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工业内迁
抗日战争初期, 日本侵略者大举进攻华北和华东地区,相继占领北平、天津、上海、南京等大城市,严重威胁了中国民族工业的生存。为使企业免遭掠夺,保存国家的建设力量,很多民族资本家胸怀爱国热情,集议举厂内迁,从而出现了大批沿海工厂向大后方迁移的壮举。
近代中国民族工业是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压迫下畸形发展起来的,分布极不合理,大都集中在沿海各省,内地和边疆很少,个别省区甚至没有一家工厂。据统计,战前全国登记注册的工厂共2435家(不含东三省),沿海各省有2241家,占92%,其中上海一地就有1186家,占全国总数的48.7%。同时,战前上海的技术人员亦占全国的41%。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沿海民族工业饱受战火摧残,损失甚巨。如淞沪会战中,上海工厂被毁905家,损失金额达15576.4万元,其中原料损失8548.4万元,苏州、无锡、常州一带工业设施损失超过50%。就行业而言,纺织业最重,其次是面粉、造纸、印刷、火柴、盐酸、制碱等,矿产机械、交通运输业的损失亦相当严重。①与此同时,日本加强了对中国沿海的封锁,企图以破坏经济的方法威胁中国国民及军队的生存。
面对经济遭受毁灭的严重局面,社会舆论强烈呼吁沿海工业内迁。1937年7月28日,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机器化学工业组在南京召开会议,讨论抗战开始后的军需供应问题,决定着手“调查上海各华厂现有工具机器并接洽有无迁移内地之可能”。会后,林继庸、庄前鼎、张季熙三人赴上海与各工业界人士洽商。30日,上海机器五金同业公会召开执委会议,邀请林继庸等参加。会上,大鑫钢铁厂余名钰、上海机器厂颜耀秋、新民机器厂胡厥文、新中工程公司支秉渊、中华铁工厂王佐才等一致赞同将自办工厂迁移内地,并公推颜耀秋和胡厥文为代表,由林继庸陪同赴南京洽商具体办法及迁移费等问题。8月6日,资源委员会机器化学组开会,议定将机器厂及中国工业炼气公司、大中华橡胶厂、天原、天厨、天盛等化学厂迁移内地。1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第324次会议决定拆迁上海工厂,以资源委员会为主办机关,会同财政部、军政部、实业部组成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以林继庸为主任委员,在沪主持迁厂事宜,并调拨资金56万元,作为迁移初期经费。
8月11日,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翌日,上海各业工厂召开会议,又成立了以颜耀秋为主任的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具体负责上海工厂内迁。国民政府还成立了中央迁厂建设委员会,以协助各厂计划迁移。各兵工、军需厂及由资源委员会统筹的国营厂矿拆迁工作,则分由军工部兵工署、军需署、资源委员会负责进行。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决定迁移实施的办法是:(1)指定各厂迁移机件、材料以武昌徐家棚为集中地点,然后分别西去宜昌、重庆,北上西安、咸阳,南下岳阳、长沙,广东方面的工厂迁往广西和云南;(2)上海南市工厂机件,集中闵行、北新泾或南市起运;在闸北、虹口、杨树浦一带者,先行至租界装箱,由苏州河或南市水陆起运。(3)凡机件、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经审查准迁者发给装箱费每立方尺0.35元,运至武昌者每吨53元,成品运至镇江者每吨12元。各厂抢运机件如在危险地带者,可不待检验,径自装船运出。上述办法尚未实施,便爆发了八一三事变。因此,上海工厂的迁移始终是在战火纷飞中进行的。
8月15日,准备内迁的各厂职工冒着敌机轰炸的危险抢拆机器,拆完马上扛走装箱。有的白天不能工作,就在夜间进行。由于日机不断轰炸,火车运输停顿。长江下游要塞封锁后,大轮船也无法起运,汽车大多供前方军用,内迁各厂只好利用江南水路,依靠划子经苏州河达镇江,再换船转运武汉。27日,顺阳机器厂、上海机器厂、新民机器厂、合作五金厂四家的22船机件,冒险沿苏州河第一批运出上海。28日,第二批大鑫钢铁厂、启文机器厂、新中机器厂、利用机器厂、姚兴昌机器厂等六家机件及工人也由苏州河陆续运出。至9月12日,上海已迁出工厂二十一家。
最初,政府补助迁移的只是少数机器厂,甚至不包括化工、机电、电器等重要行业,随着淞沪战事扩大,要求政府协助迁移的工厂越来越多,于是资源委员会于9月18日向行政院呈交“迁移工厂扩充范围请增经费办法案”,要求扩大迁移工厂的种类,迅速拨款援助。27日,行政院责成刚成立的工矿调整委员会增拨52.6万元迁移费,以补助吴蕴初四家“天”字号化工厂,并决定自此以后所有工厂内迁均以所定工厂迁移原则为协助标准,实际取消了对民营企业迁移的补助费。这一限制遭到社会舆论强烈的反对。10月26日,上海国货联合会、中华工业总联合会联名致函工矿调整委员会,要求政府对民生日用之轻工业各厂的迁移统筹规划。这时,闸北失守,上海的形势更加危急。苏州河一段航线被切断,各厂物资只得取道黄浦江,运往松江,然后经苏州、无锡抵镇江转运。11月初,日军在杭州湾登陆,使松江河道受到威胁,迁移路线再改,运输更加艰辛。12日,上海失陷,各厂沿长江迁移的运输结束。至此,上海共迁出民营工厂146家,机件14600余吨,技术工人2500余名,计分机械五金业66家、造船业4家、炼钢业1家、电器及无线电业18家、陶瓷玻璃业5家、化学工业19家、炼气业1家、文化印刷业14家、纺织染业7家、饮食品业6家、其他工业5家。②
在办理上海工厂内迁的同时,工矿调整委员会开始筹划其他沿海地区工厂的内迁,曾派人赴江苏、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抢运物资。11月16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核准颁布了《工厂迁移协助办法》,扩大了迁移范围,规定:“迁移之工厂矿厂分为两种,一种为军需厂矿,二为普通厂矿”,对于军需厂矿,给予种种优惠,如迁移费、运费、建厂费的补助,免税、政府担保和低息贷款等。普通厂矿也规定“予以免税、免验,便利运输,代征地亩等之便利”。从此,全国规模的厂矿西迁运动开始兴起。但是,由于形势急剧恶化,其他沿海地区工厂内迁的情况颇不理想。江苏仅迁出庆丰纱厂、苏纶纱厂、公益铁工厂、震旦机器厂和大成纱厂等少数几家,南京迁出者仅为永利公司机器厂和京华印书馆;山东青岛迁出冀鲁制针厂及华新纱厂,济南迁出大陆铁厂;河南迁出豫丰纱厂和农工器械厂;浙江迁出中元造纸厂和嘉兴民丰纸厂部分机件;河北仅运出材料一批,未能迁出厂矿。另外,山西太原西北制造总厂、安徽大中华火柴厂、芜湖中国植物油料厂、江西九江裕生纱厂、光大瓷业公司等也辗转迁入内地。
至于兵工、军需厂及国营厂矿,国民政府军政部和资源委员会也加紧迁移。1937年10月以后,军政部将其所属上海炼钢厂、金陵兵工厂、巩县兵工厂、电信机修厂、交通机械厂、株洲炮技处、广东兵工厂、武昌被服厂、制呢厂等迁往内地。资源委员会将其所统筹的中兴、淮南、大通、中福、六河沟、萍乡、高亢等煤矿及大冶、汉阳铁厂、湖南铝锌厂、中央机器厂、中央电工器材厂等西迁。建设委员会的首都电厂、句容分厂和戚墅堰电厂的部分机件,也拆运内地。
南京沦陷后,国民政府众多机构迁至武汉,各地内迁工厂也向武汉集中。1938年2月,内迁武汉的工厂达137家,机料25728.2吨,技工2375人。迁来各厂在汉口成立了迁鄂工厂联合会,先后有64家工厂因陋就简复工生产,制造了手榴弹十几万枚、迫击炮弹2万余枚,还有地雷、水雷、洋镐、铁铲等军需器材,支援了抗战。
1938年春,日军占领安庆、湖口,继续溯江西上。工矿调整委员会奉蒋介石电令: “筹划战时工业,以川黔湘西为主”,“将各厂继续内迁,以策后方生产之安全”,多次召开会议,对继续内迁筹划部署。6月29日,日军逼近马当防线,武汉告急。国民政府下令武汉各业工厂,不论大小凡对后方军工、民生有用的一律内迁,并规定凡在运输、复工方面缺少资金的工厂,一律予以低息贷款;凡来不及拆迁者一律炸毁。随后,武汉各工厂分作三路内迁:一路向南,迁往湘西、湘南、桂林;一路向北,迁往陕西,大部集中宝鸡地区;一路向西,将重要厂矿迁往四川。到10月25日武汉陷落时止,经过武汉及由武汉起运的内迁厂矿,共计304家,物资51182.5吨,技术员工万余人。内迁物资和人员先停留在宜昌,然后分迁各地。担负入川运输的民生轮船公司动用全部可用的船只抢运,冒着敌机的轰炸,连续40个昼夜,终将内迁工厂和人员全部运入四川。
在武汉工厂迁移时,其他省区也有部分工厂内迁。1938年10月,广州失守。因工矿调整委员会与广东省府商谈未妥,仅有捷和钢铁厂部分迁往广西,协同和船厂、平安福与冯强两个橡胶厂和华南制钉厂等数厂技术人员迁港复工,其余未及迁出。此外,闽、浙两省也分别内迁工厂105家和86家。③
武汉和广州沦陷后,大规模的工厂内迁暂告一段落。以后,零星迁移一直不断。截至1940年12月底,经政府协助内迁的厂矿共448家,机料70991.2吨,技工12164人。其中机械工业占40.4%,纺织工业占21.7%,化学工业占12.5%,教育用具工业占8.2%,电器制造工业占6.5%,食品工业占4.9%,矿业占1.8%,钢铁工业占0.2%,其他工业占3.8%。迁往地分别为四川254家、湖南121家、陕西27家、广西23家、其他地区23家。若加上自行拆迁、未靠政府帮助的工厂,共计600余家,机件材料可达12万吨。④
迁入内地的各工厂到达目的地后,经过选址、购地、建房、装机等工作,很快恢复了生产。到1940年底,完全复工者达308家,约占内迁厂矿总数的70%,其中四川184家、湖南86家、广西14家、陕西17家,其他省区7家。若按工厂部类分,机械业最多,达155家,纺织业58家、化学工业36家、教育用具工业24家、电器制造业11家、饮食业11家、杂项工业10家、矿业2家、钢铁工业1家。⑤这些内迁工厂只占沿海工业中的极少部分,但它们的内迁与复工,对大后方经济发展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大批近代化的厂矿迁入后方,开始改变了中国工业不合理的布局,奠定了发展西南工业的基础。如重庆战前只有十几家机器厂,到1939年增至84家,1940年增至133家。战前全市大小工厂只有39家,到1944年底猛增至1518家。再如湖南湘西地区战前没有近代工业,抗战期间有122家厂矿迁至湘西,包括机器厂50家,纺织厂23家,逐步形成洪江、沅陵两个工业中心。
大批沿海工厂内迁给后方带来一支强有力的技术力量,推动了后方工业的发展。大后方原有工业落后,技术人员亦少。工厂内迁时,大批技术人员随迁而来,其数量不下数万人。他们到达后方,勘测资源,改良品种,积极推广新技术、新知识,还研制了一些我国以前不能制造的新产品,如以桐油为原料生产代汽油,用木屑、芦秆代蔗制造酒精,用人尿制造硫酸铵,用盐卤胆巴提制氯酸钾等。南京、句容等地电厂拆卸设备二万五千多千瓦入川使用;汉阳大冶、上海等炼钢厂在四川组建大渡口钢铁厂;长沙新中工程公司迁移一部设备到祁阳,建立了一个百人小厂,经过四五年努力发展为包括三个大厂和六个分厂的联合企业,有工人二千多人,从采煤、炼铁、轧钢、发电到制造各种母机,无所不包,不仅促进了后方原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也推动了大后方经济的繁荣。
从整个内迁过程和沿海工业内迁的结果看,也存在不少缺憾之事。由于内迁工作缺乏计划性,有些工厂只是随着战局发展仓促移迁,在反复搬迁过程中,因运输不便和敌机轰炸,很多机器沉没失落。如浙江武林、大来、协昌、湖金兴、应镇昌等5家机器厂内迁,将重要设备装箱,因日军追踪而至,只抢运出50箱,大部未能西运。再如豫湘桂战役期间,工矿调整委员会组织中南地区工厂迁移,运出器材7873吨,中途损失达7672.5吨,迁至后方的仅占2.6%。
再有是官僚资本对民族工业的兼并。例如,永利公司是最大的一家民营化学工业,国民政府以协迁为名,强迫加入300万元官股。资本家屡次拒绝,最后只得接受。内迁的许多大厂,都被加入了官股,或实行“官商合营”,受到官僚垄断资本的支配和控制。因此,沿海工业的内迁,没有带来民族工业的繁荣,至抗战后期却逐渐陷于萧条和濒临破产的境地。
近代中国民族工业是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压迫下畸形发展起来的,分布极不合理,大都集中在沿海各省,内地和边疆很少,个别省区甚至没有一家工厂。据统计,战前全国登记注册的工厂共2435家(不含东三省),沿海各省有2241家,占92%,其中上海一地就有1186家,占全国总数的48.7%。同时,战前上海的技术人员亦占全国的41%。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沿海民族工业饱受战火摧残,损失甚巨。如淞沪会战中,上海工厂被毁905家,损失金额达15576.4万元,其中原料损失8548.4万元,苏州、无锡、常州一带工业设施损失超过50%。就行业而言,纺织业最重,其次是面粉、造纸、印刷、火柴、盐酸、制碱等,矿产机械、交通运输业的损失亦相当严重。①与此同时,日本加强了对中国沿海的封锁,企图以破坏经济的方法威胁中国国民及军队的生存。
面对经济遭受毁灭的严重局面,社会舆论强烈呼吁沿海工业内迁。1937年7月28日,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机器化学工业组在南京召开会议,讨论抗战开始后的军需供应问题,决定着手“调查上海各华厂现有工具机器并接洽有无迁移内地之可能”。会后,林继庸、庄前鼎、张季熙三人赴上海与各工业界人士洽商。30日,上海机器五金同业公会召开执委会议,邀请林继庸等参加。会上,大鑫钢铁厂余名钰、上海机器厂颜耀秋、新民机器厂胡厥文、新中工程公司支秉渊、中华铁工厂王佐才等一致赞同将自办工厂迁移内地,并公推颜耀秋和胡厥文为代表,由林继庸陪同赴南京洽商具体办法及迁移费等问题。8月6日,资源委员会机器化学组开会,议定将机器厂及中国工业炼气公司、大中华橡胶厂、天原、天厨、天盛等化学厂迁移内地。1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第324次会议决定拆迁上海工厂,以资源委员会为主办机关,会同财政部、军政部、实业部组成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以林继庸为主任委员,在沪主持迁厂事宜,并调拨资金56万元,作为迁移初期经费。
8月11日,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翌日,上海各业工厂召开会议,又成立了以颜耀秋为主任的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具体负责上海工厂内迁。国民政府还成立了中央迁厂建设委员会,以协助各厂计划迁移。各兵工、军需厂及由资源委员会统筹的国营厂矿拆迁工作,则分由军工部兵工署、军需署、资源委员会负责进行。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决定迁移实施的办法是:(1)指定各厂迁移机件、材料以武昌徐家棚为集中地点,然后分别西去宜昌、重庆,北上西安、咸阳,南下岳阳、长沙,广东方面的工厂迁往广西和云南;(2)上海南市工厂机件,集中闵行、北新泾或南市起运;在闸北、虹口、杨树浦一带者,先行至租界装箱,由苏州河或南市水陆起运。(3)凡机件、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经审查准迁者发给装箱费每立方尺0.35元,运至武昌者每吨53元,成品运至镇江者每吨12元。各厂抢运机件如在危险地带者,可不待检验,径自装船运出。上述办法尚未实施,便爆发了八一三事变。因此,上海工厂的迁移始终是在战火纷飞中进行的。
8月15日,准备内迁的各厂职工冒着敌机轰炸的危险抢拆机器,拆完马上扛走装箱。有的白天不能工作,就在夜间进行。由于日机不断轰炸,火车运输停顿。长江下游要塞封锁后,大轮船也无法起运,汽车大多供前方军用,内迁各厂只好利用江南水路,依靠划子经苏州河达镇江,再换船转运武汉。27日,顺阳机器厂、上海机器厂、新民机器厂、合作五金厂四家的22船机件,冒险沿苏州河第一批运出上海。28日,第二批大鑫钢铁厂、启文机器厂、新中机器厂、利用机器厂、姚兴昌机器厂等六家机件及工人也由苏州河陆续运出。至9月12日,上海已迁出工厂二十一家。
最初,政府补助迁移的只是少数机器厂,甚至不包括化工、机电、电器等重要行业,随着淞沪战事扩大,要求政府协助迁移的工厂越来越多,于是资源委员会于9月18日向行政院呈交“迁移工厂扩充范围请增经费办法案”,要求扩大迁移工厂的种类,迅速拨款援助。27日,行政院责成刚成立的工矿调整委员会增拨52.6万元迁移费,以补助吴蕴初四家“天”字号化工厂,并决定自此以后所有工厂内迁均以所定工厂迁移原则为协助标准,实际取消了对民营企业迁移的补助费。这一限制遭到社会舆论强烈的反对。10月26日,上海国货联合会、中华工业总联合会联名致函工矿调整委员会,要求政府对民生日用之轻工业各厂的迁移统筹规划。这时,闸北失守,上海的形势更加危急。苏州河一段航线被切断,各厂物资只得取道黄浦江,运往松江,然后经苏州、无锡抵镇江转运。11月初,日军在杭州湾登陆,使松江河道受到威胁,迁移路线再改,运输更加艰辛。12日,上海失陷,各厂沿长江迁移的运输结束。至此,上海共迁出民营工厂146家,机件14600余吨,技术工人2500余名,计分机械五金业66家、造船业4家、炼钢业1家、电器及无线电业18家、陶瓷玻璃业5家、化学工业19家、炼气业1家、文化印刷业14家、纺织染业7家、饮食品业6家、其他工业5家。②
在办理上海工厂内迁的同时,工矿调整委员会开始筹划其他沿海地区工厂的内迁,曾派人赴江苏、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抢运物资。11月16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核准颁布了《工厂迁移协助办法》,扩大了迁移范围,规定:“迁移之工厂矿厂分为两种,一种为军需厂矿,二为普通厂矿”,对于军需厂矿,给予种种优惠,如迁移费、运费、建厂费的补助,免税、政府担保和低息贷款等。普通厂矿也规定“予以免税、免验,便利运输,代征地亩等之便利”。从此,全国规模的厂矿西迁运动开始兴起。但是,由于形势急剧恶化,其他沿海地区工厂内迁的情况颇不理想。江苏仅迁出庆丰纱厂、苏纶纱厂、公益铁工厂、震旦机器厂和大成纱厂等少数几家,南京迁出者仅为永利公司机器厂和京华印书馆;山东青岛迁出冀鲁制针厂及华新纱厂,济南迁出大陆铁厂;河南迁出豫丰纱厂和农工器械厂;浙江迁出中元造纸厂和嘉兴民丰纸厂部分机件;河北仅运出材料一批,未能迁出厂矿。另外,山西太原西北制造总厂、安徽大中华火柴厂、芜湖中国植物油料厂、江西九江裕生纱厂、光大瓷业公司等也辗转迁入内地。
至于兵工、军需厂及国营厂矿,国民政府军政部和资源委员会也加紧迁移。1937年10月以后,军政部将其所属上海炼钢厂、金陵兵工厂、巩县兵工厂、电信机修厂、交通机械厂、株洲炮技处、广东兵工厂、武昌被服厂、制呢厂等迁往内地。资源委员会将其所统筹的中兴、淮南、大通、中福、六河沟、萍乡、高亢等煤矿及大冶、汉阳铁厂、湖南铝锌厂、中央机器厂、中央电工器材厂等西迁。建设委员会的首都电厂、句容分厂和戚墅堰电厂的部分机件,也拆运内地。
南京沦陷后,国民政府众多机构迁至武汉,各地内迁工厂也向武汉集中。1938年2月,内迁武汉的工厂达137家,机料25728.2吨,技工2375人。迁来各厂在汉口成立了迁鄂工厂联合会,先后有64家工厂因陋就简复工生产,制造了手榴弹十几万枚、迫击炮弹2万余枚,还有地雷、水雷、洋镐、铁铲等军需器材,支援了抗战。
1938年春,日军占领安庆、湖口,继续溯江西上。工矿调整委员会奉蒋介石电令: “筹划战时工业,以川黔湘西为主”,“将各厂继续内迁,以策后方生产之安全”,多次召开会议,对继续内迁筹划部署。6月29日,日军逼近马当防线,武汉告急。国民政府下令武汉各业工厂,不论大小凡对后方军工、民生有用的一律内迁,并规定凡在运输、复工方面缺少资金的工厂,一律予以低息贷款;凡来不及拆迁者一律炸毁。随后,武汉各工厂分作三路内迁:一路向南,迁往湘西、湘南、桂林;一路向北,迁往陕西,大部集中宝鸡地区;一路向西,将重要厂矿迁往四川。到10月25日武汉陷落时止,经过武汉及由武汉起运的内迁厂矿,共计304家,物资51182.5吨,技术员工万余人。内迁物资和人员先停留在宜昌,然后分迁各地。担负入川运输的民生轮船公司动用全部可用的船只抢运,冒着敌机的轰炸,连续40个昼夜,终将内迁工厂和人员全部运入四川。
在武汉工厂迁移时,其他省区也有部分工厂内迁。1938年10月,广州失守。因工矿调整委员会与广东省府商谈未妥,仅有捷和钢铁厂部分迁往广西,协同和船厂、平安福与冯强两个橡胶厂和华南制钉厂等数厂技术人员迁港复工,其余未及迁出。此外,闽、浙两省也分别内迁工厂105家和86家。③
武汉和广州沦陷后,大规模的工厂内迁暂告一段落。以后,零星迁移一直不断。截至1940年12月底,经政府协助内迁的厂矿共448家,机料70991.2吨,技工12164人。其中机械工业占40.4%,纺织工业占21.7%,化学工业占12.5%,教育用具工业占8.2%,电器制造工业占6.5%,食品工业占4.9%,矿业占1.8%,钢铁工业占0.2%,其他工业占3.8%。迁往地分别为四川254家、湖南121家、陕西27家、广西23家、其他地区23家。若加上自行拆迁、未靠政府帮助的工厂,共计600余家,机件材料可达12万吨。④
迁入内地的各工厂到达目的地后,经过选址、购地、建房、装机等工作,很快恢复了生产。到1940年底,完全复工者达308家,约占内迁厂矿总数的70%,其中四川184家、湖南86家、广西14家、陕西17家,其他省区7家。若按工厂部类分,机械业最多,达155家,纺织业58家、化学工业36家、教育用具工业24家、电器制造业11家、饮食业11家、杂项工业10家、矿业2家、钢铁工业1家。⑤这些内迁工厂只占沿海工业中的极少部分,但它们的内迁与复工,对大后方经济发展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大批近代化的厂矿迁入后方,开始改变了中国工业不合理的布局,奠定了发展西南工业的基础。如重庆战前只有十几家机器厂,到1939年增至84家,1940年增至133家。战前全市大小工厂只有39家,到1944年底猛增至1518家。再如湖南湘西地区战前没有近代工业,抗战期间有122家厂矿迁至湘西,包括机器厂50家,纺织厂23家,逐步形成洪江、沅陵两个工业中心。
大批沿海工厂内迁给后方带来一支强有力的技术力量,推动了后方工业的发展。大后方原有工业落后,技术人员亦少。工厂内迁时,大批技术人员随迁而来,其数量不下数万人。他们到达后方,勘测资源,改良品种,积极推广新技术、新知识,还研制了一些我国以前不能制造的新产品,如以桐油为原料生产代汽油,用木屑、芦秆代蔗制造酒精,用人尿制造硫酸铵,用盐卤胆巴提制氯酸钾等。南京、句容等地电厂拆卸设备二万五千多千瓦入川使用;汉阳大冶、上海等炼钢厂在四川组建大渡口钢铁厂;长沙新中工程公司迁移一部设备到祁阳,建立了一个百人小厂,经过四五年努力发展为包括三个大厂和六个分厂的联合企业,有工人二千多人,从采煤、炼铁、轧钢、发电到制造各种母机,无所不包,不仅促进了后方原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也推动了大后方经济的繁荣。
从整个内迁过程和沿海工业内迁的结果看,也存在不少缺憾之事。由于内迁工作缺乏计划性,有些工厂只是随着战局发展仓促移迁,在反复搬迁过程中,因运输不便和敌机轰炸,很多机器沉没失落。如浙江武林、大来、协昌、湖金兴、应镇昌等5家机器厂内迁,将重要设备装箱,因日军追踪而至,只抢运出50箱,大部未能西运。再如豫湘桂战役期间,工矿调整委员会组织中南地区工厂迁移,运出器材7873吨,中途损失达7672.5吨,迁至后方的仅占2.6%。
再有是官僚资本对民族工业的兼并。例如,永利公司是最大的一家民营化学工业,国民政府以协迁为名,强迫加入300万元官股。资本家屡次拒绝,最后只得接受。内迁的许多大厂,都被加入了官股,或实行“官商合营”,受到官僚垄断资本的支配和控制。因此,沿海工业的内迁,没有带来民族工业的繁荣,至抗战后期却逐渐陷于萧条和濒临破产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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