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制改革

2019-05-22 可可诗词网-民国史纪事 https://www.kekeshici.com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它所接受的是一大摊乱七八糟的经济难题,币制的繁杂紊乱便是突出的一项。当时,中国的货币既有外商银行发行的纸币,又有民族资本主义银行和封建色彩浓厚的钱庄、票号发行的兑换券和银票,还有数额颇巨的官私滥铸的质劣不堪的铜元,而市面上流通最多的则是银两与银元。
        所谓银两,属于金属货币制度中较原始的秤量货币类型,它以币材所含的白银重量计值,以两为计算单位,故称银两。虽然银两制度从明嘉靖时就已确立,清季和民国时期其本位币地位进一步扩大,但银两既有实银两与虚银两之别,名称又极为繁杂,且成色高下不齐,各地平砝大小不一,兑用凌乱,换算烦难,久已为世人所垢病。比较起来,银元作为一种铸币, 自有其一定的模式、重量和质量,使用自然要方便一些。然而,由于银元铸造权从未真正达到统一集中,中央与地方竞相自铸,成色重量良莠不齐,纷乱复杂,而市价又涨落不定,公私均受其害。银两与银元作为双轨制的本位币,严重束缚着国内工商业及对外贸易的发展,因为“实际收付虽用银元,交易计算仍以银两为准,以元易银以银易元,辗转折合,亏耗甚大,而从事国外贸易者,尤为受累”①。同时,货币多元化的现状,自然对国家的统一也是一个重大的障碍。因此,从清末到北洋政府的历代统治者,都曾幻想着统一币制,各工商团体与经济学界也一再为此而呼吁,但结果却都只是空中楼阁而已。
        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完成了关内“统一”。为了扭转财政混乱局面,以巩固其政权,6月下旬至7月上旬,新政府在上海与南京分别召开了全国经济会议和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财政会议曾决议,分两步改革币制:“第一步改两为元,实行银本位;第二步推行金汇兑本位制度,而着手之初当以创办信用卓著之国际汇业银行为实行本位之助。”②随后,10月5日,国民政府将《中央银行条例》修订为20条,并拨给资本2 000万元,于11月1日重新建立了屡办屡停的中央银行,由其发行钞票,代理国库,募集或经理国内外公债。同时,又聘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甘末尔(Edwin W.Kemmerer)来华组织财政设计委员会,专门研究中国的币制问题。1929年11月,甘末尔向财政部长宋子文提交了一份洋洋洒洒数万言币制改革方案,其实质仍然是逐渐采行金汇兑本位制。受当时客观环境的制约,“甘末尔报告书于1930年3月30日公布之后,对它的批评多于赞许”③。这项计划只好束之高阁,暂缓执行。
        然而,到了1932年后,“废两改元”的议论又再度炽热起来,财政部趁机组织了一个由银行界、商业界人士及财政专家参加的“废两改元问题研究会”。该会自7月成立后,曾拟定了许多具体实施意见,并打算在三个月内付诸实践。不料,外国银行与钱庄业起而反对,争以银元兑成银两,一时反而形成“废元改两”的局面。在这一风潮中,中央银行等三行借势兑进6 140万元的巨额银元,充实了自身的力量。最终在1933年3月3日,国民政府颁布了“银本位铸造条例”,3月10日先在上海试行废两改元,取消洋厘行市,而以元为记账单位。4月5日,正式公布《废两改元训令》,宣布自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其是日以前,原定以银两为收付者,应以规元银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④。“废两改元”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使银元占领了市场,白银货币因此而由计重转为计数,更容易发挥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作用,便于商品流通与经济发展。同时,“废两改元成功之后,全国货币逐趋统一,币制基础,于焉树立”⑤;可以说,这是“完成了对币制的一次真正而有用的简化工作”⑥。银本位制的确立,更为后来实行法币政策奠定了基础。
        废两改元后,本位银币固然已告统一,但辅币仍是银角、铜币并行,纸币更是五花八门。1933年后,美籍银行纸币发行额骤增,其流通区域,以上海为中心,分布于关内各大城市。英、法、 日三国的银行纸币,仍然各自盘踞在华南、云南及东北地区。到1935年,外国银行纸币还有3.2亿元,中国有发行权的银行不下30家,发行纸币上百种,总额达8.68亿元。由于各省滥发省钞,各种机关、团体、商店、典当、合作社纷纷发行私钞,使纸币严重贬值。各种银元(外国的、中国的、中央的、地方的)之间,含银量、大小、规格互不相同,使跨地区流通依然受阻。至于银币与铜元、制钱及纸币之间的相互兑换,更是混乱至极,多元化的货币流通状况并未得到彻底解决。眼看着中国经济发展饱受币制影响,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年甚一年,诚如时人所谓:“吾国今日商业不发达,财政不整理之故,其原因虽有种种,而币制不良,实居其一”,“故今日不改,遗害益甚”⑦。
        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史无前例的经济危机。许多西方国家为了转嫁危机,摆脱困境,便推行“凯恩斯主义”,试图从币制方面寻求突破口。从1931年9月至次年12月,英国、 日本、瑞典、挪威、芬兰、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17国,先后放弃了金本位制。1933年3月,美国也宣布放弃金本位,采取美元贬值政策。随后颁布《银购入法》和《白银法案》,在国际市场上高价收购白银,以便达到“金三银一”的货币准备金比例。同时,美国实行了“白银国有”政策,禁止国内私藏白银。由此,国际市场上银价腾贵不止。从1933年12月至1934年12月,每盎司银价,在伦敦市场上, 由19.0625便士增长到24.875便士;在纽约市场上,由44.625美分上升为55美分。
        此时,中国仍然实行的是银本位制,白银在中国是货币,但在国际市场上已成为一般商品,国际银价的变动, 自然要影响到中国币制的稳定。世界银价急剧上涨之后,导致了中国白银的大量外流。一时间,投机商、冒险家见有暴利可图,竞相趋之若鹜,外国在华银行家又从中推波助澜,酿成了著名的“白银风潮”。1934年6—10月,上海输出的白银(含银元)高达2.229亿元,相当于1933年输出量的三倍。该年3—12月,上海各银行白银存量从5.894亿元减至3.35亿元。⑧1934年,中国白银出超3.37亿元,是历史上白银外流量最高年份1907年的五倍。由于中国主权本不完整,丧失控制的海岸线和边界线很长,民间走私偷运白银十分猖獗,其数量更是难以统计。1935年6月以后,白银外流的狂潮一泻千里,仅7—10月间,即外流掉约2.8亿元。
        巨额的白银外流,给中国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恶果:一是国内银根吃紧,信用紧缩,工商企业资金周转不灵,银行、钱庄、商号接踵倒闭。二是通货奇缺,导致物价下跌,以上海为例,1932—1935年间,历年下跌11.4%、7.7%、6.5%、0.7%,总计1935年比1932年下跌23.9%。物价下跌自然造成货物积压,生产赔本,工厂难以维持,被迫倒闭。三是银价上涨,使汇价狂跌,刺激了外货进口,中国外贸严重入超,这正是美国实施白银政策的目的之一,即大量向中国倾销过剩商品,以此转嫁危机。四是国内人心浮动。由于上述四点,中国工商业停滞,农村金融枯竭,生产疲软,出现了经济大萧条局面。仅上海一地,1935年上半年商号倒闭达220余家,改组达890余家;下半年仅中秋节前后九天时间内,就一下子倒闭了166家。上海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则可想而知。
        由于白银风潮使中国的财政金融和国民经济遭受了惨重的打击,国民政府深感“存银流罄,不仅整个国民之经济,立有崩溃之虞,且恐引起全国恐慌,发生骚动。民命国运,危险万状”。因此,政府被迫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1934年4月,开始对白银出口课以2.25%的出口税,从10月15日起,又开征白银出口平衡税10%,企图拦阻或减少白银外流,但效果甚微。同年,国民政府公布了第四个国定税则,将进口关税税率比1929年普遍提高了两三倍,以限制外货倾销中国。1935年5月底,国民政府决定对走私银元出口者一律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惩处,后又陆续颁行了《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运输银币银类请领护照及私运私带处罚办法》等条令。然而,事实证明,这些措施的效果十分有限。面对严峻的经济情势,惟一的出路自然是顺应世界潮流,及时放弃银本位制,从而切断世界银价涨落起伏对中国经济的严重影响。
        另外, 自九一八事变以来,国内政治经济局势又发生了巨大变化。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东北,又不断蚕食华北,国民党的统治受到了严重威胁,英美在华利益饱受打击。这既促使着南京政府逐渐向英美靠拢,又逼迫着它不得不考虑进行改革,以振兴国民经济,增强抗战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国民党自执政以来,年年出现财政赤字,1934年和1935年的赤字,竟分别占当年总支出的47%和61.6%。虽然统治者多方搜刮,罗掘俱穷,但巨额的财政亏空岂能靠竭泽而渔去弥补!谋求改革已是势所必然。
        1934年10月开征白银出口平衡税后,国民政府就煞费苦心地考虑着币制改革的措施。从理论上讲,加征白银出口税及平衡税,实际上就意味着放弃银本位;而由中央、中国、交通三行组建的外汇平市委员会,也可视作管理外汇的开始。在这之后不久,上海等地盛传政府将计划收集白银,发行不兑换纸币。虽然财政部对此竭力加以否认,但从中多少可以窥出政府已开始朝这一方向进行摸索。同年12月,财政部长孔祥熙就白银外流问题,向美国政府提出了两个供选择的方案:1.宣布将国外购银价格稳定在每盎斯四角五分美金左右;2.向南京政府提供贷款或以其他合作方式帮助中国整理币制。⑨当月12日,英驻华公使贾德干(A.Cadogan)向英外交大臣西门(J.Simon)报告称:此地的中英银行家们都担心局势的发展将迫使中国采取不兑现的纸币,从而导致严重的经济及政治后果;若不采取有效措施,中国金融局势将更加严峻,英在华贸易与投资会受到严重影响。⑩1934年最后的一天,贾德干及香港汇丰银行经理郭礼宾(Grayburn)向英当局转达了中方提出的2 000万镑的借款要求。1935年1月上中旬,英内阁所属的中国白银问题委员会(Chinese Silver Committee)反复讨论,认为中国若获得足够借款,从技术角度来讲,放弃现有币制,将其货币与英镑相联,采用英镑汇率标准应是可行的,但该委员会最终还是拒绝了中方的借款要求。此时,国内要求币制改革的呼声甚高,报刊上也经常发表一些币改方案。财政部借水行船,在1月份相继设立了币制研究会和金融顾问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财政部官员、专家及江浙财团头面人物组成。这说明,政府准备推行的币改计划,已得到国内金融工商界——首先是江浙财团的支持与赞助。与此同时,国民政府继续向英、美等国寻求援助。
        2月初,孔祥熙再次向美国政府陈述了银价暴涨的危害,并称中国除了采用一种金银并用的币制之外,别无出路;但要达到这一目的,“美国的合作是不可少的”。他打算向美国出售两亿盎斯白银,并请美国提供1亿美元借款或长期信贷,以此为条件,他甚至提议将中国的通货与美元挂钩。(11)2月18日,英国新成立的对日政治与经济关系委员会召开会议,财政大臣张伯伦(N.Chamberlian)在会上明确提出了中国的币改问题。他认为,银本位制是中国经济与金融困境的症结所在,只要中国仍采用银本位制,向华贷款亦属无益。会议决定:拒绝中方的借款要求,但准备同有关大国合作,帮助中国克服金融及经济困难。随后,通过驻英公使郭泰祺及贾德干等人,中英多次磋商了提供贷款以启动币改等问题。3月,英国曾向美、日、法三国建议,召开国际金融会议以实施“国际对华借款”。但是,美、法对此反应冷淡,日本则竭力反对,该计划终成泡影。此时,国际银价仍居高不下,4月份曾一度哄抬到每盎斯八角一分美金的最高峰。以后虽有所下跌,但很长时间里仍维持在六角五分美金这一水平上下。(12)
        在这种状况下,国民政府已显然不能坐视国家经济崩溃,而必须有所作为。3—4月间,宋子文、孔祥熙已组织了一个十余人的币改研拟核心班子,在上海秘密进行币改草案的制订工作。5月3日,孔祥熙在致施肇基的一封密电中透露,具体的币制与借款计划已准备多时,但因国际环境关系暂时只能保密。英国政府在获悉国民党当局有意将币制与英镑相联后,遂捷足先登,于6月初决定派遣首席财政顾问李滋罗斯(Sir F.Leith-Ross)来华。据8月10日哈瓦斯伦敦电讯披露,李滋罗斯访华的主要使命是:“一则谋稳定中国之货币,二则使南京政府获得国际借款,由各外国政策予以担保,俾增强中国政府的地位”(13)。
        9月6日,李滋罗斯一行途经加拿大抵达日本,企图在币制问题上首先取得日本的谅解。李滋罗斯与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外务省次官重光葵、财相高桥是清、副财相津岛等人多次密谈。他提议:由英、 日联合对华贷款,使中国脱离银本位,发行与英镑相联的纸币;援华基金在伦敦设立外汇储备,由中央银行独掌纸币发行权,在英国顾问的监督下保持汇兑的安定;作为补偿, 日本则可以获得中国对“满洲国”的承认。不料,日方却对此反应强烈,重光葵竟表示:即使对华进行财政援助,中国的币改仍将难以实行,也不会有什么效果;至于满洲问题,应由日中两国进行协商,完全不需要第三者插足。(14)李滋罗斯的日本之行毫无成效,遂逐渐放弃了与日本合作的企图,于9月21日来到上海。
        踏上中国土地伊始、李滋罗斯便一方面与汪精卫、孔祥熙、宋子文等进行多次密谈,另一方面又广为调查有关债务、税收、中央银行、海关、金融行市、外汇等情况。10月2日,孔祥熙、宋子文将以美国专家杨格(Arthur N.Young)的方案为基础形成的中国官方币改计划通告给李滋罗斯。该计划主要内容为:政府将暂停用硬通货付款,国家银行所发钞票将成为完全法偿货币;限制其他银行发钞;采取一种轻度扩张的贸易政策;在1930—1934年的平均水平上稳定外汇价格,设法脱售白银,建立储备;寻求一笔1 000万英镑的借款,以增强公众的信心,并设立特别委员会监督新币制的运行;发展中央银行,使之成为中央准备银行;在12至18个月内平衡国家的收支预算。(15)对此,李滋罗斯不仅“一般地表示同意”,而且还提出两点建议:1.中央银行改组为中央准备银行,股本中商业银行及私人认购者应占多数,政府股本占少数,目的在于使中央银行与财政部分开,而具有独立地位;2.政府应从事改进财政预算,以求达到收支平衡。(16)此时,中英关于币改方案的具体谈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10月11日,李滋罗斯向伦敦报告说,中国政府已制定出以英国货币本位(Sterling)为对外汇兑基础的币改计划;他强烈要求英国财政部授权汇丰银行向中国提供1 000万英镑的贷款。英国政府虽赞同中国的币改计划,但却害怕引起日本的猜忌,对贷款一事迟迟不予答复。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仍未放弃向美国寻求贷款援助。10月8日,孔祥熙电示驻美大使施肇基,“用最强有力的理由,向美方表达(中国的)最恳切要求,以取得美国的支持”(17)。10月28日,施肇基奉命与美国财政部长摩根韬商谈,他要求美国政府按世界市场平均价格直接向中国购买2亿盎斯白银,以使中国获得一笔数目可观的外汇来管理新货币。摩根韬只答应向中方收买1亿盎斯白银(后来实际收购5 000万盎斯),但却提出了许多附加条件,如中国应将售银得款存于纽约,专门用于稳定货币;中国应设置一个由三名专家组成的汇兑稳定委员会,其中须有两名美国银行家参加;新货币应与美元按每盎斯黄金35美元、白银1.29美元的固定汇率联系在一起等。(18)
        到10月中下旬,国民政府的币改计划在原则上已取得了英美政府的赞同与默契,有关细节问题仍在商谈之中。然而,中国的货币金融形势却日趋动荡,“至十月中旬,外汇之投机益炽,至十一月二日,汇率复跌百分之十七,同时标金竟由九百涨至一千一百六十元,投机与恐慌之风,弥漫金融市场,整个金融组织,为之动摇……”(19)国民政府原计划于11月底正式公布币改条例全文,12月开始实施。可由于10月下旬以来,市场上谣诼纷起,种种传言无胫而走,汇价大跌;标金飞扬,市场顿起恐慌。面对此情,国民党当局再也无法等待下去了。10月29日,孔祥熙告知李滋罗斯:中国将在最近几天内公布币改方案。11月1日,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在南京遇刺,消息传出,人心空前浮动。次日,中国、中央、交通三行均有人提存或要求兑现,中国银行业面临着挤兑的严重危险。同一天,宋子文通知李滋罗斯和贾德干,中国将于11月4日宣布纸币不可兑现、提高银出口税、白银国有等政策。其他西方主要国家,也是在这一天获悉了国民政府的币改决定。
        11月3日晚,国民政府提前颁布了《财政部改革币制令》,财政部长孔祥熙发表了宣言,正式宣布实施法币政策。财政部币改布告规定主要内容为:
        一、 自本年十一月四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违者全数没收,以防白银之偷漏。如有故存隐匿意图偷漏者,应准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处治。
        二、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现在流通者,准其照常行使。其发行数额,即以截至十一月三日止流通之总额为限,不得增发;由财政部酌定限期,逐渐以中央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未发之新钞,及已发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保管。其核准印制中之新钞,并俟印就时一并照交保管。
        三、法币准备金之保管及其发行收换事宜,设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办理,以昭确实而固信用。其委员会章程另案公布。
        四、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十一月四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除银本位币按照面额兑换法币外,其余银类,各依其实含纯银数量兑换。
        五、旧有以银币单位订立之契约,应各照原定数额,于到期日概以法币结算收付之。
        六、为使法币对外汇价按照目前价格稳定起见,应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20)
        1936年1月20日又规定,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也定为法币,使法币发行银行增为四家,但农民银行所发钞票仅供国内流通,而不能无限制买卖外汇。在币改布告公布的同时或稍后,国民政府还公布了《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章程》及《兑换法币办法》。前者规定:该委员会由财政部(五人)、中央、中国、交通三行代表(各二人)、银行业同业公会代表(二人)、钱业同业公会代表(二人)、商会代表(二人)、各发行银行由财政部长指定代表(五人)组成,以中央银行总裁为主席,并设常务委员五一七人。该会主要奉命“保管法币准备金,并办理法币之发行收换事宜”(21)。后者规定:“各地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共团体或个人,持有银币、厂条、生银、银锭、银块及其他银类者,应于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四日起,三个月以内就近交各地兑换机关换取法币。”兑换机关除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及其分支行或代理处外,另有三行委托之银行、钱庄、典当、邮政、铁路、轮船、电报各局及其他公共机关或公共团体、各地税收机关及各县政府。(22)另外,1935年11月15日公布了《银制品用银管理规则》,11月28日公布了《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分会章程》,12月23日公布了《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检查规则》,对各有关问题均作了专门规定。
        实施法币政策后,许多地方并未能如期兑换法币,原定的三个月期限又被延展至1936年5月3日。嗣后,偏远省区“持有银币银类未即兑换法币者,仍不在少数”,遂决定对这些地区兑换法币事项,暂维现状而继续办理,将来由财政部斟酌各地情况,随时随地分别明令截止。就全国而言,外商银行和商业银行已发行之钞票,也大部陆续收回。但是,由于军阀割据,现银常封存于各地方,许多省份现银并未能集中到中央,国民政府只好在天津、汉口、广州、济南等地设立“发行管理委员会分会”,“办理分会所在地法币准备金之保管检查事宜”。而两广和山西三省地方则继续发行省钞,以作为各省的法币;河北则成立“铜元票发行准备库”,发行铜元票;某些地方甚至仍暂准银币流通。总之,法币政策的实施情况,各地并不均衡划一。
        在国际方面,英国的反应较为积极。1935年11月4日,英国驻华大使贾德干在英国法律授权下,公布了名为《1935年禁付现银规例》的英王敕令。它规定:以现银偿还全部或一部之债务者,应以违法论,得处以三个月以内之监禁或连带苦工,或处以50镑以下之罚金或处以监禁及罚金;“使中国政府之法币,为公私义务之法币”,“英商银行,因此皆可有权不付出任何白银”(23)。该敕令适用于所有在华英籍人士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一切经济实体,这在当时可说是独一无二的。这就使国民政府在禁止白银流通方面,绕过了治外法权的障碍,获得了英籍侨民、银行、商团等将率先遵守的保证。由于中国首先公布了法币1元合英镑1先令2.5便士的汇价,再加上英方对币改的支持及英国屡次希望美、日等参与对华财政援助,这就使国内外各界人士大多认为中英币制业已相联,中国已加入了英镑集团。中国在颁行币改方案前,并未与美国达成共识,且当时盛传中英已达成巨额借款,这使美国方面甚为恼火,其最初的反应是感到“上当了”。11月5日,摩根韬即以十分责难的口吻向施肇基表示:“中国确信可以从美国方面获得资金来贯彻其币制改革的计划,把我们当 ‘傻瓜’来愚弄。但中国只是扣了一半扳机,它缺乏实行计划的‘武器和弹药’。”(24)他明确提出:“我们不能花费六千五百万黄金而让你们的货币同英镑相联系。”“我们认为,为了我们两个国家的共同利益,将 ‘元’纳入美元集团而不是英镑集团是最好的办法”(25)。11月13日,施肇基作出了中国币制不与任何外币相联的允诺,中美方达成购银5 000万盎斯的协定,但中方须将售银所得美元外汇存于纽约,由美方参与监督其使用。(26)日本则对中国的币改表现出强烈的嫉恨,日本政府与军部一开始即反对和阻止币改令的实施。其在华北的驻屯军、特务机关、浪人千方百计阻止华北现银南运,并以武力威逼宋哲元组建“自治”政权,在经济上“与日满结一单位”,金融上“脱离法币制度”,“另定五省通用货币,与日金融发生联系”。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1月上中旬,在沪外国银行多次举行联席会议,英商麦加利、大英、有利等银行提议交出存银兑换法币;美国也表示愿意交银,但要求某种补偿;法国表示反对;荷兰银行骑墙观望; 日本则表示拒绝在任何条件下交银。
        12月9日,美国政府突然宣布停止从伦敦市场大批购银,从而引起世界银价骤然下跌。次日,伦敦市场曾抛银1 800—2 000万盎斯,但因无人问津而未曾挂牌。美方的这一举动,既是对伦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挑战,也是向中国再次发出的不得与英镑相联的警告。由于银价大跌,中国的法币准备金自然要蒙受巨大损失;受此威胁,国民政府便不得不转而投靠美国政府。到12月下旬,欧美在华银行态度趋向积极,大多数在1936年初相继交出存银。当时上海除日商银行外,其他外商银行约交银2 600万元,存入中央银行约1 700万元(按66%的比例,年息6厘),中央银行则以相等款额存入外商银行,但年息仅1厘,这实际上是向外商银行提供了5%的交银补贴(27)。紧接着,国民政府派陈光甫等赴美,就售银问题与美方谈判,美国则趁机压迫中国明确宣布不与英镑相联。1936年5月,陈光甫代表国民政府与美国财政部签订了《中美白银协定》,它规定:美国从中国购银7 500万盎斯;另外提供2 000万美元贷款,中国以5 000万盎斯白银作抵;中国之售银收入须存放于纽约,由美方监督其用途。(28)同时,孔祥熙发表的《维护法币宣言》中,明确宣布中国币制“仍保持其独立地位,而不受任何国家币制变动之牵制”。(29)这样,在法币与英镑、美元的汇率方面,国民政府采取了兼顾、平衡的策略。中国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保持着中间立场,在美元与英镑之间观望”。(30)亦即国民政府的财政金融政策,明显地出现了摆脱日本、倒向英美的趋势,而英美两国则在对中国货币金融的控制上,形成了平分秋色的局面。
        1935年的币制改革可谓史无前例,它对此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第一,放弃银本位,实行管理通货制,既斩断了中国货币与白银的直接联系,使世界银价的涨落不再影响中国货币制度的稳定,又顺应了货币发展的规律,使货币管理开始走向了现代化。第二,法币的发行一举结束了货币混乱状况,实现了币制的集中发行,统一流通。这对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商品交换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第三,由于白银收归国有,又实行了“汇兑本位”制,使国民政府掌握了相当数量的白银,换取了一定量的外汇准备金,这就稳定了法币的币值,并增强了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活动能量。据统计,1935年末,中国存银约有30亿元(约含25亿盎斯),其中1元银币约有16亿元。到抗战前夕,存放在伦敦的法币准备金有2 500万英镑,存在纽约的约有1.2亿美元,合计约合法币8亿元。同时,1936年底以前,法币对英镑、美元、 日元的汇价一直较为稳定,这也影响到国内金融市场秩序。由于国内金融稳定,法币的信用亦相当不错。第四,币制改革后,国民政府效法英、美,采取了货币贬值办法,增加了货币流通量。1935年11月2日前,中央、中国、交通、农民等“四行”共发钞票4.59亿元,到1937年6月,增发到14.07亿元,比前者增加了近3.2倍。因此,金融危机得到缓解,全国各大城市物价普遍平稳回升,从而刺激了农工商各业的生产发展。币改后“一年来之工业,则因农村经济之复苏,农民购买力之恢复,国内各种新兴工业,俱能转危为安,重趋光明”。其中纺织业“棉货市价暴涨,各厂昼夜加工赶纺,犹虞不敷,纱厂由闭歇而复业众多”(31)火柴业“因一般经济好转,销路渐畅,各厂均得恢复、发展。其他如化学、造纸、制糖、树胶等工业,亦莫不渐次恢复、发展”(32)。1936年,农业全面丰收,“消费随之增加,各业咸得其益,呈欣欣向荣之势”(33)。该年农工商业产值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从而登上了旧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高峰,其中币制改革即为促成之重要原因之一。
        总之,通过币制改革,中国工商业渐趋繁荣,外贸入超减少,政府财政收入大为增加,从而为以后的持久抗战奠定了经济基础。当然,由于法币是不兑换的纸币,发行量缺乏严格限制,这又为以后的通货膨胀留下了隐患。通过币改,国民党当局也强化了对国家金融的垄断。凡此种种,均对抗战以后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小的历史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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