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星
《尔雅·释天》:
寿星,角亢也。(郭璞注: 数起角亢,列宿之长,故曰寿。)
《史记·天官书》:
(西宫) 狼比地有大星,曰南极老人。老人见,治安; 不见,兵起。(《正义》: 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极,为人主占寿命延长之应。见,国长命,故谓之寿昌,天下安宁; 不见,人主忧也。)
《史记·封禅书》:
(秦时)于杜、毫有三社主之祠、寿星祠。(索隐: 寿星,盖南极老人星也,见则天下理安,故祠之以祈福寿。)
《汉书·天文志》:
南极老人,常以秋分时候之南郊。
《续汉书礼仪志》:
仲秋之月,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是月也,祀老人星于国都南郊老人庙。
《真灵位业图》:
太极左位: 南极老人丹陵上真。
《集说诠真》:
《册府元龟》载: 开元二十四年,诏曰: 德莫大于生成,福莫先于寿考。苟有所 主,得无祀之? 寿星,角亢也。既为列宿之长,复有寿星之名。秦时已有寿星祠,亦云旧矣。宜令所司特置寿星坛,宜祭老人星。
《通典·礼》四:
周制,秋分日享寿星于南郊 (寿星,南极老人星)。
大唐开元二十四年七月,敕宜令所司特置寿星坛,宜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
《事物纪原》卷二:
《通典》 曰: 周立寿星祠,在下杜毫,时奉焉。《宋朝会要》 曰: 景德三年七月,王钦若言: 《礼记·月令》,八月命有司秋分享寿星于南郊。唐开元二十四年七月,敕所司置寿星坛,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今百神咸秩而独略寿星,望俾崇祀。礼院言:寿星,南极老人星也。《尔雅》 云:寿星,角亢也。注云: 数起角亢,列宿之长,故云。唐开元中上封事者言: 《月令》,八月日月会于寿星,居列宿之长。请八月社日配寿星于太社坛享之。当时遂敕特置寿星坛也。
《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 卷一七引《见闻录》:
嘉祐八年冬十一月,京师有道人游卜于市,貌体古怪,饮酒无算,都人士异之,好事者潜图其状。后近侍达帝引见,赐酒一石,饮及七斗,次日司天台奏: 寿星临帝座。忽失道人所在。仁宗嘉叹久之。
《桯史》 卷四:
德寿在北内,颇属意玩好,孝宗极先意承志之道,时网罗人间,以共怡颜。会将举庆典,市有北贾携通犀带一,因左珰以进于内。带十三銙,銙皆不正透,有一寿星扶杖立。上得之喜。旁有珰见之,从贾求金不得,则擿之曰: “凡寿星之扶杖者,杖过于人之首,且诘曲有奇相。今杖直而短,仅至身之半,不祥物也。” 亟宣视之,如言,遂却之。余按 《会要》,开宝九年二月十九日召皇弟晋王及吴越国王钱俶,其子惟濬射苑中,俶进御衣金器寿星通犀带以谢。带之著于前世者,仅此一见耳。
《书影》卷七:
[宋] 真宗二年,有异人,长仅三尺,而身与首几相半,丰髯秀耳,丐食辇下。叩其所自来,则言曰:“吾将益圣人寿。” 一日闻于上,召见内殿,讯其能,则曰性嗜酒。命之饮,一举一石。俄逸其人。翌日,太史奏寿星之躔,密联帝座。后令访求,不可得,敕图其形,即今寿星像也。见 《濯缨亭记》。按真宗在位二十五年,寿止五十有五,才下寿耳,不知所益有几。
《通俗编》:
世俗画寿星像,头每甚长。据《南史·夷貊传》,毗骞王身长丈二,头长三尺,自古不死,号长颈王。画家意或因乎此。然则所画乃毗骞王,非寿星矣。
《集说诠真》:
寿星之祠,始见于秦代。汉唐以降,仍沿其谬,至明洪武三年始罢其祀,诚以其祀为妄耳。至星之或现或隐,乃诸星躔次之常律,非彼所能自主。见则寿昌,而兆千龄,此乃术士之妄谈,以欺不谙天文者也。
今俗敬寿星者,莫不供一白发老翁像,称之曰老寿星,焚香燃烛,顶礼叩拜,求赐延寿。虽祷之无灵,终不自悟,良可慨也。
[案] 寿星,古有二义,一指天空的某一区域,即十二次之一,其范围相当于二十八宿中东方角、亢二宿。(见 《尔雅》) 一指属于西宫的南极老人星。(见 《史记》) 前一义仅用于天文学,不过因其位于列宿之首,故名寿。至于秦以后及秦汉时代立祠奉祀的寿星,实际上是指南极老人星。其初所掌为国运之寿命长短,所以有 “见则天下理安” 之说。以后被视作主人间寿夭之神,所以东汉把祭祀老人星与敬老活动结合起来。以后历代皇朝皆列入国家祀典,至明初始罢。但唐、宋时已莫晓其原义,所以认为寿星兼指角、亢与南极老人星,遂将二者合在一起奉祀。近代所奉寿星之形象,皆为白发老翁,拄一弯弯曲曲的长拐杖,高脑门,头特长。白发老翁自是因其为寿星而想象出来的。至于长拐杖,据 《后汉书》,东汉于礼老人星时,举行敬老活动,对七十以上老人赐以九尺长的鸠头王杖,想来即此俗之滥觞。据 《桯史》,南宋以前塑寿星像已必配以 “诘曲有奇” 的长拐杖了。至于高额长头,《通俗编》 之假设亦可备一说。
寿星,角亢也。(郭璞注: 数起角亢,列宿之长,故曰寿。)
《史记·天官书》:
(西宫) 狼比地有大星,曰南极老人。老人见,治安; 不见,兵起。(《正义》: 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极,为人主占寿命延长之应。见,国长命,故谓之寿昌,天下安宁; 不见,人主忧也。)
《史记·封禅书》:
(秦时)于杜、毫有三社主之祠、寿星祠。(索隐: 寿星,盖南极老人星也,见则天下理安,故祠之以祈福寿。)
《汉书·天文志》:
南极老人,常以秋分时候之南郊。
《续汉书礼仪志》:
仲秋之月,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是月也,祀老人星于国都南郊老人庙。
《真灵位业图》:
太极左位: 南极老人丹陵上真。
南极本命延寿星君 (北京民间版画)
《集说诠真》:
《册府元龟》载: 开元二十四年,诏曰: 德莫大于生成,福莫先于寿考。苟有所 主,得无祀之? 寿星,角亢也。既为列宿之长,复有寿星之名。秦时已有寿星祠,亦云旧矣。宜令所司特置寿星坛,宜祭老人星。
《通典·礼》四:
周制,秋分日享寿星于南郊 (寿星,南极老人星)。
大唐开元二十四年七月,敕宜令所司特置寿星坛,宜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
《事物纪原》卷二:
《通典》 曰: 周立寿星祠,在下杜毫,时奉焉。《宋朝会要》 曰: 景德三年七月,王钦若言: 《礼记·月令》,八月命有司秋分享寿星于南郊。唐开元二十四年七月,敕所司置寿星坛,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今百神咸秩而独略寿星,望俾崇祀。礼院言:寿星,南极老人星也。《尔雅》 云:寿星,角亢也。注云: 数起角亢,列宿之长,故云。唐开元中上封事者言: 《月令》,八月日月会于寿星,居列宿之长。请八月社日配寿星于太社坛享之。当时遂敕特置寿星坛也。
《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 卷一七引《见闻录》:
嘉祐八年冬十一月,京师有道人游卜于市,貌体古怪,饮酒无算,都人士异之,好事者潜图其状。后近侍达帝引见,赐酒一石,饮及七斗,次日司天台奏: 寿星临帝座。忽失道人所在。仁宗嘉叹久之。
《桯史》 卷四:
德寿在北内,颇属意玩好,孝宗极先意承志之道,时网罗人间,以共怡颜。会将举庆典,市有北贾携通犀带一,因左珰以进于内。带十三銙,銙皆不正透,有一寿星扶杖立。上得之喜。旁有珰见之,从贾求金不得,则擿之曰: “凡寿星之扶杖者,杖过于人之首,且诘曲有奇相。今杖直而短,仅至身之半,不祥物也。” 亟宣视之,如言,遂却之。余按 《会要》,开宝九年二月十九日召皇弟晋王及吴越国王钱俶,其子惟濬射苑中,俶进御衣金器寿星通犀带以谢。带之著于前世者,仅此一见耳。
寿星 (木雕)
《书影》卷七:
[宋] 真宗二年,有异人,长仅三尺,而身与首几相半,丰髯秀耳,丐食辇下。叩其所自来,则言曰:“吾将益圣人寿。” 一日闻于上,召见内殿,讯其能,则曰性嗜酒。命之饮,一举一石。俄逸其人。翌日,太史奏寿星之躔,密联帝座。后令访求,不可得,敕图其形,即今寿星像也。见 《濯缨亭记》。按真宗在位二十五年,寿止五十有五,才下寿耳,不知所益有几。
《通俗编》:
世俗画寿星像,头每甚长。据《南史·夷貊传》,毗骞王身长丈二,头长三尺,自古不死,号长颈王。画家意或因乎此。然则所画乃毗骞王,非寿星矣。
《集说诠真》:
寿星之祠,始见于秦代。汉唐以降,仍沿其谬,至明洪武三年始罢其祀,诚以其祀为妄耳。至星之或现或隐,乃诸星躔次之常律,非彼所能自主。见则寿昌,而兆千龄,此乃术士之妄谈,以欺不谙天文者也。
今俗敬寿星者,莫不供一白发老翁像,称之曰老寿星,焚香燃烛,顶礼叩拜,求赐延寿。虽祷之无灵,终不自悟,良可慨也。
[案] 寿星,古有二义,一指天空的某一区域,即十二次之一,其范围相当于二十八宿中东方角、亢二宿。(见 《尔雅》) 一指属于西宫的南极老人星。(见 《史记》) 前一义仅用于天文学,不过因其位于列宿之首,故名寿。至于秦以后及秦汉时代立祠奉祀的寿星,实际上是指南极老人星。其初所掌为国运之寿命长短,所以有 “见则天下理安” 之说。以后被视作主人间寿夭之神,所以东汉把祭祀老人星与敬老活动结合起来。以后历代皇朝皆列入国家祀典,至明初始罢。但唐、宋时已莫晓其原义,所以认为寿星兼指角、亢与南极老人星,遂将二者合在一起奉祀。近代所奉寿星之形象,皆为白发老翁,拄一弯弯曲曲的长拐杖,高脑门,头特长。白发老翁自是因其为寿星而想象出来的。至于长拐杖,据 《后汉书》,东汉于礼老人星时,举行敬老活动,对七十以上老人赐以九尺长的鸠头王杖,想来即此俗之滥觞。据 《桯史》,南宋以前塑寿星像已必配以 “诘曲有奇” 的长拐杖了。至于高额长头,《通俗编》 之假设亦可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