又通过广播,责备日本答复迟延,认为无诚意。下午3时,日本大本营准备发表声明,“其内容与当时政府所走之方向,殆完全相反”(15)。后因陆军大臣措置得宜,即行取消。
与此同时,内阁会议继续进行,会议期间据传美国方面曾广播称:该复文决非联合国永久保障日皇地位之意。此广播固被一向认为复文为不承认之表示者,视为有力之证据。同时又足以显示保持日本之国体,并非美国而是日本国民本身。于是有人认为吾人虽然希望联合国,不要求变更天皇之地位,作为接受波茨坦宣言之条件,然而护持国体者,应为日本国民本身,故并无再请求联合国方面保证之必要。但军部坚持要求以原来的4个条件照会四国,进行交涉。讨论至深夜,仍无结果。
14日清晨,再次召开御前会议。首先由首相报告自上次御前会议以后之经过情形,继由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及陆军大臣,陈述意见,他们都认为盟国的复文“甚为不妥,护持日本国体的最后一线,恐有困难,应再向联合国探询究竟,请其作明确之表示;否则,与其在如此不安定之情形下,结束战争,毋宁于九死中求一生机,继续战争,此外别无良策。”(16)10时50分,天皇说:“如无其他意见,拟述本人之意见,希望卿等一体赞成。余之意见与九日御前会议中所表示者不变,对方已答复,应即认为满足。”天皇“并称其理由亦与九日御前会议中所述者相同”。他说:“战争如此结束,对皇军将士,战死者,战伤者,罹灾者及其遗族,深为遗憾,然而事已至此,为维持国家,舍此莫由,故亦惟有容忍,余之决心已如此。”(17)
御前会议结束后,各阁僚即参集于内阁,召开内阁会议,“依照圣断,决定政府方针”。之后,由内阁书记官长迫水久常负责着手起草诏书。起草后,由安冈正笃、竹田端穗、田尻、大东亚省次官木原通雄等,“对文字、体裁加以修饰”(19),提交内阁会议。晚9时,内阁会议通过。
晚上11时,日本政府通过驻瑞士公使加濑拍发了致同盟国的通告电报:
(一)天皇陛下已就日本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条款发出《诏书》;
(二)天皇陛下准备授权并保证他的政府和帝国大本营签署为执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所必需的条款。天皇陛下还准备命令所有陆海空军和所有在他的统辖之下的各地部队停止作战行动,缴出武器,并发出盟军最高统帅为执行上述条件所必需的其他命令。(19)
正当日本政府准备接受盟国投降条件事宜时,少数最顽固的法西斯分子,阴谋发动政变,妄图以武力阻止日本政府的投降。14日午夜至15日凌晨,一些少壮派军人发动兵变,枪杀了近卫师师长,下达假命令,包围皇宫,搜索天皇的诏书录音盘,想阻止录音的播出;另一些人则搜寻并图谋软禁木户内大臣和石渡宫内大臣,镇压所谓主和派。但终因日本的投降大势不可逆转,加之没有得到军部上层的赞同,所以这次“兵变”很快被镇压下去。阿南惟畿于15日凌晨1时30分左右畏罪自杀。
15日正午,天皇亲自宣读的“终战诏书”录音向日本全国及世界播放:“兹告尔等臣民,朕已饬令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苏四国,愿接受其《联合公告》。”“盖谋求帝国臣民之康宁,同享万邦共荣之乐,斯乃皇祖皇宗之遗范,亦为朕所拳拳服膺者。前者,帝国所以向美英两国宣战,实亦为希求帝国之自存与东亚之安定而出此,至如排斥他国主权,侵犯其领土,固非朕之本志。然自交战以来,已阅四载。虽陆海将兵勇敢善战,百官有司励精图治,一亿众庶之奉公,各尽所能,而战局并未好转,世界大势亦不利于我。加之,敌方最近使用残酷之炸弹,频杀无辜,惨害所及,真未可逆料。如仍继续交战,则不仅导致我民族之灭亡,并将破坏人类之文明。如此,则朕将何以保全亿兆之赤子,陈谢于皇祖皇宗之神灵,此朕所以饬帝国政府接受《联合公告》者也。”“朕对于始终与帝国同为东亚解放而努力之诸盟邦,不得不深表遗憾;念及帝国臣民之死于战阵、殉于职守、毙于非命者及其遗属,则五脏为之俱裂;至于负战伤、蒙战祸、损失家业者之生计,亦朕所深为轸念者也。今后帝国所受之苦难固非寻常,朕亦深知尔等臣民之衷情,然时运之所趋,朕欲忍其所难忍,堪其所难堪,以为万世开太平。”“朕于兹得以维护国体,信倚尔等忠良臣民之赤诚,并常与尔等臣民同在,如情之所激,妄滋事端,或者同胞互相排挤,扰乱时局,因而迷误大道,失信义于世界,此朕所深戒。宜举国一致,子孙相传,确信神州之不灭,念任重而道远,倾全力于将来之建设,笃守道义,坚定志操,誓死发扬国体之精华,不致落后于世界之进化。尔等臣民其克体朕意。”(20)
15时,日本又向盟国提《希望条件》:“帝国政府为期顺利实施《波茨坦公告》的若干条款,怀有迫切希望,欲在签署上述《公告》实施条款之际,或在其他适当机会进行陈述,但又恐没有这种机会,因此,希望通过瑞士政府斡旋,把它转达给美、英、中、苏四国政府。”“一,鉴于《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占领目的,专为保障达成《波茨坦公告》中所列的基本目的,恳请四国政府相信帝国政府具有实行该条款的诚意,为使帝国政府顺利地履行义务,且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给与考虑,为此:(1) 同盟国方面舰队或军队进入日本本土时,因日本方面需要有所准备,希望预先将其计划通知我方。(2) 同盟国指定的日本领域内的占领地点,希望将其数字限于最低限度,选择地点时希望切实考虑,例如将东京除外;派驻各地的兵力,也希望限于象征性的程度。”“二,解除武装问题牵涉到驻在海外的三百余万军队,同时也直接涉及到日本官兵的名誉,是个极为困难、微妙的问题,固不待言;对其实施,帝国政府也在苦思焦虑,而最有实效,最妥善的方法是根据天皇的命令,由帝国军队自己进行,希望同盟国在其顺利解除武装之后,接收武器。关于大陆方面帝国军队的解除武装问题,希望由前线逐步向后方分阶段进行。”“关于解除武装,希望援用《海牙陆战法规》第35条规定,尊重军人的名誉,准许其佩剑。据我们体会,同盟国没有把已经解除武装的日本军人用于强制劳役的意图。如把已经解除武装的日本军人原封不动长期留在国外,恐将发生对彼此双方都不愉快的各种复杂困难问题,切望同盟国方面为将其尽快撤回本国提供必要的舰船及运输上的方便。”“三,关于停战问题,因为需要将天皇的命令,向驻在远离本土的军队传达贯彻,所以关于停战的实施日期,希望多少留有余裕。”“四,为给驻在太平洋各零星岛屿上的军队,输送必要的最低限度的粮食和医药物资,以及为从这些远海岛屿向本土运送伤病兵员,希望尽速由同盟国方面研究必要措施,或对我方提供方便。”(21)
同一天,铃木内阁总辞职。17日,裕仁天皇向国内外的日本陆海军人颁布敕谕,命令他们遵照“终战诏书”立即投降。
9月2日9时, 日本投降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9时04分,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政府、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了字。9时08分,麦克阿瑟以盟国最高司令官的身份签字。然后是接受投降的9个盟国代表分别代表本国依次签字:美国代表尼米兹海军上将、中国代表徐永昌上将、英国代表福莱塞海军上将、苏联代表杰列维亚科中将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等5国代表。签字结束后,数千架美式飞机越过“密苏里”号军舰上空,庆祝这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纪念时刻。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联合签署并发表了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公告——波茨坦公告。②
波茨坦公告传到日本后, 日本政府和军部都担心是否能保存天皇制,而不知所措。27日召开了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对公告进行了逐条研究。军部主张全面拒绝波茨坦公告;但东乡外相判断,苏联未在公告上签名,因此苏联对日本仍然保持着法律上的中立;另外,盟国对过去所提出的无条件投降的要求有所缓和(开罗宣言中使用的是“日本国无条件投降”;公告使用的是“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所以主张不从正面拒绝公告,而应当先看一看今后苏联的态度,然后再最后决定态度。会议同意了东乡的意见。
可是,铃木首相屈服于军部首脑的强烈要求,于次日(28日)发表声明说:波茨坦公告只不过是《开罗宣言》的“旧调重弹”,“政府不认为(公告)有何重大价值,只能不予理睬。吾等惟有誓将战争进行到底”③。
铃木首相的“不予理睬”的声明,通过新闻媒介传遍全世界。联合国认为,这就是拒绝波茨坦公告。
8月6日,美军B29重型轰炸机将一颗原子弹投向了广岛,杀伤市民20余万。9日零时,苏联参加对日战争,并加入波茨坦公告,致使“日本帝国”引以为“骄傲”的关东军全线败退,日本统治集团陷于绝望之中。清晨,美军又在长崎投下了第二颗原子弹,炸死炸伤日本市民12万余人。
严酷的事实,迫使日本政府重新考虑波茨坦公告。9日10时30分,日本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在防空洞里举行,铃木首相根据美国在广岛投掷原子弹、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等新形势发言说:从周围的形势来看, 日本已经到了不得不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地步。陆相阿南惟畿、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军令部总长丰田副武也不得不沉默而承认严峻的事实。正在会议争论期间,传来美军在长崎又投下了一颗原子弹的消息,阿南惟畿、梅津美治郎等更加主张有条件投降,当时海相米内光政说:在接受波茨坦公告前,盟国应考虑下列条件:(1) 保证维护国体;(2) 战犯由日本自行处理;(3) 自主地解除武装;(4) 避免盟军占领日本本土,如不可能,则让盟军只有在东京以外较少范围,以较少兵力和较短时间实施占领日本领土。外相东乡主张只提维护国体一个条件,否则将导致谈判破裂。两个方案对立,双方相持不下。为此,又把审议权移交给了内阁会议。但长达8个小时的内阁会议也未能作出结论。
10日零时,在宫中地下防空洞里召开御前会议。出席者首相、陆相、海相、外相、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以及特别参加之平沼枢密院议长;列席人员为内阁书记官长、陆海军省军务局长、内阁综合计划局长官四干事。会议由首相主持,他首先宣读波茨坦宣言,当时在天皇面前“诵读该宣言,悲感交集,内心痛苦,无以言宣。”④继之,由外相起立报告经过情形,“并明白表示此际为结束战争之绝好机会,认为在不变更日皇之地位——即国体的前提下,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宣言之外,别无他途之主张为正确。”⑤陆相阿南起而反对外相的意见,“并以激昂之语气,申述日本战力尚未完全消失,乘敌来犯本土之机会,予以痛击,极为可能,届时亦为结束战争之机会,故此际应以死中求活之决心,应付当前之环境”;然而,若能依照接受附带条件而结束战争“则亦赞成”。⑥米内海相则率直“表示同意外务大臣之主张。平沼枢密院议长,自请求陆海军大臣以及其他人员,就各方面详细说明后,亦表示赞同外务大臣之意见。参谋总长及军令部长之见解相同,即认为以日本之战力而作战,固不能期其必胜,然未必失败,宁为玉碎,毋为瓦全,理应毅然实行一切施策,于绝望中寻求生机。”⑦
天皇“细心倾听各方之陈述,虽时已深夜,毫无倦色,惟时露忧容,目睹此状,不禁泪下”。⑧会上,除首相外,形成三对三之僵局,无法解决。时已10日凌晨2时,首相说:“问题已讨论数小时,尚不能决定,事态又不容迁延,任其如此,至以为虑,余拟请陛下表示意见,以圣断作为本会议之决定。”⑨
10日凌晨2时30分,日本天皇“圣断”说:“余现表示个人之意见,余乃赞成外务大臣之主张。”他说:“试顾吾国现状与列国情势,如再继续战争,不仅使日本趋于灭亡,世界人类,将更陷于不幸,故此际惟有忍受一切,结束战争。”他说:“战争开始以来,陆海军所进行者,与计划相差至远,若继续战争,今后岂非同样乎!”⑩御前会议终于以日本天皇的决断作了结论。3时左右,日本临时内阁会议再次复会,通过了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决议。
上午7时15分, 日本外务省将接受波茨坦公告的照会电报,拍发给驻瑞士公使加濑和驻瑞典公使冈本,令其转达给中、美、英、苏四国,同时要求尽快得到对方答复。(11)
加濑公使立即拜请瑞士政府转达此照会。瑞士政府分别向美、英、苏、中四国政府转达日本的乞降通知。
18时(美国7时33分)中国收到瑞士广播的日本乞降通知。美国受各盟国委托由其国务卿贝尔纳斯起草复文,通过瑞士公使馆代办葛拉斯理托其转达日本政府:
自投降之时刻起, 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统治国家之权力,即须听从盟国最高统帅之命令。最高统帅将采取认为适当之权力,实施投降条款。日本天皇必须授权并保证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能签字于必须之投降条款,俾波茨坦公告之规定能获实施,且须对日本一切陆海空军当局以及彼等控制下之一切部队(不论其在何处)实施号令停止积极活动,交出武器,此外并须发布盟国最高统帅在实施投降条款所需之其他命令。日本政府在投降之后,应立即将战俘及所扣侨民运至指定之安全地点,俾能速登同盟国之运输船只。按照波茨坦公告, 日本政府之最后形式将依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愿确定之。同盟国之武装部队将留于日本,直到达波茨坦公告所规定之目的为止。国务卿贝尔纳斯。(12)
8月12日零时45分左右, 日本军政要员从美国广播中听到了中美英苏四国对日照会的答复。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和军令部总长丰田上奏天皇,表示坚决反对接受同盟国的公告。是日,日本内阁会议、皇族会议和最高战争指导会议,都未能作出结论。
其间,美国政府代表盟国又广播说:日本如此迟延决定,其诚意值得怀疑。而日本也与同盟通讯社商量,亦采取广播之方式,说明正式复文迄未到达以致迟延之理由,然而, 日本军部当局决定采取断然措施,阻止日本的这一广播。
13日晨,联合国的正式复文传到日本,外相、首相相继参谒日本天皇。1时,内阁会议召开,以此复文为中心开始讨论。除首相外,15个大臣中有12人“对此复文大致表示满足”(其中自有尚不明了原意者)。其他三大臣,则认为回答极为含糊,如即以此为满足,结束战争,维持国体上之困难事件,立刻有发生之虞,故宁为玉碎,于绝望中觅求生机。”(13)
11日、12日、13日,在这三天中,日本政府与军部几陷于极度紧张与混乱之中,宫中亦不断召见历任首相、皇族、元帅等,由天皇亲自“垂询其意见,并告以陛下之主张”(14)。
13日下午,美国方面又通过广播,责备日本答复迟延,认为无诚意。下午3时,日本大本营准备发表声明,“其内容与当时政府所走之方向,殆完全相反”(15)。后因陆军大臣措置得宜,即行取消。
与此同时,内阁会议继续进行,会议期间据传美国方面曾广播称:该复文决非联合国永久保障日皇地位之意。此广播固被一向认为复文为不承认之表示者,视为有力之证据。同时又足以显示保持日本之国体,并非美国而是日本国民本身。于是有人认为吾人虽然希望联合国,不要求变更天皇之地位,作为接受波茨坦宣言之条件,然而护持国体者,应为日本国民本身,故并无再请求联合国方面保证之必要。但军部坚持要求以原来的4个条件照会四国,进行交涉。讨论至深夜,仍无结果。
14日清晨,再次召开御前会议。首先由首相报告自上次御前会议以后之经过情形,继由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及陆军大臣,陈述意见,他们都认为盟国的复文“甚为不妥,护持日本国体的最后一线,恐有困难,应再向联合国探询究竟,请其作明确之表示;否则,与其在如此不安定之情形下,结束战争,毋宁于九死中求一生机,继续战争,此外别无良策。”(16)10时50分,天皇说:“如无其他意见,拟述本人之意见,希望卿等一体赞成。余之意见与九日御前会议中所表示者不变,对方已答复,应即认为满足。”天皇“并称其理由亦与九日御前会议中所述者相同”。他说:“战争如此结束,对皇军将士,战死者,战伤者,罹灾者及其遗族,深为遗憾,然而事已至此,为维持国家,舍此莫由,故亦惟有容忍,余之决心已如此。”(17)
御前会议结束后,各阁僚即参集于内阁,召开内阁会议,“依照圣断,决定政府方针”。之后,由内阁书记官长迫水久常负责着手起草诏书。起草后,由安冈正笃、竹田端穗、田尻、大东亚省次官木原通雄等,“对文字、体裁加以修饰”(19),提交内阁会议。晚9时,内阁会议通过。
晚上11时,日本政府通过驻瑞士公使加濑拍发了致同盟国的通告电报:
(一)天皇陛下已就日本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条款发出《诏书》;
(二)天皇陛下准备授权并保证他的政府和帝国大本营签署为执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所必需的条款。天皇陛下还准备命令所有陆海空军和所有在他的统辖之下的各地部队停止作战行动,缴出武器,并发出盟军最高统帅为执行上述条件所必需的其他命令。(19)
正当日本政府准备接受盟国投降条件事宜时,少数最顽固的法西斯分子,阴谋发动政变,妄图以武力阻止日本政府的投降。14日午夜至15日凌晨,一些少壮派军人发动兵变,枪杀了近卫师师长,下达假命令,包围皇宫,搜索天皇的诏书录音盘,想阻止录音的播出;另一些人则搜寻并图谋软禁木户内大臣和石渡宫内大臣,镇压所谓主和派。但终因日本的投降大势不可逆转,加之没有得到军部上层的赞同,所以这次“兵变”很快被镇压下去。阿南惟畿于15日凌晨1时30分左右畏罪自杀。
15日正午,天皇亲自宣读的“终战诏书”录音向日本全国及世界播放:“兹告尔等臣民,朕已饬令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苏四国,愿接受其《联合公告》。”“盖谋求帝国臣民之康宁,同享万邦共荣之乐,斯乃皇祖皇宗之遗范,亦为朕所拳拳服膺者。前者,帝国所以向美英两国宣战,实亦为希求帝国之自存与东亚之安定而出此,至如排斥他国主权,侵犯其领土,固非朕之本志。然自交战以来,已阅四载。虽陆海将兵勇敢善战,百官有司励精图治,一亿众庶之奉公,各尽所能,而战局并未好转,世界大势亦不利于我。加之,敌方最近使用残酷之炸弹,频杀无辜,惨害所及,真未可逆料。如仍继续交战,则不仅导致我民族之灭亡,并将破坏人类之文明。如此,则朕将何以保全亿兆之赤子,陈谢于皇祖皇宗之神灵,此朕所以饬帝国政府接受《联合公告》者也。”“朕对于始终与帝国同为东亚解放而努力之诸盟邦,不得不深表遗憾;念及帝国臣民之死于战阵、殉于职守、毙于非命者及其遗属,则五脏为之俱裂;至于负战伤、蒙战祸、损失家业者之生计,亦朕所深为轸念者也。今后帝国所受之苦难固非寻常,朕亦深知尔等臣民之衷情,然时运之所趋,朕欲忍其所难忍,堪其所难堪,以为万世开太平。”“朕于兹得以维护国体,信倚尔等忠良臣民之赤诚,并常与尔等臣民同在,如情之所激,妄滋事端,或者同胞互相排挤,扰乱时局,因而迷误大道,失信义于世界,此朕所深戒。宜举国一致,子孙相传,确信神州之不灭,念任重而道远,倾全力于将来之建设,笃守道义,坚定志操,誓死发扬国体之精华,不致落后于世界之进化。尔等臣民其克体朕意。”(20)
15时,日本又向盟国提《希望条件》:“帝国政府为期顺利实施《波茨坦公告》的若干条款,怀有迫切希望,欲在签署上述《公告》实施条款之际,或在其他适当机会进行陈述,但又恐没有这种机会,因此,希望通过瑞士政府斡旋,把它转达给美、英、中、苏四国政府。”“一,鉴于《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占领目的,专为保障达成《波茨坦公告》中所列的基本目的,恳请四国政府相信帝国政府具有实行该条款的诚意,为使帝国政府顺利地履行义务,且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给与考虑,为此:(1) 同盟国方面舰队或军队进入日本本土时,因日本方面需要有所准备,希望预先将其计划通知我方。(2) 同盟国指定的日本领域内的占领地点,希望将其数字限于最低限度,选择地点时希望切实考虑,例如将东京除外;派驻各地的兵力,也希望限于象征性的程度。”“二,解除武装问题牵涉到驻在海外的三百余万军队,同时也直接涉及到日本官兵的名誉,是个极为困难、微妙的问题,固不待言;对其实施,帝国政府也在苦思焦虑,而最有实效,最妥善的方法是根据天皇的命令,由帝国军队自己进行,希望同盟国在其顺利解除武装之后,接收武器。关于大陆方面帝国军队的解除武装问题,希望由前线逐步向后方分阶段进行。”“关于解除武装,希望援用《海牙陆战法规》第35条规定,尊重军人的名誉,准许其佩剑。据我们体会,同盟国没有把已经解除武装的日本军人用于强制劳役的意图。如把已经解除武装的日本军人原封不动长期留在国外,恐将发生对彼此双方都不愉快的各种复杂困难问题,切望同盟国方面为将其尽快撤回本国提供必要的舰船及运输上的方便。”“三,关于停战问题,因为需要将天皇的命令,向驻在远离本土的军队传达贯彻,所以关于停战的实施日期,希望多少留有余裕。”“四,为给驻在太平洋各零星岛屿上的军队,输送必要的最低限度的粮食和医药物资,以及为从这些远海岛屿向本土运送伤病兵员,希望尽速由同盟国方面研究必要措施,或对我方提供方便。”(21)
同一天,铃木内阁总辞职。17日,裕仁天皇向国内外的日本陆海军人颁布敕谕,命令他们遵照“终战诏书”立即投降。
9月2日9时, 日本投降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9时04分,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政府、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了字。9时08分,麦克阿瑟以盟国最高司令官的身份签字。然后是接受投降的9个盟国代表分别代表本国依次签字:美国代表尼米兹海军上将、中国代表徐永昌上将、英国代表福莱塞海军上将、苏联代表杰列维亚科中将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等5国代表。签字结束后,数千架美式飞机越过“密苏里”号军舰上空,庆祝这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纪念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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