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德曼调停
1937年10月至1938年1月,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奉本国政府之命,与德国驻日大使狄克逊斡旋于中日政府之间,为谋求“停战”、实现“和平”而进行了一系列秘密外交活动,被称为陶德曼调停。它是抗日战争初期南京国民政府希冀对日妥协的一次未遂事件。
陶德曼调停发生在中日战争激烈紧张之时,有比较复杂的原因。
从日本方面看,实现灭亡中国、进而称霸世界是既定的战略目标,其实施手段可有军事摧毁和政治迫降两种方式。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时,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面对羸弱的中国,曾幻想以速战速决的方针,在二至三个月内实现亡华政策。由于中国人民顽强不屈的英勇抵抗,使日军陷入战争的泥潭,进展颇不顺利。1937年7月至10月,日军占领了北平、天津等大城市,发动了对上海的进攻,却始终未能彻底摧毁中国军队的主体防御,置中国政府于死命。尤其使日本难堪的是,自“九一八”以来,其对华侵略屡遭国际正义舆论的谴责,越来越陷入孤立,于是在公开打出“反共”旗号侵略华北的同时,频频做出“不扩大”和“谈判”的姿态,以蒙蔽视听。卢沟桥事变后,中国政府上诉国联,要求国际施加压力,调解中日争端。国联第18届大会正式接受中国的申诉,由23国咨询委员会通过两项报告:1.认定日本的军事行动违背九国公约及巴黎非战公约;2.应由九国公约会议讨论解决中日冲突。尽管国联的报告没有直接指斥日本为侵略者,也拒绝了中国代表提出的由国联决议制裁日本的要求,但是邀请九国公约签约国开会颇使日本感到尴尬。10月5日,美国总统在芝加哥发表演说,公开提出“隔离”政策,使日本方面非常紧张。九国会议一旦举行,不论是否取得实际效果,都将置日本于被告的地位。 日本悍然拒绝了会议邀请,并唆使德国和意大利反对九国会议讨论中日问题。同时, 日本政府制定了由第三国出面调停,诱使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直接谈判的计划,以中日直接交涉,与国联的干涉相抗衡。10月初,日本外相广田与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商谈由英国调停中日战争的可能性,明确提出日方的条件是:(1)在华北建立非武装区;(2)保持与“满洲国”事实上的关系;(3)控制在中国的排日运动;(4)承认在华北经济均等的原则。①以后,英国政府倾向召开九国会议, 日本遂改变为示意由德国出面“调停”。
由第三国出面接洽中日直接谈判,也是国民政府的一贯政策。抗日战争爆发后,南京政府表示了抗战意向,同时多次企图将卢沟桥事变作为局部冲突,要求“以外交之方式,谋和平之解决”。8月初,国民政府外交部曾派高宗武多次访晤日本驻华大使川樾茂,试图为正式谈判打下基础。以后,蒋介石约见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提出希望德国出面调停。9月初,蒋介石派蒋百里赴德国和意大利,促请希特勒和墨索里尼派代表斡旋中日直接谈判。蒋百里在柏林见到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和空军统帅戈林。他们表示,德国愿意把握时机做中日之间的调停人。
德国出面调停中日战争也不是偶然的。卢沟桥事变后,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使德国面临两难的选择,若支持中国,就会得罪日本,破坏德意日协定,违背其法西斯全球战略;若支持日本侵华,又会损害其在华利益,也是德国所不情愿的。自20年代以来,德国一直与国民政府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德国向中国派出军事顾问并出售武器,又从中国获得所缺少的工业原料和外汇。德国政府担心, 日本侵华战争的发展将损害德国在华利益或德日同盟国之间的关系,因而产生了对中日战争进行调停的意向。10月下旬,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正式电告驻华大使陶德曼和驻日大使狄克逊,德国愿意调停中日战争,并充当中日双方的“传信人”,由此揭开陶德曼调停的序幕。
10月30日,陶德曼在南京会见中国外交次长陈介,正式表达愿意调停中日战争的立场,并“劝告”中国政府不要对九国公约会议抱什么希望,应尽快与日本直接谈判,同时修改对苏联友好的政策。他说:“在目前的冲突中,这个公约(指即将于11月6日签订的德意日反共公约)并无实际的重要性,可是中国与俄国缔结条约(指8月21日签订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却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这样一来,就使得她与日本成立协议比较困难了。修改中国对俄国的政策是必要的。”②同日,驻日大使狄克逊也向日本政府表达了参加调停的意向。
11月2日,即布鲁塞尔九国会议召开的前一天,日本外相广田正式向狄克逊提交了日本政府的议和条件。其主要内容为:(1)内蒙成立“自治”政府;(2)华北不驻兵区域须扩大为沿“满洲国”边境至平津铁路以南一带,假如和约立即缔结,则华北的全部行政权交给南京政府,但要委派一个亲日的首长。假如现在不能缔结和约,日本就要在华北建立一个新的行政机构,其职能将继续到和约缔结以后。正在谈判中的矿产开发,仍继续办理。(3)扩大上海的非武装区,由国际警察管制;(4)停止反日政策;(5)共同防共。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如无秘密条款,则与本项并不抵触;(6)减低对日本货物的关税;(7)尊重外侨权利。③广田希望德国向国民政府施加压力,并声称如果中国政府不接受这些条件日本就要把战争进行到使中国完全溃败,然后再提出远为苛刻的条件。翌日晨,狄克逊将日方条件电告德国政府,表示日本确实希望在其所提“那些条件基础上的和平,假如南京政府现在不接受那些条件,它也确实决心无情地继续战争,直至中国最后崩溃为止”。他要求德国政府“对南京施加压力,使它接受这些条件”,并敦促德国在华军事顾问“向蒋介石报告战局时鼓吹和平谈判”。④德国政府提出可以将此作为开始谈判的基础,遂电令陶德曼,把日本的和平条件通知蒋介石。
11月5日,陶德曼在南京会见了蒋介石,正式提交了日本的“议和条件”。当时,孔祥熙也在座。蒋介石一面提出和平的基本条件是“恢复到卢沟桥事变以前状态”,一面忧心忡忡地向陶德曼表示,“假如他同意那些要求,中国政府是会被舆论浪潮冲倒的,中国会发生革命”。“中国政府倾倒了,那么惟一的结果就是中国共产党将会在中国占优势。但是这就意味着日本不可能与中国议和,因为共产党是从来不投降的”。⑤蒋与陶德曼约定:双方都要“严守秘密”。这时,蒋介石对布鲁塞尔九国会议仍抱很大希望,明确提出“中国现在正是布鲁塞尔会议列强关切的对象,而列强是有意要在华盛顿条约的基础上觅致和平的”。11月7日,蒋介石就九国会议问题答外国记者问时表示:“在国际公约不发生效力,正义公理未能伸张之时,惟有对侵略我国之敌人,坚忍抗战,贯彻到底”。⑥
11月初,正面战场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华北,日军相继占领忻县和太原,将战火烧向山东北部。在华东, 日军偷袭金山卫,突破中国守军侧背,锋芒直指上海市区。在布鲁塞尔九国会议上,英美法等国各作了长篇空洞的发言,对制裁日本侵略,皆讳莫如深。在上述背景下,日本与德国相互配合,对南京政府施加了更大的压力。11月9日,德国驻华军事顾问团团长法尔根豪森,按照陶德曼的要求,在南京向蒋介石、宋美龄、孔祥熙、白崇禧等人施加恫吓,从军事、经济与革命的角度,要他们注意“如果战事拖延下去,中国的经济崩溃,共产主义就会在中国发生”。15日,日本外相广田召见美国驻日大使詹鲁,要求美国转告蒋介石“战争再继续的时候,条件就更苛刻了。”“中国如果接受(日方的条件),日本可以把代表公开地或秘密地派往上海”。⑦28日和29日,陶德曼先后会见南京政府行政院长孔祥熙和外交部长王宠惠,转达日本政府的议和条件,并敦促中国政府表态。12月1日,德国外交部长牛拉特也在柏林会见中国驻德大使程天放,告诫中国政府“不要不加考虑便拒绝日本的和平建议,还是尽速议和为好。中国方面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也不能把日本的军事胜利扭转过来”,“中国政府迟延议和的时间越久,中国国家解体的危险也越大”。⑧同日,日本大本营正式发出进攻南京的命令,对国民政府摆出必欲摧毁的架式。
在日本帝国主义军事和外交两手政策的压力和美英绥靖政策影响下,蒋介石于12月2日下午在南京官邸召集高级将领会议,参加者有顾祝同、白崇禧、唐生智、徐永昌等。除蒋介石外,大多数人是第一次听到日本的议和条件,一再追问是否还有附加条件。蒋要唐生智表态,唐未即答。白崇禧说:“如果只是这些条件,为什么非打仗不可呢?”徐永昌和顾祝同认为,可以在此基础上与日方谈判。最后,蒋介石表示,(1)德国之调停不应拒绝,并谓如此尚不算是亡国条件;(2)华北政权要保存。傍晚,蒋介石再次会见陶德曼,对德国表示感谢,称中国愿意以日方的条件为谈判的基础;华北的主权和完整不得侵犯;在谈判中,自始即由德国任中介人,谈判也不涉及中国与第三国之间的协约。蒋再三要求日本政府对于初步的谈判,特别是双方的条件严守秘密。6日,国民政府国防最高会议在汉口中央银行召开第54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正式由外交部次长徐谟报告了陶德曼调停的初步情况,并通过了蒋介石的上述决定。
然而,日本政府与军方并未因南京政府准备妥协而罢兵,随着日军分别攻占太原、上海、南京和济南等大城市,其气焰更加嚣张,胃口越来越大。12月4日,德国政府将陶德曼调停的经过写成备忘录,通过狄克逊于12月7日交给日本政府,探询是否可以“按照原来的条件进行谈判”, 日本外相广田却狂称,由于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条件要有所不同,需重新研究后才能决定,因而使陶德曼调停毫无结果。
12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为日华和平谈判事项给德国驻日大使的复文》,进一步提高了“和平谈判”的条件,狂妄提出中国政府必须承认日本提出的新媾和条件,向日本政府“表示乞和态度,则帝国准备答应开始进行日华直接谈判”。其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四项和“条件细目”九项。其基本条件是:“(1)中国应放弃容共抗日满政策,对日、满两国的防共政策给以协助;(2)在必要地区设置非武装地带,并在该地区各个地方,设置特殊机构;(3)在日、满、华三国间,签订密切的经济协定;(4)中国应向帝国作必要的赔款。”这是一个可以由日本任意解释的无所不包的条件,并要中国政府“在一定的期限以内,派遣媾和使节到日本所指定的地点。”22日,日本外相广田将日本的复文交给狄克逊,翌日又送交了一份书面声明,声称如果中国不接受新的“和谈”条件, 日本“就将被迫以完全不同于前此所持的观点来对待目前的局势”。⑨显然,这不是谋求和平的基础,而是向中国发出的最后通牒。
德国政府接到复文后,于23日将日本的媾和条件电告陶德曼。陶要求会见蒋介石,因蒋生病遂将日方条件交给孔祥熙和宋美龄。据称,两人对此均“极其惊讶”,明确表示假如与日本“举行和平谈判的努力不成功,中国将继续抵抗到底,甚至使国家经济崩溃,使中国人民投入俄国的怀抱,亦在所不计”。当时,德国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竭力诱迫中国接受日本的条件。29日,德国外交部训令陶德曼“着重地警告中国政府不要与俄国作任何进一步的亲善,指出如果中国政府这样做,我们就要重新考虑与中国的关系”。30日,法尔根豪森在与中国军事首脑会谈时,也极力表示军事形势对中国不利,“不能乐观看待抗战力量”。⑩
在战局不断失利的情况下,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一直谋求与日本举行秘密谈判,以达到妥协求和的目的,终因日本提出的条件越来越难以接受,被迫改变了求和的政策。自1937年12月27日至1938年1月1日,蒋介石在汉口连续召集各地军事将领会议,进行抗日军事部署。蒋辞去多项行政兼职,专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1月4日,蒋飞赴开封指挥作战,至于对日本所提条件的答复,国民政府一拖再拖。直至1月10日,陶德曼询问张群,张仍答以“目前对日本的要求还在研究中”。当晚,狄克逊根据广田的要求,电告陶德曼敦促中国政府立即答复。与此同时,法尔根豪森也“坚定地劝告蒋介石接受日本的条件”。1月12日午夜11时55分,在日本限期届满前五分钟,陶德曼再次晤访王宠惠,催询中国政府表态。国民政府也担心完全关闭谈判之门,遂作出一个不置可否的回答“日本的条件太广泛了,中国政府希望对新条件知其内容和性质,以便仔细研究,再作确切的决定”。否则“不能作出任何决定,又不能表明任何意见”。(11)15日,行政院长孔祥熙致电日本外相,要求日方进一步说明新条件的详细内容,称“有了这个添加的材料,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对日本所提的条件来表示我们的意见”,实际上婉拒了日本提出的迫降条件。
由于中国政府未在日本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所提无理要求,日本政府黔驴技穷,于1月16日公开发表否认蒋介石国民政府的声明,宣称“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与发展,并将与此政权调整两国邦交,协助建设复兴的新中国”。(12)18日, 日本召回驻华大使,中国也召回驻日大使,两国断绝外交关系。19日,国民政府针对日本“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宣告“中国政府于任何情形之下,必竭全力以维持中国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任何恢复和平方法,如不以此原则为基础,决非中国所能忍受,同时在日军占领区内,如有任何非法组织僭窃政权者,不论对内对外,当然绝对无效”。(13)至此,陶德曼调停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陶德曼调停发生在中日战争激烈紧张之时,有比较复杂的原因。
从日本方面看,实现灭亡中国、进而称霸世界是既定的战略目标,其实施手段可有军事摧毁和政治迫降两种方式。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时,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面对羸弱的中国,曾幻想以速战速决的方针,在二至三个月内实现亡华政策。由于中国人民顽强不屈的英勇抵抗,使日军陷入战争的泥潭,进展颇不顺利。1937年7月至10月,日军占领了北平、天津等大城市,发动了对上海的进攻,却始终未能彻底摧毁中国军队的主体防御,置中国政府于死命。尤其使日本难堪的是,自“九一八”以来,其对华侵略屡遭国际正义舆论的谴责,越来越陷入孤立,于是在公开打出“反共”旗号侵略华北的同时,频频做出“不扩大”和“谈判”的姿态,以蒙蔽视听。卢沟桥事变后,中国政府上诉国联,要求国际施加压力,调解中日争端。国联第18届大会正式接受中国的申诉,由23国咨询委员会通过两项报告:1.认定日本的军事行动违背九国公约及巴黎非战公约;2.应由九国公约会议讨论解决中日冲突。尽管国联的报告没有直接指斥日本为侵略者,也拒绝了中国代表提出的由国联决议制裁日本的要求,但是邀请九国公约签约国开会颇使日本感到尴尬。10月5日,美国总统在芝加哥发表演说,公开提出“隔离”政策,使日本方面非常紧张。九国会议一旦举行,不论是否取得实际效果,都将置日本于被告的地位。 日本悍然拒绝了会议邀请,并唆使德国和意大利反对九国会议讨论中日问题。同时, 日本政府制定了由第三国出面调停,诱使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直接谈判的计划,以中日直接交涉,与国联的干涉相抗衡。10月初,日本外相广田与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商谈由英国调停中日战争的可能性,明确提出日方的条件是:(1)在华北建立非武装区;(2)保持与“满洲国”事实上的关系;(3)控制在中国的排日运动;(4)承认在华北经济均等的原则。①以后,英国政府倾向召开九国会议, 日本遂改变为示意由德国出面“调停”。
由第三国出面接洽中日直接谈判,也是国民政府的一贯政策。抗日战争爆发后,南京政府表示了抗战意向,同时多次企图将卢沟桥事变作为局部冲突,要求“以外交之方式,谋和平之解决”。8月初,国民政府外交部曾派高宗武多次访晤日本驻华大使川樾茂,试图为正式谈判打下基础。以后,蒋介石约见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提出希望德国出面调停。9月初,蒋介石派蒋百里赴德国和意大利,促请希特勒和墨索里尼派代表斡旋中日直接谈判。蒋百里在柏林见到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和空军统帅戈林。他们表示,德国愿意把握时机做中日之间的调停人。
德国出面调停中日战争也不是偶然的。卢沟桥事变后,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使德国面临两难的选择,若支持中国,就会得罪日本,破坏德意日协定,违背其法西斯全球战略;若支持日本侵华,又会损害其在华利益,也是德国所不情愿的。自20年代以来,德国一直与国民政府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德国向中国派出军事顾问并出售武器,又从中国获得所缺少的工业原料和外汇。德国政府担心, 日本侵华战争的发展将损害德国在华利益或德日同盟国之间的关系,因而产生了对中日战争进行调停的意向。10月下旬,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正式电告驻华大使陶德曼和驻日大使狄克逊,德国愿意调停中日战争,并充当中日双方的“传信人”,由此揭开陶德曼调停的序幕。
10月30日,陶德曼在南京会见中国外交次长陈介,正式表达愿意调停中日战争的立场,并“劝告”中国政府不要对九国公约会议抱什么希望,应尽快与日本直接谈判,同时修改对苏联友好的政策。他说:“在目前的冲突中,这个公约(指即将于11月6日签订的德意日反共公约)并无实际的重要性,可是中国与俄国缔结条约(指8月21日签订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却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这样一来,就使得她与日本成立协议比较困难了。修改中国对俄国的政策是必要的。”②同日,驻日大使狄克逊也向日本政府表达了参加调停的意向。
11月2日,即布鲁塞尔九国会议召开的前一天,日本外相广田正式向狄克逊提交了日本政府的议和条件。其主要内容为:(1)内蒙成立“自治”政府;(2)华北不驻兵区域须扩大为沿“满洲国”边境至平津铁路以南一带,假如和约立即缔结,则华北的全部行政权交给南京政府,但要委派一个亲日的首长。假如现在不能缔结和约,日本就要在华北建立一个新的行政机构,其职能将继续到和约缔结以后。正在谈判中的矿产开发,仍继续办理。(3)扩大上海的非武装区,由国际警察管制;(4)停止反日政策;(5)共同防共。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如无秘密条款,则与本项并不抵触;(6)减低对日本货物的关税;(7)尊重外侨权利。③广田希望德国向国民政府施加压力,并声称如果中国政府不接受这些条件日本就要把战争进行到使中国完全溃败,然后再提出远为苛刻的条件。翌日晨,狄克逊将日方条件电告德国政府,表示日本确实希望在其所提“那些条件基础上的和平,假如南京政府现在不接受那些条件,它也确实决心无情地继续战争,直至中国最后崩溃为止”。他要求德国政府“对南京施加压力,使它接受这些条件”,并敦促德国在华军事顾问“向蒋介石报告战局时鼓吹和平谈判”。④德国政府提出可以将此作为开始谈判的基础,遂电令陶德曼,把日本的和平条件通知蒋介石。
11月5日,陶德曼在南京会见了蒋介石,正式提交了日本的“议和条件”。当时,孔祥熙也在座。蒋介石一面提出和平的基本条件是“恢复到卢沟桥事变以前状态”,一面忧心忡忡地向陶德曼表示,“假如他同意那些要求,中国政府是会被舆论浪潮冲倒的,中国会发生革命”。“中国政府倾倒了,那么惟一的结果就是中国共产党将会在中国占优势。但是这就意味着日本不可能与中国议和,因为共产党是从来不投降的”。⑤蒋与陶德曼约定:双方都要“严守秘密”。这时,蒋介石对布鲁塞尔九国会议仍抱很大希望,明确提出“中国现在正是布鲁塞尔会议列强关切的对象,而列强是有意要在华盛顿条约的基础上觅致和平的”。11月7日,蒋介石就九国会议问题答外国记者问时表示:“在国际公约不发生效力,正义公理未能伸张之时,惟有对侵略我国之敌人,坚忍抗战,贯彻到底”。⑥
11月初,正面战场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华北,日军相继占领忻县和太原,将战火烧向山东北部。在华东, 日军偷袭金山卫,突破中国守军侧背,锋芒直指上海市区。在布鲁塞尔九国会议上,英美法等国各作了长篇空洞的发言,对制裁日本侵略,皆讳莫如深。在上述背景下,日本与德国相互配合,对南京政府施加了更大的压力。11月9日,德国驻华军事顾问团团长法尔根豪森,按照陶德曼的要求,在南京向蒋介石、宋美龄、孔祥熙、白崇禧等人施加恫吓,从军事、经济与革命的角度,要他们注意“如果战事拖延下去,中国的经济崩溃,共产主义就会在中国发生”。15日,日本外相广田召见美国驻日大使詹鲁,要求美国转告蒋介石“战争再继续的时候,条件就更苛刻了。”“中国如果接受(日方的条件),日本可以把代表公开地或秘密地派往上海”。⑦28日和29日,陶德曼先后会见南京政府行政院长孔祥熙和外交部长王宠惠,转达日本政府的议和条件,并敦促中国政府表态。12月1日,德国外交部长牛拉特也在柏林会见中国驻德大使程天放,告诫中国政府“不要不加考虑便拒绝日本的和平建议,还是尽速议和为好。中国方面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也不能把日本的军事胜利扭转过来”,“中国政府迟延议和的时间越久,中国国家解体的危险也越大”。⑧同日,日本大本营正式发出进攻南京的命令,对国民政府摆出必欲摧毁的架式。
在日本帝国主义军事和外交两手政策的压力和美英绥靖政策影响下,蒋介石于12月2日下午在南京官邸召集高级将领会议,参加者有顾祝同、白崇禧、唐生智、徐永昌等。除蒋介石外,大多数人是第一次听到日本的议和条件,一再追问是否还有附加条件。蒋要唐生智表态,唐未即答。白崇禧说:“如果只是这些条件,为什么非打仗不可呢?”徐永昌和顾祝同认为,可以在此基础上与日方谈判。最后,蒋介石表示,(1)德国之调停不应拒绝,并谓如此尚不算是亡国条件;(2)华北政权要保存。傍晚,蒋介石再次会见陶德曼,对德国表示感谢,称中国愿意以日方的条件为谈判的基础;华北的主权和完整不得侵犯;在谈判中,自始即由德国任中介人,谈判也不涉及中国与第三国之间的协约。蒋再三要求日本政府对于初步的谈判,特别是双方的条件严守秘密。6日,国民政府国防最高会议在汉口中央银行召开第54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正式由外交部次长徐谟报告了陶德曼调停的初步情况,并通过了蒋介石的上述决定。
然而,日本政府与军方并未因南京政府准备妥协而罢兵,随着日军分别攻占太原、上海、南京和济南等大城市,其气焰更加嚣张,胃口越来越大。12月4日,德国政府将陶德曼调停的经过写成备忘录,通过狄克逊于12月7日交给日本政府,探询是否可以“按照原来的条件进行谈判”, 日本外相广田却狂称,由于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条件要有所不同,需重新研究后才能决定,因而使陶德曼调停毫无结果。
12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为日华和平谈判事项给德国驻日大使的复文》,进一步提高了“和平谈判”的条件,狂妄提出中国政府必须承认日本提出的新媾和条件,向日本政府“表示乞和态度,则帝国准备答应开始进行日华直接谈判”。其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四项和“条件细目”九项。其基本条件是:“(1)中国应放弃容共抗日满政策,对日、满两国的防共政策给以协助;(2)在必要地区设置非武装地带,并在该地区各个地方,设置特殊机构;(3)在日、满、华三国间,签订密切的经济协定;(4)中国应向帝国作必要的赔款。”这是一个可以由日本任意解释的无所不包的条件,并要中国政府“在一定的期限以内,派遣媾和使节到日本所指定的地点。”22日,日本外相广田将日本的复文交给狄克逊,翌日又送交了一份书面声明,声称如果中国不接受新的“和谈”条件, 日本“就将被迫以完全不同于前此所持的观点来对待目前的局势”。⑨显然,这不是谋求和平的基础,而是向中国发出的最后通牒。
德国政府接到复文后,于23日将日本的媾和条件电告陶德曼。陶要求会见蒋介石,因蒋生病遂将日方条件交给孔祥熙和宋美龄。据称,两人对此均“极其惊讶”,明确表示假如与日本“举行和平谈判的努力不成功,中国将继续抵抗到底,甚至使国家经济崩溃,使中国人民投入俄国的怀抱,亦在所不计”。当时,德国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竭力诱迫中国接受日本的条件。29日,德国外交部训令陶德曼“着重地警告中国政府不要与俄国作任何进一步的亲善,指出如果中国政府这样做,我们就要重新考虑与中国的关系”。30日,法尔根豪森在与中国军事首脑会谈时,也极力表示军事形势对中国不利,“不能乐观看待抗战力量”。⑩
在战局不断失利的情况下,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一直谋求与日本举行秘密谈判,以达到妥协求和的目的,终因日本提出的条件越来越难以接受,被迫改变了求和的政策。自1937年12月27日至1938年1月1日,蒋介石在汉口连续召集各地军事将领会议,进行抗日军事部署。蒋辞去多项行政兼职,专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1月4日,蒋飞赴开封指挥作战,至于对日本所提条件的答复,国民政府一拖再拖。直至1月10日,陶德曼询问张群,张仍答以“目前对日本的要求还在研究中”。当晚,狄克逊根据广田的要求,电告陶德曼敦促中国政府立即答复。与此同时,法尔根豪森也“坚定地劝告蒋介石接受日本的条件”。1月12日午夜11时55分,在日本限期届满前五分钟,陶德曼再次晤访王宠惠,催询中国政府表态。国民政府也担心完全关闭谈判之门,遂作出一个不置可否的回答“日本的条件太广泛了,中国政府希望对新条件知其内容和性质,以便仔细研究,再作确切的决定”。否则“不能作出任何决定,又不能表明任何意见”。(11)15日,行政院长孔祥熙致电日本外相,要求日方进一步说明新条件的详细内容,称“有了这个添加的材料,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对日本所提的条件来表示我们的意见”,实际上婉拒了日本提出的迫降条件。
由于中国政府未在日本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所提无理要求,日本政府黔驴技穷,于1月16日公开发表否认蒋介石国民政府的声明,宣称“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与发展,并将与此政权调整两国邦交,协助建设复兴的新中国”。(12)18日, 日本召回驻华大使,中国也召回驻日大使,两国断绝外交关系。19日,国民政府针对日本“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宣告“中国政府于任何情形之下,必竭全力以维持中国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任何恢复和平方法,如不以此原则为基础,决非中国所能忍受,同时在日军占领区内,如有任何非法组织僭窃政权者,不论对内对外,当然绝对无效”。(13)至此,陶德曼调停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今日更新
-
袁世凯与北洋军阀的形成
[2019-05-22]
-
《中华民国临警方约法》公布
[2019-05-22]
-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2019-05-22]
-
武昌首义
[2019-05-22]
-
保路运动
[2019-05-22]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