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南行前集》叙》原文|赏析|鉴赏
苏轼
夫昔之为文者,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之为工也。山川之有云雾,草木之有华实,充满勃郁,而见于外,夫虽欲无有,其可得耶?自闻家君之论文,以为古之圣人有所不能自己而作者。故轼与弟辙为文至多,而未尝敢有作文之意。己亥之岁,侍行适楚,舟中无事,博奕饮酒,非所以为闺门之欢。而山川之秀美,风俗之朴陋,贤人君子之遗迹,与凡耳目之所接者,杂然有触于中,而发于咏叹。盖家君之作,与弟辙之文皆在,凡一百篇,谓之《南行集》。将以识一时之事,为他日之所寻绎,且以为得于谈笑之间,而非勉强所为之文也。
时十二月八日。江陵驿书。
《南行前集》叙,一名《江行唱和集》叙,是苏轼青年时期首次发表的关于诗文创作的概括性见解。“南行”或“江行”,指从四川到江陵这条水上路线。嘉祐四年(1059),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从家乡四川眉山再次赴京,“自蜀至楚,舟行六十日”,就沿途闻见,创作诗文一百篇,即斯序所道:“盖家君之作,与弟之文皆在……谓之《南行集》。”此集收录苏轼诗作四十首,由于嘉祐四年出蜀前的《咏怪石》、《送宋君用游辇下》两诗,被疑为伪作,因此,《南行集》中的作品当是苏轼现存集子中最早的一批作品。
从《12南行前集>叙》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只有24岁的东坡深刻而又成熟的文学思想。
“夫昔之为文者,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之为工也。”这是本篇的中心论点。文学作品寓理于情,抽象的理通过具体的、充沛的感情表达出来。如果缺乏一股一发而不能遏止的激情,作品便不可能产生强有力的艺术效果。工,指工巧,引申为出色,这一动人之处,实在是不以作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屈原因忧愁怨思至深乃作《离骚》; 司马迁“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在身心遭受极度痛苦的折磨中而完成辉煌的巨著《史记》。王充《论衡·超奇》有云:“精诚由中,故其文语感动人深。”“精诚由中”便是“不能不为之为工”的前提,思深而语壮,情切则辞达,苏轼是深知为情造文的堂奥的。不特前人的成功之作与符合艺术规律的见解给予苏轼巨大的影响,而且家君苏洵对他的教育、启发,使东坡先生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了进一步的总结。《嘉祐集》卷十四《仲兄字文甫说》写道:“风行水上涣,此亦天下之至文也。然而此二物者,岂有求乎文哉。无意乎相求,不期而相遭,而文生焉,是其为文也,非水之文也,非风之文也; 二物者,非能为文,而不能不为文也。物之相使,而文出于其间也。此天下之至文也。”又说:“昔者君子之处于世,不求有功,不得已而功成,则天下以为贤; 不求有言,不得已而言出,则天下以为口实。”可以看出苏洵的“非能为文,而不能不为文”与苏轼的“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之为工”的血缘关系。“不得已而功成”,“不得已而言出”正是“自少闻家君之论文,以为古之圣人有所不能自已而作者”的出处。然而苏洵只是说明了不能为作文而作文的道理,“天下之至文”只是“无意乎相求,不期相遭”的灵感所来。而苏轼的话则更为明确,“已亥之岁,侍行适楚。舟中无事,博奕饮酒,非所以为闺门之欢。而山川之秀美,风俗之朴陋,贤人君子之遗迹,与凡耳目之所接者,杂然有触于中而发于咏叹。”在这里既强调了为文要有兴会灵感,作者宜避免搜索枯肠、向壁虚造,要到胸中富有积蓄、不吐不快时,才可秉笔; 又指出好文章直接来自现实生活,激情和灵感须从“耳目之所接”的审美感兴中自然地升华出来。只要外界事物“有触于中”,就是“不能不为之为工”,就是“有所不能自已而作者”; 只要有真情实感,就不是为文而文。苏轼把文学当作因观实生活而引发的思想感情的表达。与理学家、政治家的文学载道明理说划清了界线,这便导致在艺术风格上对自然、平易文风的追求。
“山川之有云雾,草木之有华实,充满郁勃而见于外,夫虽欲无有,其可得耶?”这里苏轼以山川的云雾,草木的花果为例,说明它们在内部充满生机,所以在外部也有相应的反映;想要没有这种反映,是不可能的。比喻作家由客观现实而产生的强烈感受,应该“有所不能自已”地自然流露出来。苏轼一生的文章,确确实实地做到了这一点。他笔力纵横,挥洒自如,轻快流丽,舒卷随心,极少斧凿的痕迹,他称赞谢民师的作品“大略如行云流水”,其实正符合他本人自然平易的文风特点。问题的关键在于,写文章如果脱离生活,生硬造作,那么,即使有一点文字底子、写作技术,也必然写不出富有真情实感的好文章。作家只有“充满郁勃”于内,才有可能“如行云流水”于外,苏轼把追求行文的自然和有激而抒、有感而发的“不能不为之为工”结合起来论述,既强调了真情实感的源泉,又强调了真情实感的结果,这就是四十多年后,他在《答谢民师书》中所总结的“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崇尚自然的文艺思想,最早发轫于老庄。在诗歌领域较为明确提出来的是钟嵘。钟嵘主张“直寻”,主张“自然英旨”,主张“真美”。但是,作为一种普遍的审美理想,在创作中广泛地为诗人们所共同追求,则是盛唐时期的事情。李白激赏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岑参讴歌的“清水一片光照人”的自然美,都为盛唐时期大量的文学作品的实际所证实。遗憾的是钟嵘没有创作成就,李白等人又不是理论家。到了北宋,理学家以文为载道之器,窒息作家的性灵。程颐就说:“圣贤之言,不得已也。盖有是言则是理明,无是言则天下之理有阙焉。”这就把一般的抒情言志之作定为害道之文的论据。就连早于苏轼的文坛盟主欧阳修也重道轻文,认为“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苏轼则继承了自老庄以来崇尚自然的美学传统,强调文学是抒发生活感受的,它来源于客观现实所引发的激情和灵感。它是从胸臆中不能自已而出的浑然天成的东西,“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值得注意的是,《12南行前集>叙》是苏轼创作生涯刚刚开始时撰就的。自此,东坡先生便以作家兼文论家的身份出现在北宋文坛上。而他揭橥的文学“不能不为之为工”的理论旗帜,指导着他一生的创作实践。这一符合艺术规律的见解,在中国文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文章学的角度讲,《〈南行前集〉叙》也是一篇优秀的论说文。文章紧扣“夫昔之为文者,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之为工也”的主题,层层论证。先以充满勃郁的山川草木形象地说明之;次以家君论文作为旁证;再以侍行适楚的所见所闻,从正面揭示“不能不为之为工”的道理;最后以“得于谈笑之间,而非勉强所为之文也”回扣主旨。论述极有逻辑层次,文字简约、自然,而思理全出,堪称古代序文之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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